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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9〕13号    成文日期:2019-4-16 15:39:44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9〕13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与

       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广大城乡居民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文明、有序,现就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清明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成立我县清明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消防安全、治安防范、交通疏导、防止踩踏、人员运输、应急救助、市场整治、优质服务、文明祭扫、环保监控等方面的策划部署工作。要结合部门职责,明确责任目标,狠抓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要高度重视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民政、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确保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殡葬服务收费政策,配合做好相关收费政策解读。(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二)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和祭祀场所,做好祭扫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控制和人群疏导工作,避免发生踩踏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极端暴力事件和恐怖事件发生。针对清明祭扫出行时间集中、人数众多、方式多样等特点,提前介入、科学部署,保证主要道路安全畅通。(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三)坚持行业化管理原则,把平安、文明、有序作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重点,积极推广文明祭扫新方式。清明节前,要对辖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骨灰存放场所的安全防火等工作落实情况逐一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器材配备、监控报警系统使用、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工作,并落实责任人。加强骨灰寄存室、焚烧区、停车场等重点区域管理,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业务工作管理。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继续宣传贯彻落实民政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意见,积极做好海葬工作。要组织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优化服务活动,设置行风监督电话,增加便民服务措施,公开收费价格,杜绝违法违规收费,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四)从环保的角度宣传烧纸祭扫的危害,对在祭祀活动中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加大个体违规造纸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生产烧纸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从源头扼制非法烧纸生产。(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五)强化客运安全行车意识,改善车容车况,配置灭火器材,提高应急技能,确保市民祭扫出行方便、安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运输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客运班车不运输烧纸等非法祭扫用品。(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六)按照网络化责任体系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期内严禁烧纸、燃放烟火爆竹、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七)在祭扫高峰期,合理调配急救车辆,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八)对列管的祭扫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殡葬服务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有关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九)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组织在各乡镇、社区广泛推广公祭堂、家庭追思会、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和殡葬移风易俗,树牢厚养礼葬、逝有所安、节地生态安葬的殡葬理念,号召党员干部和市民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祭扫新风气。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树立正面舆论导向,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推进全社会的丧葬习俗改革。(责任部门:县文明办、民政局)

(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重点对市场周边、殡葬服务单位周边、医院周边、日杂店、食杂店、寿衣店和流动商贩进行治理。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对不明码标价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净化殡仪服务市场环境。(责任部门:县公安局、住建局、市场局、民政局)

 三、服务保障

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涉及部门多、区域广,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团结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共同为保障市民安全、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殡葬、美化城乡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此文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与

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方案解读

 

为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广大城乡居民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文明、有序持续贯彻落实殡葬改革成果。

一、加强领导,成立清明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成立我县清明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维护稳定、消防安全、治安防范、交通疏导、防止踩踏、人员运输、应急救助、市场整治、优质服务、文明祭扫、环保监控等方面的策划部署工作。结合部门职责,明确责任目标,狠抓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要高度重视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民政、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确保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殡葬服务收费政策,配合做好相关收费政策解读。(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二)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和祭祀场所,做好祭扫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控制和人群疏导工作,避免发生踩踏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极端暴力事件和恐怖事件发生。针对清明祭扫出行时间集中、人数众多、方式多样等特点,提前介入、科学部署,保证主要道路安全畅通。(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三)坚持行业化管理原则,把平安、文明、有序作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重点,积极推广文明祭扫新方式。清明节前,要对辖区内的殡仪馆、公墓等骨灰存放场所的安全防火等工作落实情况逐一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器材配备、监控报警系统使用、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工作,并落实责任人。加强骨灰寄存室、焚烧区、停车场等重点区域管理,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业务工作管理。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继续宣传贯彻落实民政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意见,积极做好海葬工作。要组织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优化服务活动,设置行风监督电话,增加便民服务措施,公开收费价格,杜绝违法违规收费,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四)从环保的角度宣传烧纸祭扫的危害,对在祭祀活动中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加大个体违规造纸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生产烧纸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从源头扼制非法烧纸生产。(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五)强化客运安全行车意识,改善车容车况,配置灭火器材,提高应急技能,确保市民祭扫出行方便、安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运输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客运班车不运输烧纸等非法祭扫用品。(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六)按照网络化责任体系要求,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期内严禁烧纸、燃放烟火爆竹、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七)在祭扫高峰期,合理调配急救车辆,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八)对列管的祭扫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殡葬服务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有关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

  (九)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组织在各乡镇、社区广泛推广公祭堂、家庭追思会、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和殡葬移风易俗,树牢厚养礼葬、逝有所安、节地生态安葬的殡葬理念,号召党员干部和市民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祭扫新风气。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树立正面舆论导向,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陋俗,推进全社会的丧葬习俗改革。(责任部门:县文明办、民政局)

(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重点对市场周边、殡葬服务单位周边、医院周边、日杂店、食杂店、寿衣店和流动商贩进行治理。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对不明码标价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净化殡仪服务市场环境。(责任部门:县公安局、住建局、市场局、民政局)

 

解读部门: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张彦博      

解读人联系方式:550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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