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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办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浏览:8005次'时间:2014年12月1日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工作需要,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现招录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至县政务公开办工作,现就招录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员原则及数量

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二、工资待遇

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三个月),缴纳四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心里素质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 年龄23-35周岁,男女不限。

3、限新宾户籍。

4、食宿自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2014年12月1日至7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近期2寸彩照,到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二楼201室政务公开办报名。

2、初试:政务公开办对报名人员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测试。

3、面试:政务公开办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4、体检:拟招用人员到指定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5、公示:拟招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6、聘用:县政府办公室与符合上岗条件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不胜任本职工作及时清退。

7、本简章由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邓莹

电 话:55082027

一四年十二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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