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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9〕64 号    成文日期:2019-10-29 16:06:29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9〕64 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职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改革和部门职能的调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如下:(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职责

    审议和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计划,研究解决本县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长

副组长:谢大利  县委常委、副县长

        谷凤威  县委常委

成 员:贾 深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有功  县财政局局长

        贺树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刁 威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旭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振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锐  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

        柳大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吉武  县水务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长贺树新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伟志、水务局副局长孙吉武、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玉鼎兼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的开展;负责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农资打假工作;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建设项目。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

县公安局,负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对制售假劣农资及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打击。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与监管工作所需经费筹措,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县水务局,负责水源环境的监管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健全服务功能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负责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植物检疫有关标准、农业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农资打假执法、对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工作;按权限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负责农业生产环境的监管工作,依据《环保法》参与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负责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申办及监管工作;负责生产环节农药、肥料安全使用技术的指导、推广与培训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和发布工作。

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饲料、兽药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指导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负责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兽医执业人员和动物诊疗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环节质量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和生猪产品安全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推广报道工作;曝光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做好有关监管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农药)经营核发许可证、日常监管及事故的查处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市场流通环节质量监管;负责制定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信用等级评定、黑名单制度、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准出制度;负责制定农产品收购储运及批发市场进货查验、检测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负责制定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制度,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进行监测和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综合协调本乡镇各站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县人民政府负责;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建设、牵头农资打假等具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文件解读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职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64 号(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调整的背景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职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根据改革和部门职能,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二、《领导小组》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二健全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三是细化了各成员单位具体责任。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孙佩峰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6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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