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喜迎建党百年,我市对全市城市道路路灯杆设置的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在7月1日前完成全部拆除工作。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拆除灯杆设置的广告包括审批的和未经审批的两种情况。2021年3月之前,经过市住建局审批、发放行政许可的,在新城路、高山路、抚顺城路、安城街、晖春街、兴仁街、临江路、宁远街、永济路、沿滨路10条路段设置的广告,在6月30日前由市住建局负责通知设置单位限期拆除,停止设置,由辖区住建(城管)局负责督促检查其拆除完成。上述路段灯杆上的国旗、亮化设施暂时保留。
未经市住建局审批、未发放行政许可,违章设置的将军北街、寒江路、亦工小区道路、甲邦大桥、浑河南路东延、绥阳路、阿金路、郎平路、西五街、北镇街10条路段上的广告要在5月20日前拆除,由辖区住建(城管)局负责组织全面清理工作。
对于拆除后新发现违章设置的灯杆广告,由辖区住建(城管)部门负责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