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日期 | 备 注 |
1 | 新市监食经罚 字〔2024〕1 号 | 新宾满族自治县臻牛日式碳火烤肉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制售餐饮食品案 | 新宾满族自治县臻牛日式碳火烤肉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0422MACEUUBC5J | 王欣博 | 新宾满族自治县臻牛日式碳火烤肉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制售餐饮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辽市监联(2023)15号)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果蜜味饮料浓浆一瓶和已超过保质期的韩国产“不倒翁”猪排沙司一瓶2.罚款2000.00元整。 | 主动履行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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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市监食经罚字〔2024〕2 号 | 新宾满族自治县喜甜烤奶奶茶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制售餐饮食品案 | 新宾满族自治县喜甜烤奶奶茶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10422MA111RKB6L | 李鹏 | 新宾满族自治县喜甜烤奶奶茶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制售餐饮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辽市监联(2023)15号)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焦糖果味饮料浓浆15瓶;2.没收违法所得105元;3.罚款2000.00元整。罚没合计2105元。 | 主动履行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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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市监食经罚字〔2024〕8 号 | 詹卉渟涉嫌销售冒用东营倍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产品案 |
|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210422********1228 | 詹卉渟 | 詹卉渟涉嫌销售冒用东营倍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 的规定,现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735.14元。3.罚款500元人民币。罚没合计2235.14元。 | 主动履行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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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市监 食经罚字〔2024〕8 号
|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传斌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商品,无标签食品(白酒)及标签信息不完善案 |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传斌超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0422MA0YBRAN3M | 刘泰礼 |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传斌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商品(超过限用日期卫生巾),无标签食品(白酒)及标签信息不完善不全,没有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生产企业联系方式及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的白酒。 | 违反了《辽宁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及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辽宁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及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辽市监联(2023)15号)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十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现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销售超过限用日期失效的ABC卫生巾29包,贞柔裸感卫生巾5包;3.没收无标签白酒一桶及食品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白酒两桶,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3000元人民币。罚没合计3020元。 | 主动履行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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