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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9〕35号    成文日期:2019-6-19 16:41:17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9〕35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控辍保学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此文公开发布)

 

 

新宾满族自治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 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工作核心,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结合精准扶贫政策,进一步强化各级部门履行联合控辍的职责。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扶贫控辍、联控联保的总体工作思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

  二、工作目标

  为助推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农村特困学生、残疾学生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入学,全面提高贫困群众受教育水平。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7.5%以上,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现象。

  三、组织保障

  加强控辍保学领导责任,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县长

  副组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员: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团县委副书记

       妇联副主席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各乡镇副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督导室主任兼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

  成立由县主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专题会议,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充分利用多种媒体集中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 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0号)等文件进行全面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强调责任和义务,提高全社会对控辍工作的认识。

  (二) 排查阶段(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

  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由乡镇中心校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教师和村干部组成的排查工作组,从公安部门导出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包村逐户排查,要查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学校和年级,并登记造册,对未入学(或辍学)的儿童少年,要查清其家庭情况及未入学(或辍学)原因,排查结果分别上报乡镇中心校和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中心校汇总报县教育局。

  (三)整改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

  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未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向辍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复学通知书,并针对未入学或辍学原因,做好帮扶和劝返工作。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要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帮扶方案,确保其不会因贫辍学。落实家长责任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未入学或辍学学生尽早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

  1、建立健全“双线目标”责任制

  “双线”即:县政府--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村民(居民)为一条线;第二条线:县教育局--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建立双线责任制, 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对辖区内的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县教育局局长、中小学校长是教育系统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状,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七项制度”

  “七项制度”分别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尤其是小学六年级整班移交到初中七年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

  “七项制度”落实到位,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政府的职责在于补短板、控底线。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出台的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辍学。

  (二)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

  各乡镇要全面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家校联系,针对重点对象或有辍学迹象的学生开展经常性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帮助;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落实家长责任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妇联、残联、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及文旅广电局等部门,要联合组成专项工作治理小组,建立“联控联保”机制,共同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共青团、妇联、村委会(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

  (四)提升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不得增加课时和学生在校时间,要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建立常态化校园体育竞赛机制。

  加强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变让我学为我要学、我乐学。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加强农村教师培训,优先支持乡村教师培训要求。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每年校长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五)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

  各乡镇中学要结合县域内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统筹,协同县职专,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教育技术课程,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同时为职业中专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针对性的防止初中生辍学。

  (六)建立健全“学困”生帮扶制度

  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困或厌学而辍学现象。各学校要针对学困生学习能力、思想、心理状态,建立帮扶策略。

  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的管理指导,要把对学困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对学校量化考核的一项指标纳入量化考核细则中。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对学校考核量化的一个硬性指标纳入量化考核中。

  (七)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

  各乡镇政府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学校要聚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

 

 
文件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 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新宾满族自治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是根据省、市关于“控辍保学”的工作安排和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巩固率,降低辍学率,让“该入学的一个不少、已入学的一个不走”,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县学生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巩固已取得的“控辍保学”成果,真正做到“适龄生进得来、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返”,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定的。

  二、《方案》起草基本思路

我县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思路、分清职责;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辍、质量控辍”的总体思路,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三、《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

一、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政府的职责在于补短板、控底线。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出台的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辍学。

二、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

各乡镇要全面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家校联系,针对重点对象或有辍学迹象的学生开展经常性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帮助;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落实家长责任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县委政法委、团县委、妇联、残联、县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司法局及文旅广电局等部门,要联合组成专项工作治理小组,建立“联控联保”机制,共同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共青团、妇联、村委会(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

四、提升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不得增加课时和学生在校时间,要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建立常态化校园体育竞赛机制。

加强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变让我学为我要学、我乐学。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加强农村教师培训,优先支持乡村教师培训要求。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每年校长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五、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

各乡镇中学要结合县域内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统筹,协同县职专,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教育技术课程,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同时为职业中专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针对性的防止初中生辍学。

六、建立健全“学困”生帮扶制度

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困或厌学而辍学现象。各学校要针对学困生学习能力、思想、心理状态,建立帮扶策略。

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的管理指导,要把对学困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对学校量化考核的一项指标纳入量化考核细则中。要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对学校考核量化的一个硬性指标纳入量化考核中。

七、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

各乡镇政府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和学校要聚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

  四、《方案》的创新亮点

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双线目标”责任制

“双线”即:县政府--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村民(居民)为一条线;第二条线:县教育局--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建立双线责任制, 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对辖区内的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县教育局局长、中小学校长是教育系统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状,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七项制度”

“七项制度”分别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尤其是小学六年级整班移交到初中七年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制度、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七项制度”落实到位,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解读人:李长明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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