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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县长公开电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13〕17号    成文日期:2022-4-6 8:55:38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1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2013年6月3日市长在全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县长公开电话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协调解决了大量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县政府决定,授予农发局等15家单位为县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孔祥禄等17名同志为县长公开电话工作先进个人。

 

  按《关于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发〔2012〕23号)要求,县政府对承办部门年度考评,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解决型转变,解决率为近年来最高,更好地发挥建议提案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为表彰先进,县政府决定,授予公安局等15家单位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授予曹新伟等16名同志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

  依据《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新政发〔2013〕4号)文件规定,县政府年度考核,各单位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内容,积极办理政策咨询,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为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表彰先进,县政府决定,授予红升乡政府等25家单位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孙义强等27名同志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攀高峰、再创佳绩。各乡镇、部门要学习先进,努力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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