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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强化消防监督力量进一步提升 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20〕43号    成文日期:2020-11-20 15:34:25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20〕43号

关于印发《关于强化消防监督力量进一步提升

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强化消防监督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关于强化消防监督力量进一步提升

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督力量,加强全县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打通基层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关于派驻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到各乡镇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通过建立运行会商研判、挂账销号、隐患移送、联合执法、宣传培训、回访督导等机制,着力在深化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建设上下功夫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有效预防“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工作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履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建立完善“1+2+N” 群防群治体系(“1”为乡镇书记、“2”为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N”为社区民警、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楼长等参与综合治理的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消防人员“鲶鱼效应”,持续加强基层消防监督指导能力,切实解决基层末端消防监管责任空悬难题。

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实施包保责任制,要在15个乡镇分别明确1名消防监督员和1名消防文员负责对接,包保消防监督员每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半天深入乡镇联系点开展帮扶指导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激发乡镇统揽推进消防责任、隐患治理和基础建设的工作动力。包保消防文员每周二至周五派驻乡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协助乡镇指导社区(村)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加强会商研判

  包保消防监督员要积极列席乡镇人民政府每月工作例会、每季度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年消防工作总结会,与乡镇共同研究消防工作重点事项,共同研商解决疑难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和办法,切实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基层消防管理能力,确保各项政策法规、文件规定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二)坚持挂账销号

  包保消防监督员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家庭式作坊等单位(场所)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排查村民自建出租房、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电动车火灾防范、消防车通道堵塞等基层难点问题,如实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定期核查、督改检查发现或社区(村)上报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建立“一图一清单”整改框架,即消防检查工作流程图、实名制整改管控任务分解清单,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三)落实隐患移送

  包保消防监督员要督促指导乡镇建立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制度,指导社区(村)每周组织人员现场检查、劝导、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上报至乡镇办理隐患移送处理,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移送前由乡镇负责收集被抄告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火灾隐患现状、历次检查督改情况,并及时移交对应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隐患移送后,应继续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四)深化联合执法

  包保消防监督员推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联合执法,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前汇总拟联合执法的内容,召开会议进行通报,明确分工。包保消防监督员协同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应急、公安、住建、人社、市场、卫健、教育、工信、文化旅游等部门每月开展1次巡查检查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夜间错时检查,每半年开展1次业务沟通交流,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通报点评联合执法情况,切实提升基层消防监督能力。

  (五)抓实宣传培训

  每年“11.9”消防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消防宣传重点时期,包保消防监督员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包保消防监督员采取集中授课、学习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每季度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各级负责消防工作人员实施业务指导。同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包保消防文员协同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登门入户检查自纠家庭消防隐患,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拾荒人员、精神病患者等自救逃生能力低的重点群体开展消防提示;督促指导居民小区、沿街门店等小场所、小单位开展防火自查。

  (六)强化回访督导

  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汇报,涉及消防重点任务、重大事项的要实行“一案一督”和“专案专督”。设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的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半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性检查督查,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决策部署,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乡镇人民政府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通过开展火灾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消防监管履职不到位的责任,进一步压实基层消防监管责任。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提升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建设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到一线协调、组织、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持续夯实基层消防监管基础。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提升全县消防工作水平。同时,要为包保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和餐饮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

  (三)坚持统筹协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融入到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内容中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推进基层消防责任落实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


 
文件解读  

关于强化消防监督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督力量,加强全县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打通基层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现就坚决做好当前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建设工作进行通知。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有效预防“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着力在深化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建设上下功夫见成效,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坚决做好当前基层末端消防治理能力建设工作

  二、《方案》起草基本思路

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三、《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会商研判

二是坚持挂账销号

三是落实隐患移送

  四是深化联合执法

五是抓实宣传培训

六是强化回访督导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解读人苑帅玉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2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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