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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进农村 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20219次'时间:2022年1月13日
电商办发〔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宾满族自治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实施方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附件 新宾满族自治县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 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开拓国内市场,提高特色农产品知名度,降低流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自我发展”的原则,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以促进现代农业流通方式转变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的,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努力把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成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培育和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逐步形成若干电子商务平台和服务体系,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网络销售,开展大米、人参、香菇、木耳等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群众增收。 二、主要工作 (一)做好农产品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大力拓展营销宣传渠道,切实有效扩大新宾地方特色农产品网上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地方特色网站的作用,开辟农产品销售专栏,指定专人定期发布产品信息。积极与国家和地方影响较大的网站以及新宾本地的规模较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联系对接,组织发动我县龙头企业定期对外发布有关特色农产品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单品特征、数量、价格、上市时间以及企业(合作社)简介、联系方式(企业和个人)等。各责任单位要履行职能职责,重点宣传推介我县特色产品,提升我县农产品在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鼓励特色农产品在知名网站销售。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鼓励、组织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营销企业和营销大户在淘宝网、微商城、拼多多、京东商城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专卖店,借助知名电商品牌优势,扩大我县地方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份额。要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社、营销大户自行登陆网站,注册账号,开设店铺,进行网上交易。通过典型培育、示范引领,带动更多的企业和经营户参与网上销售,扩大我县特色农产品销售范围,提高产品销售效益。(责任单位: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积极参与创建淘宝网“新宾特产馆”。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企业积极与农村淘宝进行对接,参与创建淘宝网“新宾特产馆”,尽快形成第三方平台与自营平台相互借力、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借助淘宝网“新宾特产馆”打造新的宣传推介窗口,构建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产品网上营销的平台。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营销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营销大户以单品网形式入驻淘宝网“新宾特产馆”综合电商平台,拓展新宾满族自治县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培育扶持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选择县内有代表性的生产加工企业、营销企业、销售大户,在资金筹措、人才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帮助其发展电子商务。发挥电子商务企业的带动、辐射效应,使更多的农产品企业实现网上营销,网上营销队伍不断壮大。(责任单位: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销售体系。培育支持传统农产品企业开展电商业务,引导企业的信息宣传平台向网络交易平台升级转变,探索建立“网上看样、线下提货”的经营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县农业农村局要宣传鼓励农产品种植大户发展线上业务,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要积极提供电商技术支持和指导。(责任单位: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完善物流网络、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目标,以乡镇为中心、以交通干线为依托,以改建、扩建和整合物流节点与设施为重点,构建物流节点空间网络,逐步形成相互配套、功能齐全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电商项目承办企业要整合物流资源,加快建立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通过电子商务高效集约的流程再造,实现信息流、物流、商流、资金流“四流合一”。鼓励支持邮政物流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充分利用邮政物流网络,为电子商务网点进一步提供物流保障与支持。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鼓励和支持电商企业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积极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外销市场。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依托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辽宁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社会扶贫网平台,探索建立“企业+基地+网店”或“协会+合作社+网店”模式,发挥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进一步拓展我县特色农产品销售平台,扩大销售规模,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广泛开展普及培训,对有基础的学员进行集中短期培训,重点围绕农产品上行开展电商创业、产品营销、运营推广等实操内容培训。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教授,特别是淘宝、京东等知名平台开店经验丰富的营运公司,对特色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业合作社、营销大户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培训。(责任单位:工信局、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快创建特色农产品精品和品牌。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从种养(殖)技术到购销储运、深精加工等方面,培育一批产量大、品质优、影响广泛的特色农产品,提升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高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业农村局要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商标注册培育工作,通过全方位的包装、策划、宣传推广等活动,打造特色知名品牌,促进农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农产品网上销售推进工作。县直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抓好协调、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各单位要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发展电子商务产业。 (二)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农业农村局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果蔬、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加大例行检测力度,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标经营行为,保护品牌商标,维护我县农产品良好信誉,保障农产品网上交易顺畅平稳进行。 (三)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网络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户外广告等大力宣传我县特色农产品。利用网络平台、展示展销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产品的特色优势,提高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