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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政办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5〕4号    成文日期: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5〕4号

新政办发〔2015〕4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和领导同志带班工作,加强值班力量,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干部参加值班,不允许值更、保安等人员顶替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和空岗。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协调处置。要关心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室建设,完善值班制度,解决好办公设备、人员培训等问题,为提高值班效率和质量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重要紧急信息30分钟内报送县政府。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必须10分钟内电话报告初步情况,30分钟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送详细情况,并跟踪进展,及时续报。对迟报、漏报的全县通报批评。对谎报、瞒报或迟报、漏报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差、离岗休假、学习,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提前3天向县政府报备,并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避免造成工作延误和被动。

  请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确定1名副职领导负责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请将信息报送联系表于2015年2月12日前加盖公章报县政府办公室。

  紧急信息报送电话:55080444 传真:55080298(自动)

  附件:信息报送联系表

 

 

               二○一五年二月六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印发

信息报送联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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