新政发〔2014〕19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新宾满族自治县民心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站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民心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发〔2014〕18号)文件精神,为便于开展工作,自即日起,“新宾满族自治县民心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站”印章开始启用。
附件:新宾满族自治县民心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站印模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