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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满族自治县关于政策性关闭搬迁南杂木二级保护区中工业企业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询意见公告
浏览:3686次'时间:2018年10月24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关于政策性关闭搬迁

南杂木二级保护区中工业企业决策事项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询意见公告

 

为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依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辽宁省贯 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辽委发〔201750号)中关于南杂木大伙房二级保护区中工业企业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省政府文件要求:“依法取缔南杂木工业园区2017年年底前,撤销南杂木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加强环境监管,2018年10月底前关闭全部违法企业, 并制定计划逐步从二级保护区中迁出。”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抚顺市发展改革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抚发改投资[2014]127号)的要求,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社会和实施方案涉及的群众,特别是与本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

    1、项目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群体所带来的风险;

    3、项目进行中可能造成社会舆情影响的风险;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项目责任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项目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并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联系人:李莉

    项目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启运路40号

联系电话:550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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