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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抚顺市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公示
浏览:10217次'时间:2024年2月8日
抚顺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于二〇〇三年九月十五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3]184号批复文件)。二〇一〇年十月,进行功能区规划调整。辽宁省人民政府对龙岗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进行了批复,见(辽政[2010]251号)。 目前抚顺市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方案已编制完成,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7个工作日(2023年2月8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新宾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杨振宇,联系电话:13842339997,办公电话:02455032707,电子邮箱:ycy9997@126.com。 附件:1、抚顺市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图 3、抚顺市龙岗山省级自然保护调整后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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