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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备案
浏览:971次'时间:2024年12月12日

按照工信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及省信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要求,受企业委托,辽宁青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抚顺重华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1家利废企业利用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事宜开展了评价工作,经审查,评价过程及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现予备案。

 

 

附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表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评价

综合利用产品

工业固体废物名称

综合利用量(吨)

评价机构 名称

产废企业

利废企业

名称

数量

1

新宾满族自治县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抚顺重华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预拌混凝土

2.7万立方米

粉煤灰

10000

辽宁青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注:利废企业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产废企业指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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