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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浏览:12029次'时间:2024年6月22日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713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在“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五冬”抚顺龙岗山雪上运动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改建 3、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滑雪场内配套工程和外配套工程。 (1)内配套工程 建设雪场接驳系统,缆车站(10栋装配式成品)、缆车库(山下5栋)共8000平方米、造雪系统、造雪泵房(3个)1200平方米、雪地机械;建设雪场内道路、停车场等工程。配套工程建设滑雪服务中心8000平方米、1352滑雪服务站500平方米、1075滑雪服务站1500平方米,赛场运维中心2000平方米、综合管网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等。 (2)外配套工程: 1)净水厂工程新建供水规模为2500吨/天的净水厂1座、15.4km输配水管道,管径为DN250-DN50。 2)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2000吨/日;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500吨/日;配套DN200—DN1000污水管线16600米,规格BXH=1.5X1.5米预制混凝土明沟200米;3000平方米潜流湿地一座。占地12920平方米。 对既有农村公路县道旺双线(路面宽7米)、乡道响岗线(路面宽5-7.5米)进行原路提级改造以及新建部分乡道响岗线,提级改造后以及新建部分路面宽12米,长度19.5公里。 4、项目范围:新宾满族自治县响水河乡、旺清门镇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结合分析结果,针对项目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状态,确定初始风险等级; 5、针对风险因素和初步判定的风险等级; 6、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以及对本项目的建议和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建设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项目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项目责任单位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六、项目单位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4-55022205
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中心 公告日期:2024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