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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抚顺市离休干部就医不再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
来源:抚顺晚报浏览:6849次'时间:2015年10月4日

     8月25日,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离休干部中实行持卡就医的通知》(辽组通字〔2015〕69号),《通知》提出,我省离休干部普遍进入了“高龄期”、“高发病期”,实行持卡就医是满足离休干部就医需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通知》要求,离休干部在指定医疗机构凭医疗管理部门颁发的专用卡就医,不需垫付医疗费用,由财政部门或医疗管理部门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所需经费由原资金渠道解决。省委在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下发此通知,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这也意味着,今后,离休干部就医将不用再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

     我市现有离休干部总计1974人,其中,市属离休干部1431人,县区属离休干部543人,将全部纳入持卡就医范围。按照省里的通知要求,离休干部需办理就医专用卡,针对就医平台系统建立时间较长的实际情况,为先行解决离休干部就医不再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问题,市委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经反复沟通、充分论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暂时依托现有就医平台,确保此项工作与全省同步运行。

     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离休干部到定点医院就医时,凭现有的购药医疗卡和《抚顺市离休干部医疗手册》即可,不用再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具体就医相关政策由抚顺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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