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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4〕6号    成文日期: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4〕6号

 

 

 

新政办发〔2014〕6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
〔2014〕5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抚政办明电〔2014〕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2014年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和信息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春节期间,各乡镇政府领导要在岗带班。特别是除夕,各乡镇长要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值班同志要坚守岗位,及时接听电话,妥善处理紧急事项。要保持值班电话畅通,严禁用值班电话处理与应急值守无关的事务,确保值班值宿工作正常运转。
二、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节日期间社会动态,严格落实重要紧急信息20分钟内报县政府的要求,遇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即发即报,随接随报,并跟踪进展,快速核实,加强协调,做好续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
三、不断完善应急准备工作
要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预测预警,确保反映迅速、指挥统一、处置得当。
四、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
要按照《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新委办发〔2013〕44号)要求,做好领导干部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外出学习等事项的报备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主要领导去向及联络方式。
五、切实加强督导和检查工作
节日期间,县政府应急办将对各单位值班值宿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请于1月28日前,将值班表报送县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55080444,55080298(传真)。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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