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美丽的新宾欢迎您!
网站首页
政府文件-政办发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3〕80号    成文日期: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3〕80号

 

 

 

新政办发〔2013〕80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节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使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健康、安全、有序、活动正常”的管理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宗教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县、乡、村三级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要健全乡、村两级宗教管理网络,完善和强化行政问责机制,切实承担起本地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责任。
二、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圣诞节、元旦、春节将至,各乡镇要把本辖区内宗教场所公共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首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完善工作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其次,请各乡镇于圣诞节和元旦、春节前分别组织人员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将防火、防盗、防人员聚集踩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凡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凡整改措施不能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场所,坚决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活动,有效防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
三、防止非法宗教活动的发生。密切关注非宗教活动场所聚众进行宗教活动,及时制止自由传道人、假僧、假道从事非法宗教活动。
四、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节日期间,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好值班制度,对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要驻点指导。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以便及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请各乡镇于12月20日前将本乡镇宗教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至县民宗局。
联系人:张扬
联系电话:55080156,15841348500
传真:55081157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印发

Copyright © 2014 XinBi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抚顺市新宾县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建议分辨率:1440*960以上 最佳分辨率为:1920*1080 推荐浏览器:IE浏览器
主办单位:新宾县政务公开办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兴京街28号 电话:55080000 邮箱:xbzwgk@163.com 网站标识码:210422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