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美丽的新宾欢迎您!
网站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新宾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338(31-6)}整改结果公示
浏览:2562次'时间:2018年4月19日

新宾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编号338(31-6)}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338(31-6)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2017年,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搬迁、整改治理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搬迁、整改治理工作。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三、整改结果

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滚动计划》和《新宾满族自治县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各相关乡镇建立协调机制,全面部署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关闭搬迁和整改治理工作,对53家县城和乡镇所在的周边禁养区养殖场(专业户)整改工作落实到乡镇、到场户。多次召开全县畜禽禁养区关闭、搬迁专题工作会议。在时间紧、任务重、缺资金、保稳定的大背景下,采取县、乡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效果明显。截至2018年4月,新宾县禁养区内(除大伙房水库二级区外)共53家养殖场(专业户)已经关闭25家,定性关闭20家,未关闭的8家中有3家有粪污治理设施,1家不在城镇规划区。未关闭养殖户正在积极整改。我县各级政府力度不减,持续推进,要求乡镇持续推进,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不反弹。

2015-2017年,共投入资金3162万元对42家规模化养殖场实施了粪污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改造后的养殖场粪污经发酵后还田,实现了资源化利用,大幅降低了污染物排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新宾县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

受理部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新宾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 55035506

邮寄地址: 新宾县新宾镇启运路40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室

 

        新宾县

2018420日

Copyright © 2014 XinBi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抚顺市新宾县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建议分辨率:1440*960以上 最佳分辨率为:1920*1080 推荐浏览器:IE浏览器
主办单位:新宾县政务公开办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兴京街28号 电话:55080000 邮箱:xbzwgk@163.com 网站标识码:210422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