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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182(14-4)}整改结果公示
浏览:2254次'时间:2018年4月19日

新宾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编号182(14-4)}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82(14-4):环境法治意识淡薄。一些地市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对环保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屡屡突破底线上马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不断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法治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击违规建设项目。 

三、整改结果

(一)《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方案》中明确将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和各级乡镇学习的重要内容。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环境法治意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制度、禁养区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确保生态红线划得实,守得住。

(三)已经制定《新宾县大伙房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环境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在2017年7月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再完成一次全面排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新宾县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

受理部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新宾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 55035506

邮寄地址: 新宾县新宾镇启运路40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室

 

        新宾县

2018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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