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环境保护 2017年全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浏览:3017次'时间:2017年10月16日
2017年全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抚顺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力度。一是完成全县10吨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实现10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完成县城内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三是完成县城外5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拆除改造工作。 二、 工作任务 1.推进集中供热。拆除南杂木镇现存供暖小锅炉,完成供暖并网改造工作,实现“一镇一热源”。完成永陵镇集中供热工程建设。 2.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完成全县燃煤锅炉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管理台账。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年内首先完成县城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对不能按期改造达标的燃煤锅炉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3.实施大型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对10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限期治理,确保达到新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职责分工 1、环保局负责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统计汇总和考核验收,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违法建设的燃煤小锅炉和未按期限要求达到治理标准的燃煤小锅炉,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拆除。具体负责县城内19家洗浴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 2、城建局负责实施10吨以上供暖锅炉的提标改造工作,推进全县集中供热建设。负责南杂木兴利物业有限公司的燃煤小锅炉拆除并网工作。 3、经服局负责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抚顺市新宇木业有限公司、抚顺兴京制药有限公司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 4、卫计局负责新宾县人民医院和新宾县第二人民医院的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 5、教育局负责新宾县教师进修学校和新宾二高的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 6、国资局负责新宾县食品公司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 7、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兴京宾馆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燃煤锅炉拆除补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 、县城建局、县经服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法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分公司、县燃气公司和有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燃煤锅炉的综合整治工作及综合协调。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强制拆除。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对限期治理不达标的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执行环保处置决定的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加大与供电部门的配合,依据《辽宁省环保厅国家能源局与东北监管局关于对辽宁省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通知》精神,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及违法排污的单位采取停电措施。 3.强化资金保障,实行政策支持。县财政加大对燃煤锅炉拆除和改造相关资金的补助力度。一是设立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对在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的业户1蒸吨/小时(含1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补偿人民币1万元,1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补偿人民币2万元;二是设立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奖励资金,为调动经营者工作积极性,加快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进度,对在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的业户,给予人民币0.5万元奖励;三是洗浴服务行业事关群众的日常生活,为确保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不影响群众生活,支持新宾县供热管理所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洗浴供水站;四是积极对上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并实行专款专用,对符合上级补助政策的业户,不受县级财政补助政策限制。 4.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强化舆论指导,鼓励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对实施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2017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