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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进农村 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浏览:20109次'时间:2022年1月13日
电商办发〔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附件 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为提高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水平,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发展,逐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承办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项目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查项目有关建设质量及资金使用方面的合法、合规性,确保各项工作能按照既定方案稳步推进,做到在安全、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考核和验收时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监督检查制度要求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制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安排和进度要求,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建设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承办主体要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承办主体上报的工作总结及项目进度等相关材料作为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四)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为确保项目监督检查顺利进行,特选定新宾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新宾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宾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等新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项目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 二、项目监督检查内容 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内容为建立县、乡(镇)、村三级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农产品上行品牌营销与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扎实开展电商固贫工作及电商氛围营造,本制度将就以上内容的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 (一)建立县、乡(镇)、村三级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包括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及运营情况(包括本县物流整合,构成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并优化物流线路等内容)。 (二)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包括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及运营情况(包括站点覆盖率,确保建设的电商服务站点通过国家级验收等内容)。 (三)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及运营情况(包括平台对接、资源对接、培训孵化、网络推广及服务中心日常运营情况等内容)。 (四)建立农产品上行品牌营销与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包括网销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证体系建设,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建设)。 (五)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包括培训的计划、通知、组织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后续跟踪情况,带动就业和孵化网商、鼓励支持创业创新等内容) (六)扎实开展电商固贫工作及电商氛围营造(包括多措并举开展电商固贫、益贫、乡村振兴体系建设等内容)。 三、项目监督检查频次及方式 (一)项目监督检查的频次 1、项目建设(包括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配送、服务站等建设情况)进度检查:每月一次。 2、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及电商服务站运营情况检查:自运营之日起,每季度一次。 3、培训情况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4、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二)项目监督检查方式 1、实地考察。 2、听取报告。 3、查看材料。 4、其他可行方式。 四、项目监督检查标准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本县既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本县既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挪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不合规情况。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