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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8〕77号    成文日期:2019-11-1 14:44:48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8〕77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新宾满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公路

路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宾满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公路

路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发展,提升文明形象,现就推进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畅、洁、舒、美、安”的总体要求,以整治公路沿线 “脏、乱、差”为突破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条件,营造整洁、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治理原则

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道路通畅、整洁、安全。建设优美、畅达、便捷、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三、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县、乡、村三级公路。

(二)整治标准

公路用地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白色污染,无柴草堆和建筑材料。

彻底清理占路经商现象,严禁在路基范围内摆设摊床、堆放物品、设置仓库、牲口棚、厕所以及柴堆、草堆、粪堆(池)、 土石堆、垃圾堆等障碍物。悬挂牌、匾、幌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设置。

车辆要按规定停放,严禁占路停放。

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泼洒污物,不得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保持路容整洁。

严禁在公路用地内开荒、种庄稼等农作物。

严禁随意开挖路基、路面,已经开挖的要按照原设计标准 恢复,并自觉到公路部门接受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有效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城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及其所属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五、考核评比

形成有效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对治理工作的检查结果实行考核评比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评比,排出名次,并通报考核评比结果。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予以奖励。对组织不利、效果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抓出成效。乡(镇)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乡(镇)政府是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全乡(镇)路段的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负责查处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等行为;

负责公路沿线车辆占道停放治理、交通安全标志设置管理 工作;

负责全面清理在公路用地内开荒、种庄稼等行为;

负责公路沿线集市经营秩序管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会议、公开栏报纸、公开信等形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广泛宣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文明意识,努力营造公路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四)目标管理,问责问效

乡(镇)政府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各村年度目标考核。每年年终结合综合整治评比活动,对实施好的村釆用 “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对整治后仍存在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的,要进行问责问效。

(五)健全机制,巩固成果

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对先进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对落后乡镇进行全县通报。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不回潮、不反弹。


 
文件解读  

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发展,提升文明形象,现就推进我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二、《方案》起草基本思路

按照“畅、洁、舒、美、安”的总体要求,以整治公路沿线 “脏、乱、差”为突破口,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条件,营造整洁、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三、《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抓出成效。乡(镇)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乡(镇)政府是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全乡(镇)路段的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负责查处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等行为;

负责公路沿线车辆占道停放治理、交通安全标志设置管理 工作;

负责全面清理在公路用地内开荒、种庄稼等行为;

负责公路沿线集市经营秩序管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会议、公开栏报纸、公开信等形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广泛宣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文明意识,努力营造公路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四)目标管理,问责问效

乡(镇)政府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各村年度目标考核。每年年终结合综合整治评比活动,对实施好的村釆用 “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对整治后仍存在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的,要进行问责问效。

(五)健全机制,巩固成果

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对先进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对落后乡镇进行全县通报。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不回潮、不反弹。

《方案》创新的亮点

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道路通畅、整洁、安全。建设优美、畅达、便捷、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文件解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包国振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55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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