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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浏览:9774次'时间:2024年7月9日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

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6月1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新宾县委进行了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3年8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新宾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指导60家单位制定完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集中学习1463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1317场。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党的二十大报告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计划,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

二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将十个方面、40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为164项具体工作内容,并抓好组织实施。同时,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全面振兴新突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项目,逐个确认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完成时限,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对项目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项目清单共有储备项目79个,总投资126亿元。建立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信息“周报”、动态信息“半月报”及重点任务“月调度”工作机制。针对岗山森林公园相关问题,已辽宁养生文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解除承包经营关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公园进行管理,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了《关于岗山、猴石森林公园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方案》,开展了占用林地违规建房及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占用林地建房及设施问题,均已依法受理、查处违规建设的八旗大营和蒙古包已拆除,并加快推进林地恢复工作辽宁岗山生态谷林溪养生度假区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拆除木栈道。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管辖区进行责任划分,全方位加强森林管护和执法力度。

二是严格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于罕王城养生茶公司应承担的土地流转资金,已诉讼至新宾县人民法院,待法院判决后依法依规进行追缴。县委、县政府将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同时,建立招商引资风险防控与监管机制,对招商引资重要环节中可能发生风险的工作节点,逐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合法合规。

二是加快推进园区建设。为产业园区管委会安排了办公场所指导产业园区管委会完成了三定方案的编制配齐了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工作人员设置独立财务核算账户。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在新宾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和南杂木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各1座,为新宾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铺设了2.6万平方米黑色硬化路面。同时,正在为永陵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供热站和污水处理厂。

三是强化服务发展职能。永陵镇污水处理厂土地征收款未及时拨付到位问题,已于2021年10月将土地征收款全部发放至被征收对象。南杂木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性质调整已于2022年9月完成,永陵镇污水处理厂土地性质调整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25日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待批复后履行相关程序。

3.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政策

一是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制定了《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乏力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全县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对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不断提高三资管理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全县177个行政村的资产、资源全部录入三资平台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大和睦村违规借贷问题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和调解,按期偿还借款。同时,对违规借贷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扶贫项目实际情况建立了工作台账做好分类指导和整改。目前,27个项目已取得收益,剩余8个项目正在督促指导乡村两级按照既定措施稳步推进。闲置扶贫资金1269.15万元已全部投入到产业项目扶贫资金投入到企业或者合作社本金逾期1122.72万元,已收回254.674万元,协议还款432.52万元,提请司法程序追缴435.526万元。拖欠收益157.73万元,已收回42.78万元,协议还款39.07万元,提请司法程序追缴73.24万元,协商减免2.64万元。

三是加快推进高铁占地补偿发放工作。目前,木奇镇涉及下湾子村大洛村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完毕;木奇镇下营子村东韩家村剩余3户村民分别前期核量时未按红线内占地进行补偿、存在纠纷等情况暂未发放,待相关单位认定纠纷解决通过村集体提留资金进行发放。上夹河镇涉及吕家、徐家的占地补偿款均已发放完毕。

4.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推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

严格落实人防工程应建必建能建必建要求。2019年,在全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对欠缴、漏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全部进行了清缴,再未发生欠缴、漏缴情况。编制《新宾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台账,实施了档案数字化改造同时,拟新建人防工程青年路人防工程消防整改工程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提级论证名单。  

5.统筹安全和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全力推动信访问题化解。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张某某在八宝村非法采伐的林木进行了评估,最终确定补偿八宝村村委会40万元作为挽回村集体经济遭受的损失,目前40万元补偿资金已支付给八宝村村委会。县纪委监委已对违规办理林权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109万元国家补助资金中59万元一次性平均发放给平顶山镇西安村四组村民。同时,在林权没有确定的情况下,以后将每年度国家补助资金的60%发放给四组村民。待林权确定后,按照四组村民应得的国家补助资金进行发放,并对林权确定之前为四组发放的国家补助资金,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补足或收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切实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市县巡察工作操作规程》,于每轮巡察结束30天内,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2.督促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加快推进案件办理。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案,定期督导案件查办工作进度,全力推动超期未办结件尽早办结。开展“清存遏增百日攻坚”行动,优先办理超期未办结件,全力处置巡视巡察和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着重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案件。出台《2023年新宾纪检监察系统业务考核指标》,全力调动干部积极性。建立线索研判机制,集中逐一分析研判超期未办结案件,明确办结时限,采取重点督导、周调度、半月通报公示等措施,全力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在时限内办结案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持续抓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下发了关于落实<辽宁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回访。同时,制定了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回访工作流程图,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回访记录。建立教育回访工作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回访。

三是严格规范开展监督执纪。对涉及提拔的领导干部廉审名单全部进行复核,截至目前,暂未发现问题。依据省、市廉政查询制度,制定廉审意见工作程序图,明确责任、回复标准和存档要求,规范出具廉政审核意见,严把干部审核“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提拔”问题。及时送达处分决定,并督促相关党组织适时宣布。启动内部核查程序,根据核查认定的事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建立纪律处分送达台账,确保及时有效送达,并根据台账统计情况,定期随机抽查核实送达情况。

3.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召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重点警示教育内容,以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片+集体谈话等方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建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账督办,快速销号。对巡视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宴问题,严查快处,在全县进行通报。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深挖彻查作风问题背后的腐败行为和腐败案件中的作风问题。制发《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清单》,重申纪律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制发廉洁提示函、严明纪律工作通知等,督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严格选人用人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免去杨某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新岗位不再担任党内职务,对杨某晋升四级调研员职级进行集体研判,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其一贯工作表现,研判小组一致意见,拟保留其四级调研员职级并逐级上报至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同意保留杨某四级调研员的整改意见。责令县委组织部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县委组织部时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诫勉处理。同时,对82名受处理处分干部是否存在影响期内提升党内职务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制定《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干部重新使用会商研判办法》,对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干部重新使用会商研判的工作程序、参加人员范围、会议发放材料、分析研判要求等6项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将徐某、衣某某分别交流至县财政局副局长、新宾镇人大副主席岗位。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应交流未交流问题集中排查,同步建立“新宾县科级干部任职时间及交流计划台账”,对任现职5年以上干部纳入统计范围,对任现职7年以上的干部列入预警范围。建立干部交流轮岗定期排查机制,每批次动议先对需交流调整的干部进行查核,并于每年年底对全县领导干部特别是在人事、财务等关键岗位的干部的任职年限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交流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

三是坚决杜绝混岗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组织部时任分管副部长给予诫勉处理免去8人挂职职务,调整回关系所在单位任职。同时,建立了干部“混岗”问题定期清理机制。

四是严肃换届纪律。对旺清门镇夹河北村和旺汉村党支部换届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相关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旺汉村詹某某进行民意调查,对其现实表现均给出了明确意见,满意率为100%。将夹河北村列为2023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整顿,由县委书记直接包联,目前,旺清门镇党委已任命1名副镇长为夹河北村党支部书记,完成村委会主任补选工作。我县将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纳入每年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课程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队伍的政治素养、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坚决杜绝党内关系庸俗化的问题。对响水河子乡汉族村、夹河北村、北四平村发放的误工费全部收回并存入乡镇政府经管站账户。分别给予北四平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和响水河子汉族村现任党支部书记批评教育处理,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夹河北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免职处理。针对巡视反馈的基层党建共性、个性问题,下发工作通知,督促各乡镇党委加大对村级财务支出的监督审查力度,杜绝此类乱象再次发生。

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对各乡镇组织委员开展了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业务培训。对3个乡镇的组织委员未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每季度对各基层党委、党支部收缴党费、发展党员及开展党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是严厉打击村霸恶势力。针对赵某某个人独自经营利用上级扶贫项目资金建成的中药材加工厂和冷库问题,经县纪委监委核查,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全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四)落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质效方面

1.全面落实整改监督责任

将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纳入我县2023年工作实绩考核方案中。建立《新宾县巡察整改评估机制》及时掌握领导班子运转情况,把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参考。

2.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新宾县委继续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将10个反弹回潮问题细化分解为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推进5个。

持续跟踪问效审计指出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需持续推进5个。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完善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宾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新宾满族自治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进社区网格实施方案》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二是深入查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全面清理沐与康新能源公司在我县承揽的项目。针对实施该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将该问题作为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强化重大项目前期评估论证,在重大项目启动前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保证项目质量。同时,对2021年以来全县5000万以上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排查,未再发现PPP以及其他形式的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制定出台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领域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确保全县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证项目高质量实施。

三是健全完善领导机构设置。为产业园区管委会安排了标准办公室。指导产业园区管委会完成了三定方案的编制,配了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工作人员为产业园区管委会设置独立财务核算账户。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在新宾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和南杂木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各1座,为新宾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铺设了2.6万平方米黑色硬化路面。同时,正在为永陵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永陵主区)和榆树副区分别建设供热站和污水处理厂。

(二)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方面

一是多措并举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事项。已与华晨地产签订补偿协议,并对协议进行公证,正在履行补偿款的拨付程序;2024年5月,南杂木镇政府已与罕督木业有限公司初步达成还款意向,将罕督木业欠南杂木镇政府的30万元钱借款与南杂木镇政府欠罕都木业的欠款相互充抵,剩余部分按每季度还款15万元的方式进行偿还,直至还清,目前正在草拟协议中抚顺凯莱食品有限公反映土地争议问题企业同意按照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结果退还土地出让金。目前,正在研究退还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及其构成,在企业对退还金额无异议的基础上,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东工冶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对配套资金额度及支付方式表示认可。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强化招商引资领域诚信建设,防止发生新的违约行为。

二是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对郭某反映的问题全面调查核实,聘请法律专业机构进行咨询论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价格评审机构针对因规划移位造成未开发建设剩余面积,评审出与之相应的水毁恢复工程价款,从而确定补偿金额,如对结果存在异议,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解决。拖欠账款问题目前,已支付11家企业欠款3281.28万元(实际支付3269.28万元,与企业协商核减12万元);剩余欠款746.09万元逐步还清。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方面

一是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制定《新宾法院法官业务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方案》,稳步提升审判质效。对于发回改判案件通过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重新审理二审更正一审判决等方式,目前已全部结案。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对发回改判案件继续通过案件评查会评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同时相关承办法官给予批评教育。

二是严格执行生效判决。158笔执行款已全部发放完毕同时,修订完善《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坚决杜绝通过执行员个人账户发放执行款问题给予县法院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三是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修订完善《新宾法院案件评查工作规程》,增加1名案件评查工作人员,全面提升案件评查工作水平对县法院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四是加大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一把手”讲授廉政党课廉政教育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全体干警做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对照典型案例深刻反思,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制定《新宾满族自治县律师行业日常监督管理细则》《新宾满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卷宗管理细则》,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及法律援助卷宗监督管理。充分运用“三个规定”平台,案件回访等措施加强监督,拓宽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渠道同时,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打造“文明执法”的执法环境方面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修订完善《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划中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案件管理制度》,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对阀门厂违建问题,重新出具了《违法建筑确认书》,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办案人员处置违建问题未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超出时效问题,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是规范执法方式。修定完善《法治审核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5项执法工作制度对近117件案件卷宗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错误及时更正。对于27起药品流通案件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五)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方面

一是审批事项应进尽进。制定《新宾满族自治县“体外循环”问题专项整改方案》,经全面排查督促,11个部门的200个事项均已授权至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办理审批。持续关注各部门办件情况,通过抽件检查、走访或随机回访等方式,深化政务服务事项“体外循环”清理排查。

二是严格行政审批时限。指导申请主体规范填写《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时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验,发现申报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及时补充完善。2020年7月后,再无行政审批办结时限超过承诺时限的情况。

(六)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方面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将停产停建矿山巡查检查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按月巡查检查。加派2执法人员到矿山监管队伍中,充实执法力量。开展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保驾护航。

二是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建立县烟草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作机制,共享国家烟草局、省烟草局相关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表,将国家烟草局“互联网+监管”系统服务网址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将烟草“互联网+监管”系统服务网址等相关信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监督。

(七)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完善《新宾满族自治县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3项制度。针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没有实际履行监督责任主体责任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刻检讨,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同时,对全县9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二是强化中介法律保障服务。县司法局2人注册公职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积极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意见,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调配2个律师事务所14名律师担任永陵镇、木奇镇、上夹河镇、南杂木镇村(社区)法律顾问。

(八)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方面

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存在此类问题的领导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市、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目前暂未发现问题。组织召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片+集体谈话等方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的任务分工》。制发“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工作告知单,督促全县各党组(党委)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有序有效推进监督行动。完善政治监督共性清单、个性清单,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格落实《新宾县纪委监委开展政治生态预警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及民主测评,针对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谈话。召开遏增清存“百日攻坚”部署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案件化解工作。

三、需要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加强对经济指标的调度和纳统工作,定期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调度,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和研判,高质量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切实解决难点、堵点问题。2023年实现“小升规”企业2家,预计2024年规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增长5%。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管理,实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动态,按一户一档实行精细化管理,实施台账式动态数据跟踪管理,“点对点”辅导纳税人,确保企业如期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2.加大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力度。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2023-2025年中长期事项化债方案》《新宾满族自治县2023年隐性债务化债方案》,同时与各企业进行了沟通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还款计划,通过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化解拖欠账款。拖欠企业账款4027.36万元,目前,已偿还3299.39万元,剩余727.97万元,按照与企业签订的还款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偿还。存量债务766.21万元,已化解75.62万元剩余690.59万元,按照化债方案逐年还清。

3.加快推进“保交楼工作。研究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御祥山庄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保交楼、稳民生”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12月前复工建设。关于烂尾楼问题,市政府已将御祥山庄楼盘列入省政府保交楼项目台账,并上报至省“项目超市”,加快推动项目盘活。同时,依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已由抚顺金中霖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盘,目前该公司正在筹措资金补缴税款,县政府将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并联系合作招商,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复建。

4.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在岗山森林公园违规建设的八旗大营和蒙古包已拆除,并恢复林地。对岗山森林公园承包主体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木栈道并恢复植被。同时,按照《保护区管理条例》,对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封闭管理,并指派专人看守。收回了岗山经营权,并指定专人管理,确保不再发生乱占林地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关于“参仙谷违法建设房屋”问题,根据第三方出具的鉴定结果,依法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拆除,如逾期不拆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于“北四平乡国有林地被私人占用建设度假村”问题,已对违法人进行行政处罚,并限期拆除违建房屋。关于“北四平乡国有林地被私人占用种植人参”问题,该地块权属为国有,土地类型为园林地,不予处罚。经与参农协商,已收回林地使用权,并于2024年5月造林恢复植被。关于“自查发现20处违规建筑”问题,对违规占用林地建房及设施问题,均已依法受理、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县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县委清醒的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特别是中长期整改的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我们将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恪守使命担当,充分发扬斗争精神,不断增强斗争本领,坚决做到思想认识不松懈、整改标准不降低、推动力度不减弱,持续推进巡视反馈问题彻底整改。

一是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聚焦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新成效,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硬的措施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同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抓紧时间建立完善,努力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

三是进一步巩固良好态势。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重大判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坚持“实好干”工作要求,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努力做大经济总量,持续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加快解决制约新宾振兴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在“分两步走”战略中找准时代方位、扛起时代使命,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把各方力量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4-55080033(工作日8:30—11:30,13:00—17:00);邮政信箱: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兴京街26号新宾县委办公室),邮编:113200;电子邮箱:lnxbxwb@163.com。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47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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