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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防控松材线虫病预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17〕20号    成文日期:2020-10-21 10:36:55
文件正文  
新政发〔2017〕20号

 

 

 

 

 

新政发〔2017〕20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防控松材线虫病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防控松材线虫病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印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防控松材线虫病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原因

  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害的松树森林病害之一,极易导致树木死亡,传染力极强。2016年,辽宁省大连地区发现松材线虫病致死油松的情况。根据省政府松材线虫病森林病害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新宾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防控松材线虫病工作机制,全面、准确、迅速、有序地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县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家《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编制本预案。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各国有林场对本辖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

  2.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防控结合的原则。宣传普及关于防治松材线虫病的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工作。如发现新疫点,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扑灭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3.坚持依靠科技,综合防治的原则。坚决贯彻依靠科学技术战胜松材线虫病的方针,实施科学防治。加快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研究和应用的步伐。

  4.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快速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扑灭”的要求,一旦出现新疫点,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5.坚持依法防治,严肃问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松材线虫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扑灭工作实行依法管理。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要严格按相关条例对发病树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除害处理。对开展防控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问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

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由主管林业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林业局、财政局、交通局、农发局、水务局、广电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县林业局为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森防站站长任副主任。办公室电话为024-55022777。

各乡镇、各国有林场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小组,分别由分管副镇长、林场场长任组长,林业站站长、林场副场长为副组长,木材检查站站长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负责辖区内的病害监测、检查、防治及宣传等工作。

  (二)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职责

  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部署和检查本预案实施情况,统一指挥全县的防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三)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职责

  贯彻落实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的指示和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承办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日常工作;负责农业、交通、水务、宣传等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络与沟通;负责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各乡镇政府、各国有林场主要职责

负责防控处理方案的实施、指挥和监督工作,对控制场所和区域内的相关设施等进行检疫处理;负责车站和道路的检疫检查工作,对违规调运松科植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负责制定具体防控处理技术方案,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对疫情进行确认等;负责为防控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施所需资金到位、各种物品采购齐全和供应到位,及时调配处理疫情所需人员、交通工具等;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收集、汇总报送、对外宣传和引导工作。

  (五)组建专业队伍

  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负责组织监测普查队伍。由县森保站相关人员负责对普查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带领普查队伍开展日常的普查工作。

  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门的除治队伍或采取工程承包的方式依靠社会力量完成除治工作。县森保站负责对专业队伍的技术指导,对除治工作进行监督。

  三、预案响应

  (一)疫情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以病株率为指标,将松材线虫病的危害程度分为三类:危害轻度,病株率低于0.1%;危害中度,病株率低于1%;危害重度,病株率高于1%。

  (二)预案启动

  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当接到疫情报告,并经省、市防控组确定危害程度后,负责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正式启动预案,并报市、省林业局备案。根据不同危害程度的疫情,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三)预案终止

撤销疫区的标准是:疫区内无松材线虫病死树,连续3年对活立木进行检测,未发现松材线虫,3年期间使用引诱剂采集的传播媒介昆虫体上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在疫区彻底扑灭疫情后,没有发现新的疫点,经省、市林业局和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评估论证,报县政府批准,经省、市林业局同意,终止预案。

  四、预警和预防

  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全县每年要举行一次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普查时间定在每年秋季,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

  县森保站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预警实施单位。具体负责疫情监测,详细记载本县辖区内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情况、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对监测、检疫检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做出本县辖区内疫情报表,上报省、市相关部门。

  检疫封锁。一旦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严密封锁疫区,禁止一切松科植物的调运,禁止范围包括各镇之间、我县与其他市县之间和省际间的调运。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可增设检疫检查点,开展检疫检查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调运,立即查扣,依法处理。

  宣传工作。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负责组织松材线虫病危害和防治技术宣传工作。县广播电视台需在不同时段,播放由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提供的松材线虫病专题宣传片。交通部门需责成运输企业在车站和长途客运工具上播放专题宣传片。

五、防控技术

(一)发现疫情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开展防治工作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扩散

1.在松褐天牛非羽化期,对发生区的病死树进行全面清理,或采用一次性全面皆伐,彻底伐除发病山体或地块的寄主植物。实施清理病死树和病区皆伐时,所有伐桩高度应低于5cm,病区除治迹地清理干净,不残留直径1cm以上松树枝桠。

2.病死树伐桩可罩塑料薄膜后覆土或磷化铝(1-2粒)进行熏蒸处理,或用虫线清等化学药剂进行喷淋,也可采取连根刨除的方法。清理下山的病枝、根桩等集中指定地点及时烧毁。

3.病区零星分散的病死树,砍伐后就地将树干和树枝砍成小段,装入专用熏蒸袋(凡直径1cm以上的枝条和刨出根桩均要全部装袋),再投放磷化铝(20g/m3)密封,至传媒天牛羽化期结束。对滞留于林间的病枝材,亦采用此方法处理。

  4.在除治区的山顶、山脊、林道旁或空气流通处,选择衰弱或较小的松树作为诱木,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在诱木基部离地面30--40cm处的3个方向侧面,用刀砍3--4刀,刀口深入木质部约1-2cm,刀口与树干大致成30°角。用注射器把引诱剂注入刀口内。于当年秋季将诱木伐除并进行除害处理,杀死其中所诱天牛,减少天牛种群密度。

  5.传媒天牛羽化期,在发病林分设置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

  6.在发生区于传媒天牛成虫期采用地面树干、冠部喷洒或飞机喷洒绿色威雷(触破式微胶囊剂)750-1200ml/h㎡ (300-400倍液),或其他内吸性好、下导性强的杀虫剂,分别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盛期进行防治。松褐天牛幼虫幼龄期采用地面树干喷洒虫线清乳油80倍液,喷药量为2-3L/株。

  7.对有特殊意义的名松古树和需保护的松树,于松褐天牛羽化初期,在树干基部打孔注入虫线光A(Emamectin安息香酸盐液剂)400ml/m3,或注入虫线清1:1乳剂400ml/m3,进行保护。

  8.在传媒天牛幼虫幼龄期,林间释放松褐天牛的天敌肿腿蜂,也可通过肿腿蜂携带白僵菌的方法感染天牛幼虫,以降低林间天牛数量。放蜂方法采用单株放蜂法、中心放蜂法或分片布点放蜂法,每2—3h㎡设一个放蜂点,每点放蜂1万头左右。

  (二)危害分级防控措施

  1.危害严重防控措施。在疫区周围设置警告标志,疫情发生点周边5公里内禁止一切松科植物的运输,同时禁止疫区内所有松科植物外运;对感病的松科植物采用一次性全面砍伐;不能安全、有效处理疫木的地区,全面封山育林;对隔离区和保护区每月抽查一次,抽样的样本数不低于总株数的5%。

  2.危害中等防控措施。在疫区周围设置警告标志,木材检查站在道路上设立检疫检查点,在疫区周边5公里禁止一切松科植物运输;在疫情发生地车站设立检疫点,防止松科植物的违法调运。

  3.危害轻微防控措施。当疫情危害轻微时,疫情发生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并禁止疫区内松科植物外运。对疫区所有染病及疑似染病的植株采取皆伐措施及结合释放肿腿蜂和白僵菌的方法降低松褐天牛的数量。

  (三)伐下的病材,必须进行除害处理 

  发现携带松材线虫的木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枝条、伐桩等,可采取切片处理、热处理、熏蒸处理、销毁处理,

或就地烧毁。

  六、疫情报告

  县林业局和各乡镇、各国有林场预测预报网点是松材线虫病的责任报告单位,每月底向县森防站报告疫情监测情况,县森防专业技术人员是松材线虫病的责任报告人,每月底向县防治指挥部和市、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报告疫情发生和防治情况。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应立即向县森防站报告。县森防站核实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县防治指挥部,并同时上报市、省林业主管部门。

  我县发生的松材线虫病疫情初次疫情信息以国家林业局的疫情通报为最终疫情确认依据。后期疫情发生信息在经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由市、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发布。

七、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逐级落实县乡政府对松材线虫防治工作的责任,做到及时、科学开展防控工作。  

(二)资金保障

多渠道筹集防控资金,县乡财政部门要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物资保障

县、乡(镇、林场)分别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治物资储备库。县政府对县级储备库储备物资的使用实行审批制,县林业局负责物资的保管和发放。各乡镇和各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防控小组应保障防控资金,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物资储备,重点储备农药、喷洒机具、防护服等物资。乡镇政府对本级储备库物资的使用实行审批制,乡镇林业站、林场负责储备物资的保管和发放。

(四)技术保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对各木材检查站以及各乡镇和国有林场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的识别、根除方法等。

(五)督查与问责

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对全县各乡镇、各国有林场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疫区扩散或者疫情传入传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处置松材线虫病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松材线虫病指挥部负责管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及时充实完善。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防控预案由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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