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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91(4-22)}整改结果公示
浏览:1829次'时间:2018年4月19日

新宾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编号91(4-22)}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91(4-22):正是由于思想认识有差距,辽宁省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一度存在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

二、整改目标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落实。

三、整改结果

深入开展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重点工作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大检查工作,建立完善环保问题的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报告机制、督办机制、查处机制、重大问题的推进解决机制,推动环保工作的落实。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现阶段正在按照《2018年一季度垃圾分类利用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督查方案》进行督导检查。

县政府拿出200万元奖励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秸秆焚烧管控失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了环保工作的落实。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新宾县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

受理部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新宾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 55035506

邮寄地址: 新宾县新宾镇启运路40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室

 

        新宾县

2018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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