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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浏览:9313次'时间:2018年12月4日

第二十批 2018年11月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000201811230028

   11月初举报人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观音村30多家印刷厂固体废物、噪声和废气扰民的问题。虽有相关人员去检查,但是印刷厂未做任何整改,且白天停产,夜间生产。

沈阳市

大气,噪音,土壤,其他
污染

   2018年11月24日下午晚20点至23点和11月25日白天,现场检查,共查出14家企业,未发现有生产行为。2018年11月8日,针对举报的固体废物转存处置、未安装生产废气收集装置等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11家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要求补办相关环保手续,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整改,在未取得环保手续、整改不到位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对3家无人、无厂牌的企业,现场送达《现场检查通知书》。2018年11月8日下午已对该区域进行检测,噪声检测结果数据显示不超标。

基本
属实

   对8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的印刷车间总电源配电箱实施查封,坚决杜绝企业再生产,防治污染偷排行为发生。

2

D210000201811230037

   2016年拟定拆除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当地环保局有具体名单),但整个新民市基本都没拆除,例如农业银行各乡镇分理处,以及各乡镇政府,还有医院、信用社等。

沈阳市

其他
污染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16年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市对全市10吨及以下锅炉进行了摸底调查,逐年逐步开展分散燃煤锅炉淘汰工作。2016年,对非建成区具备替代条件的29台燃煤锅炉进行了拆改,涉及4家医院、1家企业,4家乡镇政府、4家农村信用社、3家农村农行分理处、1家农村国税所、1家农村工商所、2家法庭、4家农村派出所、3家农村邮局、2家农村变电站。2017年,在完成沈阳市下达的50台任务的基础上,新民市城区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全部完成;2018年,新民市在10月15日完成了沈阳市下达的50台任务,同时完成了开发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基本
属实

  新民市政府将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推进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3

D210000201811230094

   法哈牛镇五道沟村西侧有多家家具厂,生产时都存在扬尘问题,生产废水直接排到稻田内,垃圾随意堆放,工业废气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异味扰民,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沈阳市

噪音,大气,水,
土壤

   2018年11月24日,现场调查,截至2017年5月底,该村原有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具生产企业46家,均无环保手续。2017年5月,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取缔了6家家具厂,有7家企业因违建被拆除搬迁,其他33家企业因无环保、消防手续被关停。2018年9月24日开始,为防止问题反弹,相关部门按照新民市政府部署组织联合执法,法哈牛镇政府加强巡查,采取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措施,已彻底取缔了上述非法企业。

不属实

   进一步加强巡察和检查。

4

X210000201811230140

   一、白清乡康宁营村菜屯毁林采砂破坏生态,对采砂后留下大坑使用矿渣、白色粉末、有毒残土进行填埋,造成水质污染。
   二、东村南二里远关山下养鹅场,夏季雨水将鹅粪冲入河中,对河水造成污染。

沈阳市

水,
生态,土壤

    11月24日,现场核查:
   一、白清乡康宁营村2013年曾经发生过盗采河砂违法行为,已于2013年进行过处罚,近两年该段未发生过盗采河砂违法问题,并且此次举报地非原处罚地。现场检查白清街道康宁营村菜屯南侧河流未发现沙坑。举报位置原为天然形成低洼地,2013年7月由司某某承包,经司某某用碎石粉填平,经康宁营村委会证明,没有使用矿渣、白色粉末、有毒残土填埋行为。经沈阳白清寨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改造,该地现为白清寨漂流生态乐园,已办理环评审批,未完工。11月30日苏家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下水检测报告显示未超标。2013年实施建设时,破坏林木幼苗300株,已过时效,未予处罚。2014年-2016年公司在停车场内栽植了1620株快柏,周围栽植了其他树木200株。
    二、沈阳市泰伦药业有限公司租用400余亩山地,用来种植药材。看房人个人圈养了62只鹅,非规模化养殖。养鹅地距村庄1.5公里,距河道2公里,鹅粪用于果树施肥,没有沟渠通向河流,未发现河流污染现象。

部分属实

  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毁林、采砂案件立即查处。
  二、对圈养的家鹅及时清理鹅粪,防止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5

X210000201811230002

   举报人质疑受理编号X210000201811090037案件的处理公示情况。目前大连铭阳镀业有限公司仍然存在夜间生产行为,污染环境,相关部门虚假整改。

大连市

其他
污染

    针对二期项目未经审批建成投产问题,2017年10月30日,曾对该企业处罚1万元,并责令停产。
   2018年11月10日、11日、15日和18日,现场检查时,二期项目处于停产状态。但2018年11月21日、22日进一步调查时,发现车间墙上工作板挂有二期项目出勤记录和货单。经询问企业负责人,承认二期项目10月份有过生产情况。
     

基本属实

   一、要求该企业于2019年1月25日前,自行拆除未经审批的生产线。
  二、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监管,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6

X210000201811230015

   皮口街道平岛村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建设堤坝连接陆、岛;毁林占地,侵占岸滩湿地建设生产育苗等设施;少批多建围填海工程,违规建港,岛内生产设施排放不达标,生态环境区域恶化。

大连市

生态,海洋,水

  一、经查,违规建设堤坝的单位是大连平岛置地有限公司,非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普兰店区农发局已在2017年立案查处。
  二、大连平岛置地有限公司建设锅炉房时,曾将11棵刺槐树移植到岛内东北处,且建锅炉房占用林地1921平方米;对移植树木问题及占用林地问题,林业部门已依法查处并责令整改。投诉的“填海工程”手续齐全,围海面积符合批复要求。投诉的“违规建港”实为皮口港平岛码头扩建工程,由普兰店区交通局承办,审批手续齐全,不存在违规情况。
  三、普兰店区环保局对该企业20吨生产供暖锅炉进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该企业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生活污水收集在化粪池内定期清掏不外排,海参育苗进排海水均经沉淀过滤池净化处理。

基本属实

   一、普兰店区林水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大连平岛置地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移树问题已进行罚款处理,并责令6月内恢复林地原貌。
   二、每日由保洁公司将产生的污水用罐车拉到皮口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加大力度对围填海等海域使用项目的巡查监管力度,并督促该公司依法依规使用土地、林地和海域,按照环保要求达标排放。

7

X210000201811230019

   一、普兰店多家鱼粉厂生产时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二、普兰店汇鑫乙炔厂、隆源乙炔厂等企业把废液、废渣填埋大河岸边,污染河水、土壤、田地。

大连市

水,
土壤,大气

   一、在现场检查时,有7家鱼粉厂处于停产状态,只有大连兴新鱼粉有限公司处于生产状态,现场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周边略有鱼粉气味。
   二、经查,普兰店汇鑫乙炔气厂已停产约半年,现场无工作人员,设备停用。大连隆源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当日停产。均未发现将废液废渣填至河床现象。

部分属实

   责成企业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最大程度减轻异味影响;同时,将继续加大对投诉企业及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8

X210000201811230020

   一、普兰店民祥供热厂2018年违法安装大型锅炉,煤烟、粉尘污染环境。
   二、太平工业区400多家企业中有300家没有环保手续,违法生产。屠宰场、食品厂、清理砂磨、印染等企业,偷排废水,粉尘污染严重。

大连市

大气,水,
其他
污染

   一、经调查,大连民祥供热有限公司2017年8月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将锅炉移动使用。该公司振兴路锅炉房、固特异锅炉房均配套建设了脱硫除尘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大连太平工业区内现有企业125家,其中108家有环保手续,17家企业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属于备案类项目。该区域内禽类屠宰行业(即食品厂)3家,清理砂磨企业1家,无印染企业。经检查,3家禽类屠宰行业均经过环保审批和验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齐全,检查中运行正常,未发现偷排废水行为。1家清理砂磨企业经过环保审批和验收,配套建有粉尘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检查时运行正常。

部分属实

   11月2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锅炉。

9

X210000201811230057

   普兰店火车站,大连方向800-1000米处右侧,金某违规占用铁路部门用地,采取隐蔽方式毁坏铁路旁防护林,建院建房,存放建筑材料等物品,油污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大风天气煤灰、尘沙漫天飞扬,影响周边环境。

大连市

土壤,大气,水,
生态

   院房系金某与铁路部门签订场地出租协议取得,不是金某违规自修自建的院房。院内确存放有少量木杆等建材。住户院内未发现油污物质,未发现易产生扬尘污染环境的煤炭、沙堆等物资,不存在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基本属实

   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10

X210000201811230072

   昌盛街道观驾山庄河市垃圾处理场污染周边大气、河水及地下水,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大连市

土壤,大气,水

   该垃圾场为庄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2011年投入运营,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日处理量为350-400吨。据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垃圾场周边恶臭、土壤、地下水及垃圾场监测井和扩散井均符合相应标准,但存在气味达标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一、加强对垃圾场运营工作的监管,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填埋和除臭作业。
   二、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乡镇街道深入村屯,宣传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

11

x210000201811230100

   花园口明阳镇永胜村宋泡子西屯大连富民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无除尘净化设备和防噪音污染设备,生产时排放废气、粉尘导致附近村民种植的蔬菜被污染而无法食用,生产噪声巨大,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大连市

大气、噪音

   一、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有除尘净化设备且运行正常,建有封闭的物料库,场内推积的物料全部苫盖,厂区地面进行了洒水抑尘措施。主要产噪设备均处于封闭车间内,实现两层隔音封闭。
   二、经调查,附近3户居民未反映有种植的蔬菜受污染的情况。
   三、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粉尘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但不排除对周围居民生活存在一定的影响,属于达标扰民。
   四、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花园口经济区接到3次涉及该企业的信访案件,反映粉尘和噪声扰民。经监察人员调查,核实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是水泥装卸车间未完全封闭,装卸料时有粉尘逸散现象。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整改。该企业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不存在多次投诉无果情况。

基本属实

   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促使该企业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粉尘和噪声治理措施。

12

X210000201811230135

   2018转办件第三批X210000201811060041回复内容造假,应付督察。普兰店丰远纸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中午才停产。截至目前,该企业违规上线的3200型主机还位于生产车间内。

大连市

其他
污染

   该企业违规生产线及设备已于2017年拆除。2018年8月之前该企业曾进行过生产,之后停产,其使用生产线和设备与审批内容一致。

基本属实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13

X210000201811230161

   三环集团华侨果树农场黄岭村幸福沟,三环集团毁林、排渣,占用国家土地,破坏山体,建设猪舍,养殖废水横流,污染地下水,异味扰民。

大连市

水,
生态,大气

   一、2012年全国土地二调数据此处用地性质为其他草地,三环集团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农业用地,不存在毁林、排渣,占用国家土地,破坏山体情况;
   二、猪舍建在农业用地上,并没改变土地性质。此区域共三户养殖户现已全部清除。现场没有发现养殖废水横流,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现象;
   三、猪舍距离最近居民户250余米。目前猪舍已清空,周边有少量异味,两个沉淀池未进行及时清除,此区域共有3户养殖户,已分别于2018年1月初和10月22日清除完毕。要求该承包户27日前将沉淀池清理完毕,并承诺今后不再使用,目前已整改完毕。。

基本属实

   下步工作措施:要求大连华侨果树农场有限公司加强此区域管理,加大宣传,严禁该区域内从事养殖业。

14

X210000201811230183

    举报人曾于11月5日向回头看督察组举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再次举报,问题如下:
    一、庄河市栗子房镇兴隆村小屯,有一家铸造模具厂,无环保设施,生产时产生黑灰污染环境,回头看举报后,锅炉虽然拆了,但没切断动力电源,且铸造设备还在,举报人要求彻底拆除。
    二、该村附近海参加工坊是季节性加工,目前暂不生产,但村西河沟里都是加工排放的污水。
    三、附近有4家鱼粉、饲料加工厂生产时异味扰民,污水直排沟渠,最终进入大海。

大连市

水,
大气,海洋,
其他
污染

    一、该厂为庄河市兴达船舶机械厂,无环保手续。2017年5月28日庄河市环保局对庄河市兴达船舶机械厂无环保手续问题,责令停止生产。
     2018年11月6日现场调查,该企业已停产,冲天炉已拆除,已不具备恢复生产能力,但因切断动力电不属于执法范畴,故为断电。
    二、经排查,庄河市栗子房镇兴隆村附近无海参加工坊,也未发现有加工废水随意乱排现象。
    三、四家鱼粉厂有环保手续,均安装废气治理设施,但厂区内有轻微异味。有三家鱼粉厂将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冷凝废水运到协议单位进行处理,一家鱼粉厂建有污水处理池,对冷凝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均无废水乱排现象。

部分属实

    对投诉区域进行跟踪监察,做好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针对轻微异味问题,责成企业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进一步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最大程度减轻异味影响。同时,环保部门、栗子房镇政府等单位加强对4家鱼粉厂的监管力度,加强监察频次,定期开展废水、气味监测,监督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15

X210000201811230195

    大连市城山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涉及清理整顿的厂家有98处,然而两年才清理了13家,保护区其他厂家仍然继续污染,工作进行缓慢。

大连市

其他
污染

    2016年11月区下达了《关于对大连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环保违规项目依法限时关闭的决定》,因对城山头保护区清理整顿工作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性研判不足,文件中未明确企业清理整顿补偿标准,引发了大量信访问题。为实现2020年底前完成城山头保护区清理整顿工作目标,已开展的具体工作如下:一是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依据评估风险报告,先行暂缓实施清理整顿工作。二是城山头管理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企业关停。2017年新区完成1处企业拆除。三是2018年5月印发了《大连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及任务。四是完成98家企业的测绘及两证确权,发布限期自行拆除公告,通过协议拆除和法院快审快裁强制执行,完成9家企业清理整顿。截止目前,共完成10家企业的拆除工作。
    经核查,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多为小型水产品加工作坊,为季节性生产,现绝大部分企业已停业,锅炉停用。自清理整顿工作以来,确有个别企业存在季节性生产情况,两家船厂存在作业现象。

基本属实

    一、按照《大连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及既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二、加大力度,逐一排查企业,对违规生产的企业严格管控。

16

D210000201811230035

    前五道河村北侧的造纸厂将生产废水直排入五道河,导致河水污染。

鞍山市

    现场调查发现,该厂文化纸生产线因设备原因,产品质量不过关,于2008年停产。瓦楞纸生产车间2018年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2018年10月因产品积压停产至今。企业建厂时配套建设了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达标排放。在辽宁省造纸行业综合整治过程中,该企业经过污染治理设施更新,实现了废水的循环使用。2016年3月,增添了浅成式气浮机和污泥处理叠螺机。经查实,在企业四周及河岸未发现排污口和暗排管线,也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偷排迹象。

不属实

    加强监管,控制污染。

17

D210000201811230038

    新开镇鞍山碳素厂烟囱冒蓝烟,且异味扰民。

鞍山市

大气

    11月26日、27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有组织排放正常,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房外无明显刺鼻性气味。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气(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排放达标。
    11月29日,对该公司周边3户居民问询,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有组织排放正常,厂界外无刺鼻性气味,没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

基本属实

    为减少企业生产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台安县鞍山碳素有限公司表示要进一步完善浸渍车间的治理措施,加强对危废贮存间内焦油渣的贮存管理,防止异味产生,避免影响周围环境。

18

X210000201811230208

    海城市响堂垃圾填埋场位于海城市水源地上游,垃圾渗滤液严重污染水源地,异味扰民。时常发生焚烧垃圾污染环境的情况。

鞍山市

大气,土壤

    拦河水源地1号井距离垃圾处理场最近约2.1公里,超出保护范围标准。自来水公司1号井检测报告显示无任何污染数据。2017年9月,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已经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垃圾填埋场区已进行防渗处理,铺设防渗膜和土工布,渗滤液先期排至容量为1.6万立方米下部具有防渗层和上部隔味层的调节池中,经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然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场进行再处理。第三方公司4至10月份月水质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均为合格。
    “回头看”期间,委托另一家第三方公司开展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到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但垃圾处理厂在垃圾倾倒过程中有异味产生,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该场5月6日发生自燃并短期内扑灭,消防大队认定起火非人为焚烧垃圾行为2018年全年再未发生自燃现象,更无人为“夜间有人焚烧垃圾”的事实。接件后于11月15日委托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垃圾场的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基本属实

    鞍山市在牌楼镇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改变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使有机垃圾再生利用,杜绝污染大气和水。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全面开工,计划2020年8月投入使用。

19

X210000201811230012

    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南杂木工业园区企业对外宣称关闭,实际仍在生产。 抚顺市为留住企业、保住税收,目前在想方设法调整水源保护区边界。举报人质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调整的合理性。

抚顺市

   2018年11月24日,现场检查发现:
    一、经查,74家企业都已经由供电公司实施断电,并在断电位置粘贴封条,现场核实没有封条损坏的痕迹。经走访部分群众都表示已经停产1个月了,没有生产。
    二、抚顺市大伙房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范围调整工作,是根据2018年3月国家新修订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的。在客观分析大伙房水库资源环境承载力、潜在环境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提出保护区调整方案,编制了《抚顺市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技术报告》。调整技术报告多次征求市人大、市政协、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意见,在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并经过了省级专家反复论证、修改完善。提出调整方案的同时,对保护区内的企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将有利于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防范水源地环境风险、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不属实

   无

20

X210000201811230082

    一、海浪乡台沟村乱伐林木上千亩种榛子,盗采矿石,松树抽脂,破坏生态环境。
    二、邹家村和松树沟村盗采矿石,百家村和李石工业园板石村盗采矿石后回填。
    三、海浪乡前楼村毕某建设选矿厂将盗采矿石磨粉,扬尘污染严重。

抚顺市

生态,大气

    2018年11月24日,现场调查核实:
    一、经查,李宏英于1996年、2007年先后承包海浪乡台沟村集体山场栽植大果榛子,不存在乱伐林木种榛子问题;台沟村村民赵永生因非法采矿行为,于2018年11月27日,被处以6730元罚款,责令其10日内对林地平整恢复;海浪乡台沟村村民赵永威在2018年5月至9月对海浪乡台沟村1120株油松进行采脂,该采脂行为符合松脂采集技术规程,未破坏生态环境。
    二、邹家村后沟,因非法采矿破坏林地14.9亩,2018年11月28日立案侦查;周启明于2009年11月前在松树沟村非法采矿破坏林地20.98亩,2011年8月22日经抚顺县人民法院判决,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缴纳);2010年11月以后,该地点又被他人非法采矿破坏林地18.32亩;柏家村采区有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及采区范围内进行合法采矿作业,并进行了部分回填;李石工业园板石村盗采矿石坑属无主盗采矿坑,矿坑和排土场面积合计171亩。2015年对矿坑进行了治理,现已恢复为耕地和建设用地,消除了地质隐患。
    三、抚顺县星海粘磁土加工厂没有盗采矿石行为,矿石来源为柏家日盛洗砂有限公司,露天磨粉,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该厂已于2013年废弃,目前无矿石堆放,无扬尘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一、针对台沟村盗采矿石问题,2018年11月27日,对赵永生处以6730元行政罚款。
    二、针对邹家村存在盗采矿石问题,于2018年11月28日立案侦查。
    三、针对松树沟村存在盗采矿石问题,因无法确定具体违法时间及责任人,于2018年12月1日立案调查。

21

X210000201811230167

    抚顺铝厂排放的废气中,粉尘和二氧化硫气体严重超标。新投产的35万吨/年阳极碳素装置建在居民区附近,举报人担心会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抚顺市

大气,其他
污染

    一、2018年11月26日,现场检查,该厂0#煅烧炉停产,1#、2#、3#、4#、5#、6#煅烧炉和新焙烧、老焙烧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18年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数据全部达标。但因设备、设施故障以及人为操作失误等因素,存在在线数据偶尔出现瞬时超标情况。
    二、“35万吨/年预焙阳极项目”于2018年2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施工,现主体厂房、煅烧炉已建成,焙烧炉施工已进入尾声,其余设备和附属设施正在建设安装中。依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评估结论,该项目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符合环境容量要求。

基本属实

  一、针对在数据瞬时超标问题,该企业已采取了加大对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的巡视检查频次,加强对在线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强化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情况发生。
  二、企业将严格按照该项目监测计划实行定期监测制度,该项目生产后,如果不满足排放标准和环境容量要求,抚顺市环保局将对该企业采取治理整顿、限产、停产等措施,使其周边环境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三、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22

D210000201811230020

    桓仁县城的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通过排污管道直排浑江,污染河水。

本溪市

    经查,桓仁县城区生活污水进入桓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该污水处理厂安装了中控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主要监测进水、出水污水流量和COD、氨氮等污染因子。
    2018年,根据第三方公司对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处理后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现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4.3万吨,满负荷稳定运行。但由于桓仁城区地下水位较高、污水收集管网老旧,地下水渗入污水管网现象形成常态,加之城区内雨污合流、清污不分,导致水量较大,致使位于凤鸣电站坝下一处污水管线检查井因污水量超负荷有溢流现象。已经建设了收集池对溢流污水进行了必要的过滤和投药处理;对污水管线检查井维修堵漏;铺设方涵至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段污水管线以满足流量负荷,预计11月底完工。

基本属实

    一、新建污水泵站及压力管线工程,新铺设管线建成后停用原管线,计划2019年5月开工,2020年竣工;
    二、强化监管,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23

D210000201811230058

   新城区桃源村烘干小红虾流水线,因乱排废气、废水,前几天被查封,但现在晚上偷偷生产。

丹东市

其他
污染,大气,水

    因新城街道桃源村辖区内7家水产品加工厂,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批复;均无污水处理设施,生产污水直接排放;生产存在一定异味,依法予以处罚。
    自11月18日至27日,先后对桃源村7家小红虾生产线加工点进行不定期巡查7次,其中昼间4次,夜间3次,均未发现其进行生产。

基本属实

    自2018年11月28日起,加强对上述7家水产加工厂的巡查力度,每天进行夜间检查。

24

X210000201811230037

    青城子镇头道沟村,青城子垃圾填埋场异味、污水污染严重,多次找到镇政府,迟迟未得到解决。

丹东市

土壤,水,
大气

    2018年11月24日,现场检查发现:
    凤城市青城子镇垃圾场四面环山,沟底与山顶的落差为80米左右,沟长400米左右,坡度大约45°。堆放的生活垃圾长约65米、宽约30米,占用面积为2000平方米左右,是青城子镇及所属各村共同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堆放量11万吨左右,每天排放的生活垃圾约50吨。距垃圾场300米处有一户居民,距较为集中的居民点约1公里。该垃圾场没有采取防渗漏和覆盖措施。因当前季节特点,在距垃圾场最近一户居民家没有闻到明显异味,但在天气炎热时存在异味扰民情况。
    该垃圾场未建渗沥液处理池和截污坝,垃圾场下方有一水沟延伸到山脚下,水沟内干涸,盖有一层薄雪,现场因季节原因未发现渗沥液四处横流的现象。对垃圾场附近的地下水采样化验,地下水水质达标。
    青城子镇政府未接到关于该垃圾填埋场的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

基本属实

    计划于2019年5月开始垃圾场环境治理工程,2020年底完工。采取渐进式翻倒,增设防渗层,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在垃圾填埋场的下方修建截污坝、渗沥液池,解决渗沥液无序排放污染问题;采取边排放、边覆盖的办法,在保证垃圾填埋顺畅、安全的基础上减少作业暴露面,减少垃圾场异味扰民问题的发生;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导气井,保证沼气排放顺畅。

25

X210000201811230102

    大梨树村小卡巴岭上有一家电熔镁厂,企业生产时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生产原料、废料乱堆乱放,破坏周围植被,污染附近河流。

丹东市

土壤,
水,
生态,大气

    2018年11月2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实行夜间错峰生产。
    经调查,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有1个完全密闭的冶炼车间、1个密闭的压球车间及2个半封闭的成品库房。冶炼车间生产活动在完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配套建有一套(HTXS—D40000)型脉冲布袋除尘器。11月25日对该企业夜间生产时的有组织排放监测,数值达标。压球车间在生产时由于需要将水与菱镁粉进行搅拌后压球,压好的菱镁球运至2个半密闭的仓库存放,所以大风天气时会有扬尘散落在厂区院内地面,铲车在院内作业时会产生扬尘,存在一定的粉尘污染。对该企业夜间生产时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数值达标。
    经查,该企业无生产废料,建有一个原料堆场,位于该企业厂区西侧,主要用于堆放菱镁矿粉(原料),已采取苫盖措施。经查阅该企业的环评文件,该堆料场属于按照环评规定要求建设,不存在生产原料、废料乱堆乱放,破坏周围植被的问题。
    该企业不产生生产废水,污染附近河流问题不属实。

基本属实

   加强企业管理,对厂区内的地面积尘指定专人定期清扫,并及时进行洒水抑尘。加强布袋除尘器及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定期清理回收布袋粉尘,防止布袋堵塞,及时更换破损布袋,确保除尘效率达到设计水平,稳定达标排放。

26

X210000201811230049、D210000201811230029

    一、三道沟焦化厂生产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气味刺鼻,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当地政府将三道沟村民动迁至四道沟, 但企业的污染问题没有任何改善。企业有检查时就停产, 检查结束就恢复生产;
    二、浪头镇化工厂、染料厂、制药厂的生产废水排入河中,污染河水,最终流入鸭绿江。其中以化工厂最为严重,该厂排出的水为红色,且这三家企业排放异味扰民。

丹东市

大气,水

    一、1、关于夜间产生火光问题: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所生产燃气为丹东市唯一气源,供居民生活用气,因生产与使用的不平衡,所剩余的煤气放散燃烧时产生火光。符合安全、环保及工艺要求。
    2、关于夜间排放黑烟问题:厂区循环水凉水架及熄焦产生水蒸汽,夜间观察像“黑烟”。
    3、关于刺鼻胶皮味气体问题: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实施了焦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以解决焦炉烟气排放产生的气味问题,目前已投入运行。并于10月12日做了对比验收: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硫化氢、氨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针对厂界大气质量,于10月12日及11月3日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焦炉烟气排放已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数据实时上传,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达标排放。
    4、2018年10月30日全部完成2017年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并通过了监测和验收。
    5、丹东万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所生产燃气为丹东市唯一气源,供居民生活用气和部分企业生产用气。因涉及民生,企业不存在随意停产现象。企业备有1万立方米缓存柜,只能用于调节燃气压力,不能用作储存燃气用。
    二、浪头镇共有6家化工厂,其中丹东辻本化工有限公司,丹东汇源化工有限公司,丹东明珠特种树脂有限公司和丹东农药总厂,4家化工厂目前均停产,无废水外排;丹东深兰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情况为将库存半成品烘干,筛选,包装,无废水外排。丹东市化工研究有限公司停产检修,无废水排放。一家制药厂,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排放至厂边河沟,经监测排放污染物数据达标;一家染料厂,原为丹东锦隆染料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2012年全厂停产,设备已全部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
    接到此次举报前,环保部门曾接到过“排出红色废水”的举报。经现场排查,未发现红色废水。对三家正在排水的排污口进行监测后,检测结果均达标。 此部分不属实。
    因上述6家化工企业未正常生产,不能实施异味监测。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将开展监测工作。

部分属实

    对浪头镇地区化工厂、染料厂、制药厂进行监管,并在企业生产时及时对上述企业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7

X210000201811230139

    鸡冠山镇袁家沟村凤城市钢铁公司的多个小炼铁高炉,无排污许可证,生产时粉尘、污水、噪声、SO2、NO2、CO等污染严重;高炉生产废渣堆放在百姓农田里,造成约600亩农田永久性破坏。举报人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未果。本次督察期间该企业停产,准备2018年12月5日再次点火生产。

丹东市

大气,土壤,噪音,水,
其他
污染

    一、2018年11月24日,现场调查发现 ,辽宁凤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600m?高炉和1080m?炼铁高炉已经完成发改局备案,无其它高炉。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高炉未运行。该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由于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不予审核发放排污许可证。
    2018年9月27日,对该企业高炉、烧结机等点位实施监测,粉尘、SO2、NO2、噪声数值达标,监测项目中未包含CO,现企业停产无法实施监测。因该企业环保手续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存在私自生产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事实存在。
    二、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废弃物堆放在耕地上问题实际为该企业在厂区南侧的沈丹铁路旁,建有的一个物料堆放场,用来堆放矿石原料、烧结矿、矿渣等原辅材料,该堆料场现仍有物料堆存,堆存量约2万多吨。该物料堆放场建设用地是2011年企业经鸡冠山镇政府同意与当地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共同协商同意后征用,并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但该企业堆场属于违法改变土地使用类型行为,相关部门对其罚款7174989.6元,并责令恢复原状。由于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2018年1月24日,向凤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经调查,凤城市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都积极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上访人。
    四、经查,2018年5月2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无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600m?炼铁高炉及配套的40t转炉和102m2烧结机等启动生产。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6月1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600m?炼铁高炉生产线的生产或者使用,并对该企业处以561998元的罚款。2018年6月29日,再次对该企业现场监察时,发现该企业600m?炼铁高炉生产线仍在使用。针对该违法行为,7月16日再次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使用600m?炼铁高炉生产线,并给予该企业150万元的罚款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志军罚款10万元,责令企业停产。2018年10月4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再次启动生产。凤城市政府鉴于企业私自生产的违法行为,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对该企业立即实施断电停产。但由于该企业特种设备(空分车间压力容器)正在进行定期检验,无法实施断电。企业承诺立即停止生产转入特种设备检验阶段进行设备检验,并于2018年10月15日停产。

基本属实

    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企业有私自启动生产的行为,立即上报市政府实施断电。

28

D210000201811230018

    三台子乡鲤鱼沟村有上百家塑料厂,均占用农田建厂,生产时烟囱冒黑烟,排放异味废气严重扰民;且生产废水直排大南河,导致河水黑臭,养殖户的鱼、虾大面积死亡和上千亩水稻死亡;这些塑料厂都打几百米深的水井,盗采地下水,导致村民家井水水位下降,无水可用。

锦州市

水,
大气

    经调查,凌海市三台子镇鲤鱼沟村原有23家废旧塑料加工点。2016年因塑料厂生产时异味扰民、废水直排,依据《凌海市集中取缔三台子镇废旧塑料加工点实施方案》,依法断电,拆除变压器,共取缔加工点23家。经当地镇政府走访调查,鲤鱼沟村现已无塑料厂生产,无废水废气排放,无河水黑臭情况,未发现有鱼虾养殖及水稻死亡现象,日常也未接到过此类信访。经调查,该村地下水共有23眼水井,最深不超过50米,现为村民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不存在盗采地下水行为。三台子镇鲤鱼沟村已为村民提供集中供水(自来水),村民饮用水水量水质没有问题。

基本属实

    2016年凌海市人民政府已对23家废旧塑料加工点依法集中取缔。

29

X210000201811230021

    太和区营盘乡大齐村的大唐电厂,环评验收造假,储煤场煤尘飞扬,运煤火车噪音大,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及畜禽养殖生产活动。

锦州市

大气,噪音

    2018年11月8日,经调查核实:该企业通过原国家环保部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环保方面手续齐全。经调取今年前3个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排气筒自动监测和比对监测数据均满足超低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粉尘和噪声监测报告均显示达标。2018年11月8日,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和噪声均达标。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为循环利用不外排。

不属实

    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30

X210000201811230111

    一、锦州金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大凌河东岸林地内倾倒大量工业垃圾、污泥,采用推土机把有毒工业垃圾推平,使污染面积更大,造成二次污染。
    二、造纸厂东500米的氯碱厂并未整改,工业废料夜间运走,工业废水渗入地下,制药车间有毒气体夜间直排,厂内有个大坑,存放有毒黑色液体,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三、本地区秋实造纸厂有毒废水排入四合村附近的水沟里。四是金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十吨以下锅炉仍在使用。以上涉及企业存在不整改、假整改情况。

锦州市

土壤,水,
大气

    一、锦州金日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粉煤尘、污泥、尾矿渣、次氯酸钙废渣等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除次氯酸钙废渣送到电场与煤混合焚烧外,其余皆外售(有销售合同)。不存在向大凌河东岸林地内倾倒工业垃圾、污泥等问题。
    二、漂液车间(原氯碱厂)生产废水不外排,进行沉淀回收利用,原环评要求排污管路已断开不用;制药车间2017年3月停产期间,更换设施。其中更换了脱吸塔、维修、堵漏了吸收塔和烟道,回收二氧化硫,减少流失,经监督性监测均达标排放。企业夜间生产是为了利用谷时低电价降低生产成本。锦州金日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利用简易储存池(有防渗措施)储存粘合剂情况。2018年5月16日,针对上述情况,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恢复原状。经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生活饮用水检测报告显示,金城街道水质合格。
    三、经查,2017年5月,凌海市金城秋实纸业有限公司因违反环评,通过雨污管道排放设备故障产生的废水,凌海市公安局对其车间主任进行了行政拘留。企业从2017年5月停产至今,无废水排放。
    四、锦州金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原有两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已于2018年6月拆除。原两台锅炉中,一台为老旧闲置锅炉,另一台用于整个厂内办公区供暖,现工作人员较少,只局限于两个办公室内,所以采用电暖气进行取暖。

部分属实

    针对锦州金日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利用简易储存池(有防渗措施)储存粘合剂情况,如企业不履行处罚决定,凌海市环保局将在9个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1

X210000201811230184

    一、锦州百合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小型污水处理池长期不使用,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大凌河,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二、该企业北侧一个大型养猪场,养殖废水污染地下水。

锦州市

    一、锦州百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加工腌制咸菜。主要污染物为生产废水。2011年4月经审批,建设日处理能力500吨的污水处理站;2017年1月经审批,扩建日处理能力3000吨的污水处理站;2017年9月通过验收。经定期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均达标。污水处理厂扩建后,原污水处理站做为预沉池,大小污水处理厂合并使用。经锦州市凌海市监测站定期监测和第三方监督性监测,生产废水均达标排放,不存在小型污水处理池长期不使用,废水直排问题。
    二、凌海市通亚养殖场,2013年6月通过审批,2015年9月通过验收,该养殖场主要污染物为猪粪便与污水。粪便通过堆粪场自然发酵后进行还田;污水通过多级沉淀进入储水池再利用吸污车进行还田。现场发现,该养殖场东侧有一处长约160米,宽约3米的土沟,2018年9月养殖场将一级沉淀内的猪粪倾倒至沟内。

部分属实

    针对凌海市通亚养殖场违法行为,2018年11月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向沟内排放猪粪,限2日内将沟内猪粪清理干净,恢复原貌;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通报1人

32

D210000201811230043

    永安镇美都制衣南侧河对面一铝厂,生产设备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生产时粉尘、噪音扰民。之前向环保局反映未果。

营口市

大气,噪音

    2018年11月25日,现场检查发现:大石桥市永安荣海铝制品厂,有铝灰分离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脉冲布袋除尘器,以原料库房为中心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厂区南侧为企业、西侧为居民区、北侧为河道、东侧为农田。曾对该厂未批先建立案处罚,处罚已履行。2017年11月8日、2018年9月12日、10月15日对该企业检查,均处于停产状态。
    经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规定,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原料为“熔铸铝灰渣”,并不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提及的“铝火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初炼炉渣”和“电解铝过程中产生的盐渣、浮渣 ”。原料在运输倒运过程中,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因持续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
    经调取近2年来信访案件,未有投诉该厂信访案件。

基本属实

    待企业恢复生产时进行监测,达标以后方可投入生产。

33

X210000201811230022

    青石岭镇达子堡村山沟里有一个废铝熔炼加工厂,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曾经停产,督察组离开后恢复生产。

营口市

其他
污染

    2018年11月25日上午9时,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举报企业位于盖州市青石岭镇达子堡村,该企业无相关审批手续,主要产品为铝锭,原材料采用回收废旧铝饮料瓶,于2017年7月投产,2018年7月停产。生产工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散乱污”企业,2018年7月份对该加工点予以取缔,断水断电。
    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设备大部分已拆除,厂房内存有少量原材料和铝灰粉尘。企业周边500米内无村民居住,但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基本属实

    责令该加工点立即拆除剩余所有设备,清除原料和铝灰粉尘等,目前已清理完毕。

通报2人

34

X210000201811230034

    盖州市青石岭镇多家电熔镁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造成农作物减产,土地板结。

营口市

大气,土壤

   2018年11月24日上午9时,现场检查发现,该区域内16家中的15家企业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营口市镁制品企业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后复产,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剩余1家企业为盖州市瑞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由于没有环保手续,处于停产状态并已拆除部分设备。15家生产企业所有企业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原材料破碎及输送机筛分封闭状态良好,环保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通过安装的工况法检测器表明,所有企业环保防治设施全部正常使用,处理后的粉尘经监测全部达标排放。经营口盖州市农发局现场核实,没有发现农作物减产、粉尘覆盖和新的土地板结现象。

基本属实

    对于已停产的盖州市瑞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已责令该企业在10日内,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必须全部拆除清理完毕。下一步,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意识,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

35

X210000201811230071

    芦屯四台子米高化肥厂,生产时冒黑烟,半夜偷排工业废气,气味难闻。

营口市

大气

    2018年11月24日夜间,对辽宁米高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2条硫酸钾生产线、2条大颗粒氯化钾生产线正常生产,反应炉炉口未发现冒黑烟,除尘设施和HCL吸收塔正常运行,公司建有一座4吨的天然气采暖锅炉。
    在厂周围未感受异常气味。2018年11月24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废气排放达标。11月25日13时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反应炉排气筒冒黑烟,反应炉门未关闭,反应炉外墙有裂缝,造成部分有味气体外泄,应急池内有少量积水,除尘设施和HCL吸收塔正常运行。

基本属实


    反应炉外墙裂缝及应急池少量积水已整改完毕。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限期企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2019 年 3 月底前完成。

36

X210000201811230096

    水源镇水源村有一土法炼油厂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异味扰民。2017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期间此企业停产,督察组走后继续生产。

营口市

大气,其他
污染

    2018年11月25日,现场检查发现,反映的为大石桥市永锋化业有限公司,位于营口大石桥市水源镇水源村,主要设备:锅炉1台,立式仓储罐9个,脱水炼化装置一套,无环评手续。
    2013年4月,对该企业未经审批,擅自生产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并移交法院,法院已受理。
    2018年9月11日,采取切断动力电措施对该企业实施责令停业。
    2018年9月、10月、11月经水源镇多次巡查,未发现该企业有生产行为。
    2018年11月25日,大石桥市经信局认定该企业工艺为“土法炼油”。

属实

    对企业实施关闭,设施进行拆除。同时公安机关对企业油品的来源、去向进行立案调查,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查处。并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行政警告1人,诫勉1人,通报3人。

37

X210000201811230118

    一、青石岭镇原敬老院内有一压球厂,无环保手续,且生产时污染严重,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 未得到解决;
    二、青石岭镇高丽城有一电熔镁厂, 没有任何手续,违法生产, 污染环境。

营口市

其他
污染

     一、2018年11月24日,现场检查发现,反映的“压球厂”为营口松源耐材有限公司,2018年8月由大石桥市南楼开发区西江村搬迁至盖州市青石岭原敬老院院内,无环保手续,生产设备尚未安装完毕,该企业用电量为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同时,经营口盖州市环保局核实,在此之前未接到过类似举报。
    二、2018年11月24日上午9时,现场检查发现,反映的“电熔镁厂”为盖州市瑞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成投入生产,无环保手续,没有安装环保设施,生产期间存在违法生产、污染环境情况,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因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法办理环保审批文件。

部分属实

    责令营口松源耐火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设备安装等工作,必须在完善环保手续、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后方可生产。并罚款6300元,责令停产。
    责令盖州市瑞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10日内,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必须全部拆除清理完毕。

38

X210000201811230014

    王府镇八家子村7组全体村民反映:2016年春,八家子村源磷矿在该村上游建尾矿库,尾矿库施工期间严重违规;2017年6月,源磷矿偷排污水,该村饮水井被污染,致使井水无法饮用,经有关部门检测,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和粪大肠菌群等4项指标超标。2017年7月,阜蒙县环保局曾对该企业尾矿库违建行为进行处罚,但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

阜新市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源磷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阜蒙县王府镇八家子村,法定代表人为孙立华。经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2017年1月,对源磷矿业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新建尾矿库,责令停止建设,罚款6.65万元。2017年4月1日通过环保验收。
    2017年5月11日,新尾矿库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投入运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投入使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新尾矿库,报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罚款6万元。罚款缴纳后补办了环评手续。
    2017年8月25日,新建尾矿库通过环保验收。

属实

    大肠杆菌超标主要是由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不当造成,建议居民可通过净水器、漂白粉或高温煮沸后饮用。

39

X210000201811230162

    新邱区私营煤矿老板张某某非法毁坏耕地近百亩,侵占举报人口粮田6.6亩露天采煤,之后用洗煤厂尾料填埋废坑,导致该地寸草不生。曾向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举报,未予解决

阜新市

其他
污染,生态

     反映的企业为阜新东岗矿业有限公司,坐落于阜新市新邱区长营子镇大岗岗村,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举报人反映的毁坏区域全部位于阜新东岗矿业有限公司合法采矿区范围内。
     经调查,举报的私营煤矿老板张某某系阜新东岗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前矿山属停产矿山,属按省政府政策要求2018年年底关闭矿山。举报人举报位置在阜新东岗矿业有限公司采区内,经比对2008年和2017年遥感影像,核对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专用软件该区域总面积55.3005亩,其中耕地6.8805亩,未利用地48.42亩,与举报非法毁坏耕地近百亩问题不相符。经核实,该地未办理相关土地利用手续。
    关于侵占举报人口粮田6.6亩露天采煤问题。经核实,口粮田6.6亩位置在阜新东岗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区范围内,该地块土地地类为集体耕地。举报人2005年将该地承包给孙某,承包期24年,从2005年11月起算。

基本属实


    该矿已于2011年编制完成了《阜新市新邱区东岗露天煤矿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

40

X210000201811230168

    细河堡附近,阜新氟化工厂排废水,导致细河里的鱼死亡,地下被水污染。

阜新市

   11月26日,对细河堡沿细河上下游沿线附近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死鱼。通过走访细河沿线周边群众,反映未发现有死鱼。
   氟产业开发区是在有机化工厂基础上建立的。由于历史原因,原阜新有机化工厂一直无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园区规划环评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已受到一定程度污染。
   氟产业开发区内所有工业废水均由碧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没有造成新的地下水污染。

不属实

    2017年9月起,开发区启动了“一企一管”工程并配套“污水排放中间站”工程,该工程于2018年6月30日投入运营。目前,开发区18家排水企业已全部纳入“一企一管”排水管理系统。企业污水经厂内预处理后,由“一企一管”排入“中间站”, 经碧波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后排向细河。
    碧波污水厂已完成环保验收,在线数据显示稳定达标排放。该污水厂只有唯一进水口和出水口,并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自2018年9月8日起碧波污水处理厂对氟化物处理工艺进行再调整,确保污水厂出水氟离子浓度稳定在6 mg/L以下。2018年9月、10月碧波污水处理厂平均氟离子排放浓度为5.48mg/L、4.50mg/L。

41

D210000201811230016

    石厂峪村的中石油辽阳石化公司和一些小化工厂夜间偷排工业废气,异味扰民。

辽阳市

大气

    举报反映的“石厂峪村”为辽阳市宏伟区曙光镇石场峪村,石场峪村包括石场峪和孟家房两个自然村。举报中“中石油辽阳石化公司”实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辽阳石化)为央企,不在石场峪村范围内,但紧邻石场峪村。
    2018年11月26日对辽阳市宏伟区曙光镇石场峪村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石场峪自然村已经整村动迁,村内没有小化工企业。孟家房自然村有辽阳欣欣化工有限公司、辽阳鸿翔化工物质有限公司和辽阳森邦新材料有限公司3家企业。辽阳欣欣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份停产至今,目前储罐内没有物料。辽阳鸿翔化工物质有限公司于2008年起未进行加工生产至今,但储罐内储存乙烯焦油,从辽化公司购入后对外直接销售,几年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辽阳森邦新材料有限公司阶段性生产,主要原料是聚乙二醇、二乙二醇,通过物理搅拌生产太阳能硅板切割液。
    现场检查,3家企业附近稍有异味基本属实。委托第三方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对石场峪和孟家房自然村及周边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氨气进行了昼间和夜间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石场峪和孟家房自然村及周边环境空气监测因子满足相关标准浓度限值的要求。
    辽阳市宏伟区曙光镇石场峪村毗邻的辽阳石化,近几年先后投入大量资金治理废气排放问题。辽阳石化委托第三方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至24日,对辽阳石化边界无组织废气中氯化氢、苯、甲苯、二甲苯、氨开展了监测,辽阳石化边界无组织废气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浓度限值的要求。
    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至12日,对辽阳石化周边环境空气开展环境监测,监测因子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硫化氢、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根据《监测报告》,辽阳石化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满足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委托另一家第三方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对辽阳石化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等开展环境监测,根据监测报告,辽阳石化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因子满足相关标准浓度限值的要求。

基本属实

    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该地区管理,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石场峪村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42

D210000201811230097

    市政府向护城河里撒药,河水变清,但是河里的生物都死了。

辽阳市

其他
污染

    反映的护城河是辽阳市的一条季节性河流,主要用于灌溉下游农田,每年灌溉期(5月-9月)由辽阳市灌渠管理处开闸放水,将太子河水引入护城河,经过灌渠闸门进行农田灌溉。
    该河段水面垃圾清理由辽阳市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为保持护城河景观带的整洁美观,利用打捞船对河道水面上的垃圾、杂物定期进行打捞。2018年11月23日,现场调查核实,护城河水来自辽阳市太子河,流入护城河的水用于灌溉农田,不是黑臭水体。管理单位并没有向护城河撒放药物,也没有发现其他单位和个人向护城河撒放药物。通过现场查看,护城河内有水草等生物成长。

不属实

43

X210000201811230075

    柳壕镇罗套村科添印染厂由于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018年8月被环保局勒令停产,近日该厂对外宣布又要恢复生产,周边居民对恢复生产是否合规,排放是否达标存在质疑。

辽阳市

其他
污染

   反映柳壕镇罗套村科添印染厂实名为辽阳科添印染有限公司,企业年加工布匹印染5400万米。2010年12月31日企业取得《关于对辽阳科添印染有限公司年产5400万米布匹印染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7年10月27日企业取得《关于对辽阳科添印染有限公司年产5400万米布匹印染加工项目补充环评报告书的批复》,2017年10月27日企业通过环保验收。
   2018年8月,环保部门接到举报辽阳科添印染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的信访案件,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固废污泥混乱堆放。该厂的污泥于2016年1月25日,由第三方公司检测认定为一般固体废物,实际年产生量为4吨左右。2018年8月27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完善污泥暂存间,做好防渗处理。整改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2018年11月25日,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仍处于断电状态,不具备生产条件。

基本属实

    如企业要恢复生产,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到位,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如未完成整改,继续停产治理。

44

X210000201811230222

    一、昌图镇东明村大弯水泥厂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被查处定性为违规建设,并给予查封。但环保督察组走后又继续生产。在2018年11月4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此企业开始放假停产。水泥厂生产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境。
    二、东明村申传发青石采石厂、青石关铁采石厂、花岗岩陈强采石厂、花岗岩陈老三采石厂、花岗岩南山茂林采石厂,24小时生产噪音严重扰民,企业放炮采石时候,其爆破声巨大,震裂房屋,严重影响村民休息。

铁岭市

其他
污染,噪音,大气

    一、经调查:举报人所称昌图镇东明村大弯水泥厂实为辽宁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
    2018年8月8日,对该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2018年11月12日,该公司已按照省工信、环保部门关于冬季取暖期间实施错峰生产的要求停产。
    二、 经查,昌图镇关山共有昌图县关山采石场、昌图县关铁采石场有限公司、昌图凤元矿业有限公司、昌图县鸿茂石材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昌图采石场4家(7个采区)采石场,均符合《昌图青山保护区规划》、《矿山资源规划》,均有《矿山采矿许可证》、环保审批等相关手续。因开采矿石会破坏生态环境,4家采石厂按照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土地复垦前置工作,并向土地部门累计缴纳了环境复垦治理保证金179.608万元;矿山关闭前按《辽宁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由采矿权人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目前,关山4家采石场均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开采。
    以上企业委托铁岭军宏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爆破作业,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松动爆破方式,设置300米安全距离。未发现震裂房屋情况。    

部分属实

    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待恢复生产后,对其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采石企业的日常监管,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45

D210000201811230050

    一、叶柏寿镇黄土梁子村的富源铁选厂破坏几百亩耕地,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河套,加工时粉尘污染和噪音扰民。
    二、万寿镇大板沟村的正通铁选厂无证开采,盗采国家资源,破坏几百亩草坪、耕地和林地,且噪音扰民。
  

朝阳市

大气,生态,水,噪音,其他污染

    一、2010年,富源铁选厂经营投资人张成功与万寿街道黄土梁子村六组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土地36.1亩用于堆放铁选矿尾砂,租赁期限2010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5日,并约定使用期满前1个月由该选厂把土地恢复成耕地。租赁协议到期后,该选厂未履行土地恢复义务。黄土梁子六组村民将该选厂起诉至建平县人民法院。该选厂2014年停产后并拆除了全部生产车间、设备,未发现生产废水向河道排放现象和生产时粉尘、噪音扰民问题。
    二、2011年7月、2015年3月,建平县森林公安局两次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193.01亩和302.99亩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建平县人民法院两次判定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193.01亩和30.99亩,可共判处罚金320万元。
     该采矿区自2006年开始开采,采矿证内采矿面积约115.96亩(采矿用地57.65亩、耕地35.33亩、林地3.68亩、草地19.30亩)。该公司采矿许有效期限至2015年8月21日,自2015年8月21日后没有新的采矿行为。
     经过实地勘测,正通矿业公司选厂堆放废渣地块属于林草重复地块,建平县森林公安已刑事处罚,其余地块不属于确权草原。
     该公司铁矿采矿区没有开采,没有产噪设备作业,并且周围500米范围内无常住居民,现阶段噪音扰民现象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建平县人民法院判决该选厂限期清除堆放在耕地上的尾砂,将耕地恢复原状。目前建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在执行该案件。
    二、2018年11月24日此案件交办后,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发现其占地面积超出原追究刑事责任面积15亩,建平县森林公安局正立案调查中。
     2008年-2014年,相关部门分别对该公司违法占地110.91亩进行了处罚,其中包括非法占用耕地35.33亩。

46

X210000201811230043

    小城子镇肖杖子村皮杖子的矿山深处一个不知名工厂,夜间生产,散发难闻气味。厂子建在矿坑里,生产时产生大量废水直接排入矿井中。

朝阳市

水,
大气

    经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但现场负责人称2018年10月份对生产设备进行了调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南侧有一条排水沟直通厂区外东侧一根水泥管,水泥管出口处不是矿井,而是厂区排放雨水的水沟,但水沟里有存水。对该水沟存水进行取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水中含有石油类。经了解核实生产工艺,该公司不排放生产废水。但根据存水监测结果及该企业使用的生产原料,认为该企业涉嫌利用暗管排放废水。
    鉴于该公司涉嫌利用暗管排放废水,2018年11月26日凌源市环境保护局函告国网凌源市供电公司,对凌源市小城子镇肖杖子村凌源市天凌工业油脂有限公司依法实施断电;并于2018年11月27日对该企业实施查封,同时组卷向公安部门移交。

属实

    一、待公安部门查实后,做进一步处理。
    二、加强属地监管,企业如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给环保部门。

47

X210000201811230092

    双塔区长宝乡兰凌水泥厂在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时被举报,地方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后继续生产,直到今年“回头看”时才暂时停产。该水泥厂2017年违规新建5000吨的生产线(尚未投产),生产废水直排大凌河,粉尘、噪声污染严重,距离该厂不足100米的长宝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附近居民深受其害。

朝阳市

大气,水,
噪音

    经查该公司共有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一是日产1000吨熟料生产线,该生产线环保手续齐全,2003年6月9日取得批复,2007年1月11日通过验收,该条生产线之前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但在收到《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省2018-2019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后已于2018年11月2日停产,并不是由于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原因进行停产;二是日产5000吨熟料生产线,该生产线无环保手续,已按相关部门要求停止建设,一直未投入生产。2013年6月,对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生产线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建设。2017年1月10日,相关部门认定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为违规在建项目。
    2017年6月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日产1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通过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2017年10月朝阳市行政审批局对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发放了排污许可证。2018年7月第三方公司对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噪声和废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了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噪声和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2018年11月7日,经现场检查,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料场已进行覆盖,厂区内路面已进行洒水作业,由于朝阳兰凌水泥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因此未进行监测。该公司厂区内有蓄水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基本属实

    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企业依法生产、达标排放。

48

X210000201811230089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内有一个中型锌厂,排放污水,污染莲花山地下水源,全区百姓饮水安全受到威胁。

葫芦岛市

   该问题所称锌厂实为葫芦岛锌冶炼有限公司,位于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毛祁屯。2018年11月25日,现场检查,各生产工序设施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电解车间地面采取混凝土、玻璃钢材料和铺设瓷砖的措施进行防腐、防渗,并建有防腐、防渗的事故池和雨水收集池。生产中产生的电解废液、电解车间产生的地面冲洗水回中浸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有生产废水外排口。
   莲花山地下水污染属实。杨家杖子地区是老矿区,水文地质状况和地下水走向复杂。莲花山周边多年累积的地下水污染问题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

基本属实

    正在寻求该地区水源污染的解决办法。葫芦岛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勘测工程技术报告计划2018年12月份完成。根据该报告中有关杨家杖子地下水调查勘测数据和分析结果,确定莲花山水污染源。针对具体污染源制定专门的整治方案,防止莲花山地下水继续受到污染。

49

X210000201811230136

    连山区钼业集团非法占地33亩建钼选厂,环评手续造假。2018年6月引入锂矿石加工工艺,生产锂电池,废水直排,污染下游乌金塘水库。

葫芦岛市

水,
其他
污染

   2010年2月8日辽宁连山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连山区钢屯镇下兰家沟村委会签订协议书,拟通过政府征用土地的方式取得该村23969.3平方米(35.9539亩)土地的使用权,并支付了土地补偿费。2012年11月17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该公司办理了用地批复,面积为1475平方米(2.2125亩),此面积在上述协议范围内,协议剩余部分土地(上访件中提及的33亩)在2018年8月前该公司没有使用,不存在土地违法行为。
    2018年1月1日辽宁连山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虹京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选矿厂租赁经营合同》,将公司所属的钼冶选分厂租赁给辽宁虹京贸易有限公司经营。2018年8月以来辽宁虹京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该宗地上建了两个成品车间,经现场勘查位置在选矿厂西南侧,面积为703平方米,其中违法面积为625平方米。
    2016年9月26日相关部门对辽宁连山钼业集团选矿厂项目予以备案,2018年8月8日予以批复。环评手续造假不属实。
    根据环评批复,辽宁虹京贸易有限公司最终产品为锂精矿。生产锂电池不属实。
    辽宁虹京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8日与葫芦岛铭源尾矿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生产产生的尾矿排入铭源尾矿运营有限公司尾矿库。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目前未进行生产,未发现有水外排现象。

基本属实

    2018年8月30日,对辽宁虹京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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