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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进农村 新宾满族自治县2020年电子商务 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5932次'时间:2021年4月6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2020年电子商务 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辽宁省商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辽商电商函〔2020〕226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总体部署,以示范县标准为目标,结合本县电子商务实际情况,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县城内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新宾电子商务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二)项目单位: 责任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新宾县主管部门确定地点 (四)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8月~2022年12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投入2000万元(分二期拨付)。 二、总体思路 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把握精准、助力扶贫、品牌打造、突出特色、聚焦上行、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围绕生态产品、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农民,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充分利用和提升改造农村网络设施、乡村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初步构建起“政策体系完善、电商人才涌现、县域品牌提升、质量体系健全、服务保障全面”的农村电商健康发展生态体系,搭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使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网上购物环境。促进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农村的融合,推进“数字乡村”战略实施,为国家乡村振兴、网络强国和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农村青年创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县域协调发展方面的引导作用,驱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综合运用政策、服务、资金等多种手段,创建更加有利于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培育产业,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推进市场化运营。 (二)助力固贫,强化服务。通过电子商务推动贫困村的发展,为贫困村群众提供在线购物、销售、缴费、出行、娱乐、资讯、创业等服务,实现特色农产品、文化旅游产品网上销售,搭建电商和农民与企业的商贸互通桥梁,巩固助力贫困村群众实现增收。 (三)整合资源,培育重点。整合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等资源,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农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引进优质培训资源,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四)示范引领,整体提升。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地域特色公共品牌,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新路径,促进电子商务与第一、第二产业及其他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五)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立足需求导向,突出当地特色,加强电子商务与农业、制造业、旅游业等产业相融合,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大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生态圈,优先选择需求量大、受益面广、可操作性强的消费品、农特产品,做强做大农村电商产业。 (六)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综合示范项目工作,主抓落实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体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层层抓好落实。 四、工作目标 (一)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等资源整合,建立县级物流快递仓储分拣中心,支持发展统仓共配,降低物流成本,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村。弥补冷链运输短板,突破农产品、生鲜品易损耗、不耐储存和长途运输的限制。 (二)完善乡(镇)村物流及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整合现有各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升级改造,拓展产品供应、代买代卖、生活服务等功能,完善物流服务功能,增强服务站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服务站点在服务功能上对贫困村全覆盖,在新建服务站点的选择上对贫困户进行倾斜,落实电商固贫工作。 (三)建设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其配套设施、服务和运营功能,主要发挥公共服务中心枢纽作用,统筹我县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培训和助农固贫工作,切实增强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公共品牌。整合现有优质农特产品,统一品牌设计,挖掘品牌内涵,拓宽品牌宣传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 (五)构建农特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农特产品品控体系、质量追溯体系,促进当地农特产品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实现农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融合发展。 (六)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大力培育各类电子商务人才,面向各类人群多层次完成电商培训4000人次以上。 (七)提升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水平。通过多种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品牌宣传推广活动,使全县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实施内容 (一)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 1.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建设县级物流分拨中心。以现有物流体系为基础,整合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等物流资源,降低农产品物流上行成本、开通县城至乡(镇)、村的物流配送线路,1年内配送线路覆盖所有乡镇、覆盖所有的行政村电商服务站。提升寄递时效,县城至乡镇实现每天配送,乡镇至村实现最多2天配送一次。按照改建优先的原则,建设服务农村电商的公益性、公共性县级电商仓储物流分拨中心,为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开放、共享的仓储、配送、分拣等服务。弥补我县冷链运输短板,建设相应规模的保鲜和冷藏冷冻设施,为生鲜产品提供预冷服务。 建设期限:2021年6月~2022年9月 2.建设乡(镇)村物流及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推动现有各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升级改造,拓展产品供应、代买代卖、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服务站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乡(镇)站点100%全覆盖,村级站点不低于100个(服务功能贫困村全覆盖)。 依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乡村物流服务网络,每个乡镇建设1个物流配送中心,在产业基础较好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建设村级物流服务点,辐射服务周边行政村,实现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对贫困行政村全覆盖。形成以县域物流分拨中心为枢纽,延伸到乡村物流配送服务网点的物流服务体系。物流车辆实现15乡镇全覆盖,且县乡(镇)物流配送频率不低于每天1次;运用灵活社会资源,实现村级站点物流服务全覆盖。 建设期限:2021年6月~2022年9月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本着“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整合资源、有效利用”的原则,通过改造现有办公场地、添置培训展示等相关设施,完善硬件配置,建设1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具备数据处理、人才培训、产品展示、企业集聚、创客孵化、政务服务、营销推广、电商平台运营等功能。发挥“指挥中枢”的作用,统筹推进各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和运营,整合引导各类电商经营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和便民服务资源进驻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为县域企业、合作社和个人提供一站式的、开放的、市场化、可持续的电商公共服务。 依托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新宾满族自治县特色农产品O2O展销中心,对展销中心进行装修,购置相关的展架和办公设备。运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思维,全面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农特产品公共服务品牌,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提升公共服务品牌效益,带动我县特色农产品的销售。 利用微信公众号、全媒体、海报、电商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在县域内进行电子商务普及宣传,增强地方企业和个人对电子商务发展和综合示范项目的认识,营造县域电商氛围,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与示范县电商发展积极性。及时总结企业电商发展、个人电商创业就业等典型案例,利用全媒体,以及标识标语等广泛宣传;及时总结电商固贫、助力乡村振兴等县域电商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积极开展宣传和经验交流。 做好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报送。按照商务部要求,主管部门和承办企业达成信息报送协议,建立信息智能日报、人工月报及年报制度,确定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的记录和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对接报送工作。 建设期限:2021年6月~2022年9月 2.网销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支持农产品标准化、认证、追溯等服务体系建设,以现有追溯系统为基础,以本地优质特色产品为重点,建设农产品品控检测中心,建立产品认证和防伪标识系统,规范县域特色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产后商品化处理流程,并将流程向本地重点企业、合作社、农户进行推广,综合运用条码识别、二维码等多种网络技术,对我县“二品一标”等农特产品,从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等整个供应链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专业团队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报告,并制定合理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方案;依托农业产业基地、农村专合社等建设县电子商务农产品示范种植基地,对种植基地的农特产品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追溯系统。努力实现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提高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起到对全县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市场检验逆向促使农户、合作社、加工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 建设期限:2021年6月~2022年9月 3.农产品品牌培育及推广 整合现有优质农特产品,打造特色产品公共品牌,严把品牌授权关口,做好品牌保护,通过运营中心和专业团队的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带动电商企业、农村专合组织、农业企业等共同培育品牌价值。做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品牌宣传推广活动,通过知名电商平台、电视台、微商、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络直播、节庆活动等多种平台开展我县特色农产品线上促销、线下展销等全产业链、全渠道、全网络营销活动,打造3至5种网红农产品,提升本地产品品牌整体知名度。通过与本地特色旅游、民俗文化相结合,丰富我县乡村旅游内涵,推动服务业整体发展。 建设期限:2021年6月~2022年9月 4.电商助力益贫固贫和乡村振兴体系建设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合农特产品优势资源,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贫困村+贫困户,供应链企业+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电子商务带头人+贫困户”等方式,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通过举办电商扶贫主题系列活动,推动扶贫产品进网销售和直供社区,帮助贫困农户利用电商创业就业,提高贫困户增收致富能力,强化益贫带贫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效,促进乡村振兴。 深入探索实施电商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路径,以电子商务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引擎。大力推进新农村电商化,因地制宜发展新农村现代农业及服务业。依托电子商务,积极引导发展电子商务与观光农业、自助采摘、休闲民宿、农产品直播等,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本地特色农产品上行,形成以“互联网+三农”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建设期限:2021年6月~2022年9月 (三)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培育 组织编写农村电商标准化教材,内容实用并向社会免费提供。制定培训计划,以电子商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培训工作分级、分类、分层次、分阶段和多种形式进行。对农村基层党政干部、涉农企业负责人、合作社社员、农村电商创业人员、驻村第一书记等,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的培训,加大对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建立长期跟踪服务机制。计划开展电商培训4000人次以上,构建农村电商内生发展力。 建设期限:2021年6月~2022年9月 六、资金安排 建设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投入2000万元(分二期拨付),项目承办企业需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如企业未能按照标准建设导致二期资金未能到位,整改后仍不达标,将视违约处理,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 根据相关文件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对资金作如下安排: (一)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650万元。 (二)乡(镇)村物流及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专项资金投入100万元。 (三)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投入290万元。 (四)网销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300万元。 (五)农产品品牌培育及推广,专项资金投入300万元。 (六)电商助力益贫固贫和乡村振兴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投入180万元。 (七)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培训,专项资金投入180万元。 为确保资金安全,明确根据每期实际到位资金额度、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及合同约定分期拨付承办主体,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工并终期验收通过后全额拨付,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专项资金安排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企业提供服务补贴等。 七、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5月) 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办公室;落实承建企业,由企业细化实施方案并报政府通过备案;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电商示范县项目,营造浓厚发展氛围。 (二)建设运营阶段(2021年6月~2022年9月) 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及项目建设要求,由承建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确保在时限内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于2021年12月前,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整体进度的60%以上,完成中期绩效自评工作,确保通过国家、省、市主管部门中期绩效评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由实施企业按照验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由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县工作方案、资金方案及项目招投标文件,对综合示范项目及时进行验收,保障示范工作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要求。项目验收合格后,县工信局将验收报告,报送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备案。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可推广复制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经验模式。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健全组织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新宾满族自治县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的建设,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办公室,作为全程指导监督该项目实施的临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示范各项日常工作。县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制定管理细则,会同审计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把关。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产业联盟(电子商务协会),整合县域电商产业资源,发挥政府和企业间桥梁作用,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有序进行。各乡镇分别落实1名电子商务专干,负责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和对接服务。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按照“行业为主、分工协作、全面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以政府作为推进主体,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上报方案并监督实施。 电子商务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负责牵头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企业实施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部门协作与服务创新;负责引导县内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转型升级。 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县乡村振兴局:组织贫困户群体参加电子商务扶贫培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组织开展电商创业培训和电商人才的招募引进。 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农村党员骨干、第一书记等参加电商创业培训。 团县委:负责组织创业青年等参加电商创业培训。 县发改局:负责涉及电子商务相关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从事网络商品经营者的工商注册登记和网络经营、网络宣传的监督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对特色农产品等网销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网销,农畜产品检验检疫,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以及农产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县教育局:负责统筹本地教育资源,协助开展电商创业培训和电商专业人才培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协调农产品网销,协助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全县旅游产品的宣传与推广,提升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县统计局:负责协助项目工作数据的收集、汇总工作。 县督考办:负责加强项目推进的督查督办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电商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县委宣传部:负责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宣传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乡村道路通畅,配合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负责支持服务全县农村物流体系项目建设。 中国电信新宾县分公司、中国移动新宾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新宾县分公司:负责宽带乡村网络工程建设,确保网络通畅。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乡镇村服务站选址、人员落实和电子商务参训人员的组织,整合本地特色农产品的展示展销等工作,做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协调和配合工作。 (三)落实政策,保障有力 积极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根据实际情况,整合政策资源,加大对承办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并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出台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 (四)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落实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全面开展综合示范各项工作,加强项目现场跟踪督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对项目建设及时开展中期评估,适时调整建设项目出现的偏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并与项目主管部门配合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由县工信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和具体使用管理,并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虚报进展、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五)创造典型,上报信息 由县工信局总结项目亮点,根据县统计局相关数据,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省市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