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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201(19-4)}整改结果公示
浏览:2118次'时间:2018年4月19日

新宾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编号20119-4}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0119-4):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督察发现,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环境权益重视不够,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方面不愿作为,敷衍搪塞,导致一些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二、整改目标

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建立和完善环境信访调查处理机制,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及时解决群众投诉案件,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整改结果

(一)实行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3月8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针对一件环境信访问题,分别接待了上访人,3月13日,主管县长又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提出解决方案,使一件环境信访积案得到化解。

(二)开展环保督察案件“回头看”。建立了信访案件销号制度,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访案件需要责任单位签字确认后才可以销号。

(三)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坚持3级书记抓信访,为新宾绿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新宾县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

受理部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新宾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 55035506

邮寄地址: 新宾县新宾镇启运路40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室

 

        新宾县

2018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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