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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2017—2018)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17〕19号    成文日期: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17〕19号

 

 

 

 

 

新政发〔2017〕19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总体规划(2017—2018)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2017—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

2017-201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新宾城乡生态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广大群众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意识,确保我县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辽宁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辽宁省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辽绿委字〔2017〕1号)要求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创建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活县、科教兴县、文化名县”发展战略,大力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提升满乡对外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不断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原则

创建森林城市活动实行政府主导、全员共建、目标管理、分步实施、效益兼顾的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林业副县长为副组长,林业局、城建局、经服局、国土局、教育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中心和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宾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绿委会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文字材料编辑、档案管理等具体实施工作。

2.全员共建原则

利用会议、电视广播、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一封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的宣传创森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

3.目标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辽绿委〔2017〕1号文件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制定我县创建目标和标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创建目标和责任。

4.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创建的不同节点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制定详细的工作安排表,合理有序的安排创建工作。

5.效益兼顾原则

创建工作要与我县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农民增收密切结合,引导、扶持农民在充分保护森林和水土资源的前提下,以林地为依托进行林下开发,实现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及农民增收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

2017年1月启动创建工作,2018年12月前基本达到省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要求。

(一)继续完善县域生态建设体系

目前,我县林业用地面积35.16万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2%。有林地面积31.5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282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3.9%,林木绿化率76.4%。为确保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两年内完成新增造林(含封山育林)6.1238万亩。

1.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工程

两年内完成3万亩,造林树种以红松、云杉、落叶、桦树、胡桃楸等针阔乔木林为主,绿化任务力争纳入国家三北造林工程。造林苗木总量660万株,概算资金1500万元。

2.封山育林工程

两年内完成3万亩,对低质低效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实施封禁,通过保留目的树种幼苗、幼树,适当进行补植补造,充分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封育区内林分质量。封育任务力争全部纳入国家三北五期封山育林工程。概算资金300万元。

3.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林间空地补植造林工程

两年内完成1238亩,在县域内公路两侧可视范围的林业用地上,由近及远,填空补齐,见缝插针,栽植常绿及阔叶等本土树种,形成冬绿秋红的景观效果。概算资金62万元。

(二)全面提升县城建成区绿化水平

目前,新宾镇建成区面积10200亩(680公顷),常驻人口7万人,绿化覆盖面积1440亩(96公顷),绿化覆盖率14.1%,绿地率仅为10%左右,而乔木栽植面积最多为1008亩,占绿化覆盖面积的70%。按照省级森林城市标准,县城建成区绿化面积应在3570亩以上。为此,到2018年秋季以前,县城建成区绿化面积最少应完成2130亩(142公顷)的绿化任务(包括乔、灌、草等绿化),其中乔木绿化应完成1500亩。此系列共12个工程项目,新增绿化面积2140亩,投资共计1485万元。

4.苏子河南岸西部新城绿化工程

绿化任务750亩,其中栽植2-3米高的云杉、桦树、柳树等乔木26250株,丁香、樱桃、金叶榆等灌木22500丛,草坪面积50万平方米。概算投资525万元。

5.和平广场美化绿化工程

绿化任务90亩,其中栽植3-4米高的银杏、云杉、桦树等2520株,金叶榆、小叶红等灌木3600丛,草坪6万平方米。概算投资63万元。

6.苏子河北岸头道沟城市片林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80亩,栽植2米左右高的云杉、柳树8000株。概算投资56万元。

7.新宾高中校园美化绿化工程

绿化任务60亩,栽植云杉、柳树等乔木2400株,紫叶稠李等灌木1200丛,草坪面积2000平方米。概算投资42万元。

8.县中心小学“拆墙透绿”工程

绿化任务5亩,其中拆墙200米,栽植丁香、樱桃等乔、灌木500株(丛),草坪面积3500平方米,概算投资8万元。

9.县消防大楼周边绿化美化工程

绿化任务10亩,绿化长度300米,其中栽植红松、云杉、柳树等绿化大苗300株,栽植金叶榆等灌木1200丛,草坪面积6000平方米,概算投资7万元。

10.新宾高速口绿化美化工程

绿化任务50亩,其中栽植红松、云杉、柳树等绿化大苗2000株,金叶榆等灌木1800丛,草坪面积30000平方米,概算投资35万元。

11.龙昇湖畔住宅小区等绿化美化工程

绿化任务60亩,其中栽植红松、云杉、柳树等绿化大苗2400株,金叶榆等灌木2000丛,草坪面积36000平方米,概算投资42万元。

12.公共隙地绿化美化工程

绿化美化面积420亩,共11个地段,栽植杨树、柳树、榆树、梧桐等绿化大苗17000株,金叶榆、紫叶稠李等灌木12000丛,草坪面积14万平方米。概算投资300万元。

13.老城区绿化改造建设工程

增加绿化面积330亩,共23个建设地段,栽植梧桐、榆树、柳树等绿化大苗12000株,金叶榆、紫叶稠李等灌木8000丛,草坪面积8万平方米。概算投资231万元。

14.城市功能分区绿化隔离带建设工程

绿化美化面积210亩,共6个地段,栽植梧桐、榆树、柳树等绿化大苗8000株,金叶榆、紫叶稠李等灌木5000丛,草坪面积8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47万元。

15.县城建成区周边绿化美化工程

绿化美化任务75亩,作业地块36块,栽植云杉、北美乔松、樟子松等16500株,概算投资29万元。其中荒山荒地及坡耕地造林,造林树种为云杉、北美乔松,面积68亩,作业地块34块,概算投资14万元;裸露山体综合治理,治理面积7.5亩,作业地块2块,选择樟子松容器苗,概算投资15万元。

(三)全县工业园区绿化美化

全县共有4个工业园区,一是新宾镇工业园区,现开发利用面积350亩;二是永陵工业园区,现开发利用面积300亩;三是榆树工业园区,现开发利用面积320亩;四是南杂木工业园区,为我县四个工业园区中地理位置最优,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产业园区,园区规划面积11940亩,其中工业用地面积8751亩。工业园区绿化以本次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在原有绿化基础上进行绿化美化。

16.新宾镇工业园区绿化美化工程

绿化美化面积60亩,栽植梧桐、榆树、柳树等绿化大苗2400株,金叶榆、紫叶稠李等灌木1800丛,草坪面积5万平方米。概算投资42万元。

17.永陵镇工业园区绿化美化工程

绿化美化面积50亩,栽植梧桐、榆树、柳树等绿化大苗2000株,金叶榆、紫叶稠李等灌木1500丛,草坪面积4万平方米。概算投资35万元。

18.榆树乡工业园区绿化美化工程

绿化美化面积40亩,栽植梧桐、榆树、柳树等绿化大苗1800株,金叶榆、紫叶稠李等灌木1200丛,草坪面积3万平方米。概算投资28万元。

19.南杂木镇工业园区绿化美化工程

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绿化美化面积240亩,栽植梧桐、榆树、柳树等绿化大苗10000株,金叶榆、紫叶稠李等灌木8000丛,草坪面积6.6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68万元。

(四)县域内公路绿化美化

县域内高速公路总长150公里,县级以上公路总长846公里。为提升公路绿化整体水平,满足森林城市创建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再进行绿化美化,进一步提升满乡对外形象。

20.东南公路景观带建设工程

绿化美化任务242亩,主要是在东南公路两侧5-10米范围内未绿化的地段进行绿化美化,对绿化失败地段进行补植,栽植1-2米高的红松、云杉等常绿大苗24000株,地锦及火炬树等14000株,概算投资192万元。

21.沈通、永桓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工程

绿化美化任务95亩,主要是在公路两侧绿化失败地段进行补植造林,栽植1-2米高的红松、云杉等常绿大苗10000株,概算投资70万元。

(五)县域内江、河、水库等水岸宜林地造林绿化

我县境内现有大小河流1753条,河道总长6310公里,现有中小型水库28座,是我省大伙房水库、观音阁水库以及辽宁中部城市群主要供水基地和水源涵养区,供水人口2300万。作为“一江两河”(富尔江、苏子河、太子河)的发源地,天然水资源总量14亿立方米,每年为下游提供11亿立方米的优质水,是辽宁的生命线和经济线。

22.苏子河两岸宜林地造林绿化工程

绿化任务500亩,主要是在河道两岸宜林地,栽植适合我县区域内生长的河杨、柳树及水曲柳等,概算投资100万元。

23.太子河两岸宜林地造林绿化工程

绿化任务500亩,主要是在河道两岸宜林地,栽植适合我县区域内生长的河杨、柳树及水曲柳等,概算投资100万元。

24.富尔江两岸宜林地造林绿化工程

绿化任务300亩,主要是在河道两岸宜林地,栽植适合我县区域内生长的河杨、柳树及水曲柳等,概算投资60万元。

25.红升等中小型水库周边宜林地造林绿化工程

绿化任务1300亩,主要是在水库周边宜林地,栽植适合我县区域内生长的河杨、柳树及水曲柳等,概算投资130万元。

(六)村屯绿化

全县15个乡镇、181个行政村,已经绿化的行政村156个,达86.2%;建成绿化广场195个;每个乡镇60%以上的村均有保持良好且连片的风景林,美化绿化率55%;园林式小区美化绿化率60%。在此基础上,对未绿化的村屯继续实施村屯绿化工程。

26.村屯绿化工程

此工程涉及全县15个乡镇,两年内完成15个行政村的村屯绿化任务,建设内容主要是充分利用空闲地开展居民房前屋后绿化,以栽植果树、灌木和藤本植物为主,达到绿化、美化、香化的效果。对临近公路和主要街道的居民住宅外墙统一进行翻新修建,设置独具满乡特色的广告墙,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满乡文化。15个村共修外墙13000米,栽植丁香、果树等1800株,灌木60000丛,概算投资45万元。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新宾辖区内辽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隶属辽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新宾辖区设抚顺大东沟管理局。另有猴石、岗山、和睦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动植物种类丰富,多年来,在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支持下,县委、县政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县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宣传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提高群众维护生态平衡的意识。加强区内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管理,建设林木良种基地;建立标本馆、室;建设生态文化和科普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森林生态科普、生态文化等宣传活动。

我县现有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顺大东沟管理局和猴石国家级森林公园2处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为使森林生态科普和生态文化在我县得到充分普及,2017-2018年两年举办4-6次全县全员生态科普、生态文化知识普及活动,广电中心设专用频道全天候滚动宣传生态科普、生态文化知识等,让全县公民知晓造林绿化的重要性以及重大意义,提高全民积极参与绿化美化家园、创建森林城市的积极性。通过以上措施,全县公民对绿化重要性的知晓率要达到85%以上,全县创建森林城市群众支持率要达到80%以上。

27.猴石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及科普基地建设工程

概算资金500万元。

28.岗山森林公园野生动植物标本馆建设工程

概算资金300万元。

(八)名木古树管理工程

我县名木古树301株,尤其是木奇镇神树、老罕王古道几百年的榆树都已经得到有效保护,在已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名木古树普查、定位、挂牌等工作,建立档案,专人管护,加强保护。力争2018年前木奇神树被评为中国赤松之王。

29.名木古树定位、挂牌保护工程

概算资金120万元。

(九)义务植树

2017-2018年完成义务植树100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6%,植树造林成活率达到92%,保存率达到86%。

三、工作重点及建设单位

(一)造林绿化

共有3个项目,即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工程、封山育林工程和县级以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林间空地补植造林工程,2017-2018两年内共完成61238亩。建设单位为县林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城建成区绿化美化

1.中心城区绿化美化

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中心城区绿化美化,建设和完善县城周边、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防护绿化隔离林带。共有4个项目,即和平广场绿化美化工程、城市功能分区绿化隔离带建设工程、县城建成区周边绿化美化工程、苏子河北岸头道沟城市片林建设工程,两年内共完成绿化美化任务455亩。建设单位为县城建局。

2.适当增加绿地面积

结合旧城区改造,增加广场、游园、街头绿地等公园绿地面积,基本满足5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观赏性与实用性有机结合。共有2个项目,即龙昇湖畔住宅小区绿化美化工程、老城区绿化改造工程,两年内共完成绿化美化任务390亩。建设单位为县城建局。

3.拓展绿化美化空间

积极倡导推广“拆墙透绿、扒建还绿、见缝插绿、垂直增绿”的做法,最大限度拓展绿化美化空间。共有3个项目,即新宾高中校园绿化美化工程、县中心小学“拆墙透绿”工程及县消防大楼周边绿化美化工程,两年内共完成绿化美化任务75亩。建设单位为县教育局和县消防大队。

4.绿化美化与满乡文化相结合

加快和平社区和新宾高速口绿化建设步伐,绿化美化结合苏子河南岸地形营造2-3处符合满乡文化特点的游园歇息风景林,并点缀山石、小品和标志性雕塑。共有2个项目,即苏子河南岸西部新城绿化美化工程、新宾高速口绿化工程,两年内共完成绿化美化任务800亩,建设单位为县城建局和交通局。

(三)新农村绿色家园工程

1.居民安置小区

对已建成安置小区绿化进行提档升级,提高绿化美化质量及水平,植物配置主要以乡土树种为主,增加乔木栽植量,园林植物种类要丰富,乔灌花草藤相结合,营造近自然植物群落。

2.村民房前屋后绿化

充分利用空闲地开展村民房前屋后绿化,以栽植果树、灌木和藤本植物为主,达到绿化、美化、香化的效果。共1个项目,即村屯绿化工程。两年内完成15个行政村的绿化任务。建设单位为县绿委办。

3.公共隙地

以花草、灌木、常绿树种和防护林为主。共1个项目,即公共隙地绿化美化工程。两年内完成420亩的绿化美化任务,建设单位为县城建局。

4.绿色生态景观带建设以及江、河、水库绿化

以现有的东南公路景观带、沈通高速、永桓高速公路两侧绿化为基础,对现有可视山体的林间空地实施绿化,对道路施工后裸露山体实施绿化治理,对大通道两侧可视范围的现有林地禁止采伐并加强保护,高水平、高质量打造新宾大通道绿色生态景观带建设工程,让绿色景观带成为我县名副其实的城市名片,更加突显我县生态文化建设成果。

高速公路两侧栽植1-2行乔木,相间配置常绿树种和花灌木,中间隔离带栽植花灌木,绿化率要达100%。国道、省道以及县乡公路两侧栽植1-2行乔木,相间配置常绿树种和花灌木,绿化率达95%以上。江、河、水库等水岸宜林绿化率90%。县域内沿路、沿河可视山体可绿化的宜林地绿化率达92%。主要公路沿线乡镇、村委会所在地要建成小区公园或小游园。共有6个项目,即东南公路景观带建设工程,沈通、永桓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工程,以及苏子河、太子河、富尔江两岸宜林地造林工程和红升等中小型水库周边宜林地造林绿化工程。两年内共完成绿化任务2937亩,建设单位为县交通局、水务局。

四、职责分工

1.新宾满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领导小组负领导责任,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

3.林业局、各乡镇负责,两年内共完成3个工程项目,任务共计61238亩,积极争取国家三北工程项目资金,完成我县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及封山育林任务,配合县绿委办等部门做好县城建成区内的绿化技术、苗木供应等管理工作。

4.城建局负责,两年内共完成县城建成区8个工程项目,任务共计2015亩,并配合绿委办等部门完善建成区内的街、路、校园、小区等绿化,做好绿化带的除草、修剪、补植补造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交通局负责,两年内共完成3个工程项目,任务共计387亩,并配合绿委办、城建局等部门完成县城建成区内的街、路以及县级以上公路的绿化美化,做好公路两侧绿化带的除草、修剪、补植补造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做到公路修道哪,绿化就到哪,管护就到哪。

6.水务局负责,两年内共完成四个工程项目,任务共计2600亩,配合绿委办完善县城建成区内的河道绿化,做好水岸宜林地造林绿化的管护工作。

7.经服局负责,两年内共完成4个工程项目,任务共计390亩,并做好工业园区内绿化带的除草、修剪、补植补造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8.教育局负责,两年内共完成2个工程项目,任务共计65亩,做好校园绿化带的除草、修剪、补植补造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9.绿委办负责,在做好创森工作的同时,两年内共完成2个工程项目,即村屯绿化工程、县消防队周边绿化美化工程,任务为村屯绿化15个,消防队绿化面积10亩,并负责每年全县义务植树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10.旅游局负责,两年内共完成三个工程项目,即猴石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及科普基地建设,岗山森林公园野生动植物标本馆建设工程,名木古树定位、挂牌保护建设工程,完成县域内301颗古树的定位、挂牌保护以及各种信息资料搜集、存档等工作。

11.国土局负责,在做好本部门绿化工作的同时,配合绿委办、林业局、城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等部门做好土地权属、界限以及各种涉及绿化引起土地纠纷的调节工作。

12.广电中心负责,配合创森领导小组及绿委办,加大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等生态文明意识,提高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13.财政局负责,配合县创森领导小组及绿委办积极争取、协调、统筹各工程项目资金,确保创建工作经费。

14.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做好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义务植树工作的同时,配合县创森领导小组及绿委办等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村屯绿化、公路以及河道绿化、政府所在地周边美化绿化、小区绿化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2017年2月申报省级创森城市开始到2018年底验收止,分为创森申报、宣传发动、创建实施、考核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上报辽宁省森林城市申报表(2017年2月)

按照辽绿委字〔2017〕1号文件要求,上报辽宁省森林城市申报表。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

1.成立县省级创森领导小组。

2.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3.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三)创建实施阶段(2017年4月-2018年9月)

1.召开创建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创森办与各实施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2.重点工程。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绿化、拆墙透绿、空地增绿工程;新宾大通道景观带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全县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工程。

3.开展推进创建工作的活动。一是开展春、秋两季造林以及护林防火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森林科普教育、创建森林城市宣传活动;三是利用植树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教育活动;四是开展机关、学校、小区绿化工程现场会活动。

(四)检查验收以及总结阶段(2018年10-11月)

对照辽绿委字〔2017〕1号文件和国家森林城市评选标准和办法,请县人大、政协对我县创森工作实施监督,召开全县创建工作总结、验收大会,在自查的基础上,向省绿委会提出验收申请并获得省专家检查组考核验收通过。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2017-2018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包括提高县域内森林覆盖率、县城建成区绿化、公路绿化、江河水库宜林地绿化、工业园区绿化、科普基地和标本馆建设等九项工作内容29个绿化工程项目,绿化面积共计66735亩,公路、县城建成区街、路等绿化长度33700米,名木古树挂牌定位301处,村屯绿化15个行政村,生态文化及科普基地建设1处、野生动植物标本馆建设1处,概算总投资为5237万元。

(二)资金来源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建设资金,争取国家投资1800万元,占总投资的34%。二是各建设单位配套整合2137万元,占总投资的41%。三是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投工投劳13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较强的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工程建设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要深刻认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创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要求各建设单位配套整合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经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绿化美化,投工投劳,推进29项工程项目两年内顺利有序进行。

(二)分解任务,强化措施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标准和目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层层落实创建方案、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创建指标达标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推进。2017-2018年县委、县政府将创森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政府将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不为的单位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机制,广泛参与

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动生态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紧密结合,形成全社会共建的工作格局。广电中心要设专门频道全天候滚动播放生态文明建设、满乡民族文化、国家惠民政策、创建森林城市标准以及森林科普知识等系列节目,提升全县群众对绿化美化重要性的知晓率,提高创建森林城市群众支持率。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收民间投资造林绿化美化。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创新造林绿化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鼓励社会积极参与造林。县绿委办加大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力度,促进我县生态建设步伐,达到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以及森林蓄积增量、林业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

 

附件:表1《新宾满族自治县创森工程项目任务表》

   2《新宾满族自治县创森工作责任单位分工明细表》

   3《新宾满族自治县创森工程项目投资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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