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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22〕14号    成文日期:2022-7-29 10:11:38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22〕14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

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乡镇政府:

根据2022年7月28日辽宁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新宾满族自治县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富光 县 长

副组长:杨吉国 副县长

成 员:于法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盖克鑫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贺树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维海 新宾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栋栋 红升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桂香 旺清门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 伟 永陵镇党委书记

关泰鹏 木奇镇人民政府镇长

涛 冶 上夹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 明 南杂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爽 榆树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于法友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日常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指挥;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高速公路沿线围栏外周边环境的排查,及时与各相关乡镇政府沟通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各相关乡镇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对本区域内高速公路沿线围栏外周边环境存在问题认真自查并及时整改,安排专人每日17:00前将整改结果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将各相关乡镇整改结果汇总上报给组长、副组长,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文件解读  

《关于成立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2022年7月28日辽宁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会议,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通知》起草基本思路

为切实做好新宾满族自治县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三、《通知》提出的具体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于法友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日常沟通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高速公路沿线围栏外周边环境的排查,及时与各相关乡镇政府沟通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各相关乡镇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对本区域内高速公路沿线围栏外周边环境存在问题认真自查并及时整改,安排专人每日17:00前将整改结果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将各相关乡镇整改结果汇总上报给组长、副组长,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四、《通知》的创新亮点

通过对各部门各乡镇责任的明确,扎实分解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工作推进检查方式方法,对高速公路周边环境治理起到重要作用。

文件解读单位: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房广绪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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