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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浏览:9691次'时间:2018年12月5日
(第一至十九批补报 2018年12月3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D210000201811050030一、浑南区金帆路名流印象到天泰翰宇苑的沈阳到抚顺城际铁路每天夜间22时到第二天凌晨3时有货运列车不间断鸣笛,噪声扰民。举报人称2017年环保督察期间反映过,政府承诺修隔声屏,到目前尚未修建。
二、浑南区金帆路朗明居南侧有30个露天垃圾桶,垃圾清理不及时,产生异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三、浑南区银卡路伊湾尊府西门北侧建设银行附近的壹柴壹灶饭店油烟直排绿化带下水井,影响周围环境。
四、银卡路华发岭南荟小区南门四季抻面24小时营业,油烟扰民,影响周边环境。举报人称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回复称沈阳市饭店都采取下水井排烟方式。
沈阳市垃圾、噪声、油烟一、2018年11月5日,现场调查发现,沈抚城际铁路北侧的天泰翰宇苑、名流印象、正大桃花源、沿海赛洛城四个居住小区,以上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沈抚城际铁路距离北侧四个小区平均距离为75米左右,均满足规范要求。2017年环保督察期间,浑南区曾接到沈阳至抚顺铁路线浑南段名流印象小区和正大桃花源小区火车噪声扰民的投诉,浑南区政府投资960万元,于2017年12月底完成名流印象小区和正大桃花源小区南侧铁路860延长米的隔声屏建设工作已投入使用,政府完成了当年原案件百姓诉求。
二、2018年11月6日上午,经现场调查,该点位摆放600L密闭垃圾桶16个,周边无生活垃圾落地外溢现象,现场有轻微异味。
三、该饭店油烟经烟道引至室外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位于该饭店北侧、高于地面、朝向路边绿化带方向的排烟口排放,未排入下水井。
四、该饭店每天营业时间为10:00至22:00。该饭店油烟经烟道引至室外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位于该饭店北侧马路边的排烟口排放,未排入下水井。油烟净化器位于烟道末端,安装在该单位自行修建的地下槽中。
属实一、针对货运列车鸣笛噪声问题,采用补植乔木措施,建设绿化防护带减少火车鸣笛噪音,于2020年完成整改。
二、取缔该垃圾收集点位,将垃圾桶全部撤除,通知各小区物业自11月7日起自行使用密闭车辆将生活垃圾送往浑南区金科街垃圾中转站,并要求环卫公司立即增加清运车辆对周边沿街商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上门收集。
三、11月5日,对该饭店油烟排放口设置不合理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饭店立即改正。11月7日,该饭店完成环保备案,自行把安放不当的油烟净化器拆除,把油烟排放口进行了封堵。依据《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处两万元罚款。
五、11月5日,依据《关于加强沈阳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的通告》规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饭店立即改正,11月6日,该饭店对油烟地排口进行了封堵并恢复原状。依据《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处两万元罚款。
2D210000201811110028沈大路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在院内非法填埋原六六粉车间含六六粉的残土,并用蓝色围挡遮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沈阳市土壤、水2018年11月12日现场检查,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已投入运行的建设项目全部进行了环保审批、验收。投诉中反映的六六粉车间含六六粉的残土为沈阳化工股份公司原厂区修复处理后的土壤,总计约860吨,2016年10月拉运至高花处置场修复处理后,于2016年12月拉运于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西侧,PE生产厂房南侧,拟用于绿化用土。2017年5月,已责令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将上述土壤拉运至原贮存场地,并要求土壤拉运全程由第三方监理单位全程严格监理。2017年5月23日至6月6日,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厂区西侧空地清挖出的土共计78车共计约860吨的土壤已拉运至高花处置场进行存放,此土已于2018年1月30日经过验收,查阅测试结果为达标土壤,主要污染物六六六达到了修复目标值。依据有关材料证明,上述860吨土壤已于2017年12月运至大辛垃圾填埋场安全处置。
2018年11月12日至13日,沈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16年拉运来的绿化用土存放的场地进行了现场确认,范围是北起PE厂房南侧空地围墙并向南200米,西从加氢分厂向东50处的围墙为起点向东50米,面积约为1万平方米的长方形场地。11月13日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处土壤同时采样监测,检测结果达标,达到《土地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建设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第二类标准。同时,环保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2处地下水观测井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基本属实加强环境监管,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3D210000201811110046朱家房镇侯头沟村有很多养牛户,共养牛数千头,养殖产生大量污水和粪便污染地下水,恶臭扰民,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环境。沈阳市水,大气2018年11月12日,现场调查,该村现有农户620户,有肉牛养殖户85户,存栏11400头。其中,有49户建设并使用储粪池,其余养殖户将牛粪暂时堆放于村内,达到一定数量后售卖给棚菜户作为农家肥还田。在雨季时存在污水和粪便随雨水排入环境问题,村内存在气味。该村2009年10月起使用集中供水,辽中区卫生防疫站对该村水厂出厂水、末梢水的采样结果表明:出厂水中铁、锰、氨氮超标倍数分别为0.24倍、1.2倍、0.8倍,末梢水锰超标0.4倍。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超标。属实一、责令养殖户立即将粪便全部处理干净,新产生粪便及时清理,目前粪便已清理干净。
二、责令36户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养殖户,在15日内完成建设;目前已全部建成使用。
三、责令养殖户在此批肉牛出栏后不再补栏、不再扩建,逐步减少庭院养殖;
四、责令村委会将是否造成污染作为对养殖户办理贷款时出具证明的前置条件,实施黑名单管理,不予贷款支持和不享受各种补贴政策。
五、针对生活饮用水超标问题采取如下措施:区水利部门已于11月27日已更新曝气补氧装置、加强铁锰处置设施运行,保证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以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达标。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的同时继续加强放水设备运行监管工作,确保百姓饮用水安全。
六、按照《辽中区畜禽养殖密集区整治方案》,重新规划建设养殖小区,对环境影响严重、群众意见大的养殖密集区,实施逐步关闭或搬迁至新的养殖场,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减少畜禽粪便污染,优化农村环境。
诫勉1人,约谈5人
4D210000201811110090王纲乡大庄科村有一泡沫厂,生产时锅炉冒黑烟,异味和噪声扰民,且有污水直排河渠内。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沈阳市大气,噪声,水11月1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为沈阳汇华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已通过环评审批,正在办理验收。企业厂界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15米,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偶有夜间生产行为。现场未闻到异味,企业已通过安装集气罩后由光氧净化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企业出具的2018年9月29日的工业尾气(非甲烷总烃)气体检测报告显示,未超标;厂界噪声经第三方检测,未超标。企业发泡过程中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水先加入冷却水箱,通过水泵将水传送到机器进行降温,最后再循环到冷却塔中进行冷却,实现循环,不外排,当日厂区外东侧泄水沟无废水外排现象。2018年9月曾接到有关投诉,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到现场检查检测,未发现问题,已回复当事人。基本属实2018年11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噪声(昼间、夜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不超标。2018年11月19日开展生产车间的生产作业环境职业卫生检测,检测指标为粉尘、毒物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沈阳市环保局苏家屯分局对该企业将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严厉查处。
5D210000201811170026一、朱家房镇腰截子村有很多养牛户,产生的粪尿堆满街道,污染村民井水。
二、辽中区九财岗辽于排站和门房子南窑之间有一条黑臭水沟,举报人向多个部门反映,无果。
沈阳市一、2018年11月18日,现场调查发现:1.该村现有肉牛养殖210户,存栏3.1万头,其中147户建有储粪池,63户未建储粪池的养殖户将粪便堆放于自家园(田)内,不定期售卖或作为农家肥还田。2.该村采取集中供水,水源井于2004年建成。区疾控中心对该村水厂出水、末梢水采取了水样,经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二、11月18日,现场调查发现,所述黑臭水沟为辽于排干,全长15.94公里,流域涉及六间房、朱家房、于家房,六家房镇段,近年干旱无水,在朱家房镇门房屯至南窑屯之间沟内水体黑臭,有养殖粪污倾倒现象。近年来,接到群众建议和意见,水利部门和相关镇政府持续投入、不断整治,渐有改善,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时有反弹。
属实一、1.责令养殖户立即将粪便全部处理干净,新产生粪便及时清理,目前粪便已清理干净。
2.责令36户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养殖户,在15日内完成建设;目前已全部建成使用。
3.责令养殖户在此批肉牛出栏后不再补栏、不再扩建,逐步减少庭院养殖;
4.责令村委会将是否造成污染作为对养殖户办理贷款时出具证明的前置条件,实施黑名单管理,不予贷款支持和不享受各种补贴政策。
5.针对生活饮用水超标问题采取如下措施:区水利部门已于11月27日更新曝气补氧装置、加强铁锰处置设施运行,保证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以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达标。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的同时继续加强放水设备运行监管工作,确保百姓饮用水安全。
6.按照《辽中区畜禽养殖密集区整治方案》,重新规划建设养殖小区,对环境影响严重、群众意见大的养殖密集区,实施逐步关闭或搬迁至新的养殖场,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减少畜禽粪便污染,优化农村环境。
二、1.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沿线垃圾和淤堵沟段的清除工作;
2.加强辽于排干附近养殖户监管工作,严防向辽于排干倾粪污等污物;
3.充分发挥河长制的职能和作用,发现类似问题严肃处理。
6X210000201811060048一、沈阳市铁西区翟家乡谟家村曾某某非法采砂,约500亩耕地被永久毁坏;
二、李某某向砂场回填杂物,污染地下水。
沈阳市生态,土壤,水11月10日,现场调查:
一、经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后谟村村委会确认,案件所涉“曾某某”为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后谟村村民,其承包地块位于东岗子自然村。11月12日,调查确认,曾某某承包村内土地29.5亩,该地块已被政府征收,地上物已推平,无沙坑。
二、经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后谟村村委会确认,案件所涉“李某某”为于洪区南阳湖街道金沙村村民,其承包地块地跨东岗子自然村和金沙村。11月12日,现场未发现采砂行为。现场有坑塘,坑内有积水。经后谟村村委会确认,李某某在后谟村内无非法采砂行为。经检测认定,回填物主要为建筑残土,回填量约10—12万立方米,填土成分不会对地下水产生质的影响。11月21日检测地下水,检测报告达标。
部分属实一、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非法采砂行为,杜绝破坏耕地行为。
二、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非法采砂行为,杜绝非法回填行为。
7X210000201811110009一、沈阳隆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租用浑河西二十一街24号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内12号厂房2楼)的新改扩项目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违规进行镀铜生产。氰化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混入曙光公司生产废水处理。电镀生产时的酸性镀锡与碱性氰化镀铜产生的废气混合排放,污染严重。
二、曙光电镀厂内存在多家电镀厂,排放严重超标,污染严重。
沈阳市大气,水,
土壤
一、2018年11月12日,现场调查,沈阳隆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与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按合同为沈阳隆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12号厂房内2楼生产场所(600平方米)进行生产。经调查,沈阳隆迪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在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12号厂房2楼车间(600平方米)仅从事镀锌生产,不进行镀铜生产,依托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生产,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镀锌项目环保手续齐全。12号厂房2楼(600平方米)生产车间仅进行镀锌生产,不产生酸性镀锡与碱性氰化镀铜的废气。自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后,现场检查5次,废水、废气监督性监测9次,监测结果均达标排放。11月12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废气开展了全面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二、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承包经营业户28家,均已签订了车间承包经营合同,使用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设施,并依托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公司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生产,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生产全部经过了环保审批、验收。经查,上述业户从事的电镀生产均在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环保审批范围内。现场检查时,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号车间(镀铬)、5号车间(镀铬)、7号车间(镀铬)、10号车间(镀锌)处于生产运行状态,其余车间未生产,生产车间的酸雾废气经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镀铬槽中加入铬酸雾抑制剂和大小不等的塑料浮球,镀铬槽边的强制吸气装置经网格回收器回收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设施运行及加药记录完整。自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至今,现场检查共9次,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同时开展废水、废气监测9次,监测结果均达标排放。对该单位车间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走向、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经查,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无超标排放现象。11月12日起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废气开展了全面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一、加强环境监管,要求承包经营的业户严格按照沈阳市曙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环保审批、验收要求生产,不得超范围。
二、督促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约谈1人
8X210000201811120083沈阳市印刷企业排放各种油污、气味、废气、噪音等污染环境。皇姑区观音屯村有三十多家印刷企业,部分企业无环评手续,排放各种油污、废水、气味、噪声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沈阳市水,
大气,噪声,其他
污染
一、11月14日,召集多家印刷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并核实企业的环评、印刷资质、废气噪音监测情况以及油污的处理情况,于11月15日对部分印刷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观音村印染企业的噪声进行了监测,从监测结果看,印刷企业环境噪声达标。
二、2018年11月8日现场检查发现,有14家企业从事印刷行业,其中有3家企业厂区无人、未营业,目前没有联系到企业负责人。11家企业中只有2家企业(沈阳市北陵塑料彩印有限公司、沈阳枫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其余9家均未办理环保手续。现场在11家印刷企业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等工艺,未发现有生产废水乱排放等现象,印刷企业内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已经排入市政管网。2018年11月8日下午,对检查的11家印刷厂周边点位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数据不超标。2018年11月13日现场检查,9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及2家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印刷企业已按照之前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目前11家企业均已停止生产。2018年11月24日下午晚20点至23点和11月25日白天,现场检查,14家企业未发现有生产行为。
 
基本
属实
1.制定了《沈阳市印刷企业污染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市)环保(分)局对辖区内印刷企业的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2.要求未取环保手续的企业在2019年1月15日前补全手续,相关手续未补全之前,不得擅自生产
3.要求有相关手续但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印刷企业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确保达标排放。
4.要求各区县(市)环保(分)局按照“双随机”执法要求加强印刷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组织对印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未取得环保手续以及污染物排放不合格的印刷企业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于2019年6月1日前完成。
5.对观音村内9家未办理环保手续及2家未办理验收的印刷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9家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要求补办相关环保手续,在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对2家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印刷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2家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补办环保验收手续,在未取得环保验收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对3家无人、无厂牌的企业,现场留置送达《现场检查通知书》。对8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印刷车间总电源配电箱实施查封,坚决杜绝企业再生产,防治污染偷排行为发生。
9X210000201811200077一、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偏堡子村多个养殖户养殖粪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二、村西养牛户向铁路桥下排放粪、尿污染物。
三、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创意染布厂含砷废水直排浑河。
沈阳市2018年11月23日,现场检查发现:
一、偏堡子村现有庭院养殖38户,存栏生猪3610头,养殖户均建有粪、尿储存池,采用干清粪方式定期还田或出售,未发现乱排情况。但大部分养殖户粪便堆放场所无三防措施,少部分养殖户尿液储粪池无防雨措施,存在雨季时随雨水外流现象。该村2014年10月起使用集中供水,区疾控中心对该村水厂出水、末梢水进行采样检测经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二、信访所诉为辽中区畜星养殖场,经营者为李晶某,李忠某租用畜星养殖场部分场地单独经营,养殖场区建有养殖粪便池,存在将牛粪便排放到铁路桥下行为。
三、2018年11月23日,经核实,信访所诉为沈阳创意纺织布匹有限公司,工商和环保手续齐全,印染、印花工艺所用染料、涂料色浆含微量砷元素,生产废水经该公司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由沈盘线市政管网进入辽中区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至蒲河。经检测,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砷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部分
属实
一、茨榆坨街道办事处要求养殖户完善粪、尿储存池的防雨、防渗措施,坚决杜绝养殖污水外排现象。
二、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责令该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两个经营者分别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茨榆坨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场杜绝乱排养殖粪便现象,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管。在茨榆坨街道街道办公处监督下,该场已将铁路桥下牛粪全部清理完毕。
三、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10D210000201811050129锦州市古塔区钟屯乡胜利村有人将锦州石油六厂废垃圾和废油渣子倾倒在村北侧山上,造成环境污染。锦州市土壤锦州市古塔区钟屯乡胜利村北侧山沟堆积大量建筑垃圾和残土,形成体积较大的村屯非正规垃圾点。经现场调查,锦州市古塔区钟屯街道胜利村北侧山沟存在建筑垃圾、残土和生活垃圾,表面未发现信访线索所述的石油六厂废垃圾及废油渣子,垃圾分布在约长200米,宽100米,深12米的沟内,大约24万立方米左右。对锦州石化分公司特征污染物8项指标进行危废种类鉴定,结果显示为非危险废物。同时,经公安部门调查后未发现锦州石化分公司私自倾倒危险废物行为。基本
属实
古塔区政府已发布禁止向该非正规垃圾点堆放垃圾的通知,并承诺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该垃圾场整治。约谈3人
11D210000201811160018、D210000201811170073、D210000201811180013锦州石油六厂不定期排放异味气体,味道刺鼻,附近居民开不了窗户。锦州市大气经调查核实,锦州石化公司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三同时”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主要生产装置均采取较成熟技术工艺,对废气进行了有效治理。按照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计划,定期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主要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在主要废气排放口安装了自动监测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并实时上传数据,2018年11月20日,现场检查并进行监测。经查,该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界无明显异味。经对该公司厂界8个点位(主厂区和污水处理厂四周),10个时段(11时至20时30分)采样监测,主要污染因子排放均满足国家标准。经调阅2018年以来该公司自行监测数据、第三方监测机构每季度监测数据、废气自动监测数据均达标。
从日常监管的情况看,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按照管理要求处置,未发现排放、倾倒废液等环境违法行为。因锦州石化公司属石油炼化企业,尽管在污染治理工艺上采用了国内同行业较先进的防治措施,尚无法实现零排放,在炼油污水处理厂周边可偶尔察觉有异味。
基本
属实
要求该公司认真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2X210000201811170121海东街道鲅鱼圈耐火材料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时噪音扰民,直排废气污染大气环境。曾向当地环保局投诉无果。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停产,督察组走后立即恢复生产。营口市噪音, 大气, 其他
污染
2018年11月20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正常生产,压砖车间产生工业噪声;该公司11台旋风布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3台废气焚烧炉正常运行,废气处理后经过26米高的排气筒外排。
2017年6月9日和7月4日环保部门分别受理了电话和民心网平台两件居民投诉,反映营口鲅鱼圈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噪声扰民、废气污染周围环境。经监测,该公司排放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017年8月4日经第三方公司检测,该公司废气达标排放,据此在民心网进行了回复,办理结果为达标不满意。
通过调取国网营口市鲅鱼圈区供电公司用电记录,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营口鲅鱼圈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正常生产。2018年11月21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营口鲅鱼圈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外排废气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但存在一定的扰民情况。
基本
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减少排放。
13X210000201811180099一、大黑山自然保护区乱马道附近存在非法开采铁矿的行为。
二、大黑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乱建景点,砍伐树木,破坏大量植被。
朝阳市生态一、经大黑山保护区管理局确认,乱马道区域不在保护区范围之内。经核实,该区域2012年之前和2018年1月出现过两次盗采。2012年初,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公司在此非法占地盗采矿产资源(铁矿石)。对于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公司的违法采矿行为,2012年4月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对于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公司的违法占地行为,2012年12月对其作出行政处罚,2013年5月,违法行为人凌钢集团北票矿业有限公司履行了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12月,巡查过程中发现王延东在东官营镇瓦房村乱马道老采坑内盗采矿产资源(铁矿石),2018年1月,国土局对王延东违法采矿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已履行了处罚决定。
二、经调查核实,大黑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景点建设均取得了合法的国土、林业等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占地取得了合法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和用地审批手续,取得了不动产产权登记证;关于木栈道、玻璃栈道景点占地,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加强土地政策支持,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景观提供便利的观景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设施用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玻璃栈道为悬空景点,未占用林地;木栈道批复为防火通道,不属于违法行为。
基本
属实
一、2018年1月份至今,在大黑山乱马道区域内未再发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和新增违法占用林地采矿行为,大黑山林场护林员巡护的过程中也没有发现新增违法占用林地采矿的企业和个人。
二、对于反映的砍伐树木、破坏植被问题,经核实,2016年6月,辽宁大黑山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索道和服务区景点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2500平方米,对其做出了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且将采挖下来的松树及其他树木全部移栽到大黑山森林公园内,后续建设景点及占用的林地都办理了使用林地及采伐手续。
14X210000201811150099复州湾街道山河村大连泉江石灰石矿、同飞矿业杨树房石灰石矿、大连山水水泥厂、大连大金马水泥制品厂、泉江超细粉厂五家企业生产时粉尘污染环境、噪声扰民,破坏林地。大连市大气,噪音,生态五家企业在矿山开采、加工、运输、场地管理方面不同程度的采取封闭生产线、苫盖、洒水等降尘措施,但由于无组织排放,实际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扬尘。
五家企业均存在破坏林地行为。泉江石灰石矿占用林地面积169.73亩,于2017年5月23日被大连市森林公安局立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侦查,现处于检察院审查阶段。大连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磨盘山石灰石矿,因存在违规占林情况已于2017年4月被大连市森林公安局立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侦查,现已移送起诉至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该企业现已纠正违法情况,于2017年8月办理取得林地手续。大连大金马水泥制品厂涉案地块占用林地面积已达刑事立案标准,需进一步核实及鉴定。同飞矿业占用林地面积93.3亩,2018年6月28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泉江超细粉占用林地面积54.3亩,被大连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当事公司法人代表赵学江已被大连市森林公安局取保候审。
基本
属实
一、对5家企业全天候监控,相关执法部门全面介入,加大巡查力度,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严管重罚。
二、 责令大连泉江石灰石矿停产整治,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方可正式生产;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由企业自出资金设置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相应的执法部门系统联网,达到实时监控。
三、 对辽宁同飞矿业有限公司大连杨树房石灰石矿开展噪声监测,如超标将依法处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自出资金设置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相应的执法部门系统联网,达到实时监控。
四、 要求大连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下属磨盘山石灰石矿严格遵守各项规程;企业开工后,环保局立即对其噪声开展监测,如超标将依法处置。
五、为防止大金马水泥厂擅自恢复生产,委派街道全面接管违法建设的全部设施,严禁企业在相关手续缺失的情况下开工生产。
15X210000201811100058张其寨乡黄木场村西沟屯孙本玉养猪场污染下游居民生活环境、生活用水。2017年12月26日溪湖区政府对其下达了关停通知,但该厂至今未关停。本溪市水、
其他
2018年11月17日,现场调查发现,养殖户孙本玉在养殖过程中存在粪水污染问题,于2017年12月26日对孙本玉养猪场做出关闭决定。孙本玉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8年10月25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孙本玉的诉讼请求。孙本玉又于2018年11月11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省高级法院未作出终审判决,按法律规定3个月内审结,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将根据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开展后续行动。属实将根据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依法开展后续工作,如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结果,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6D210000201811110040明山区林业局李某某毁坏卧龙镇韩家村天然林200多亩用来栽种人参。本溪市生态2018年11月12日,现场调查发现,2018年10月30日明山区林业局接到卧龙林业站工作人员报案,称卧龙街道办事处韩家村二组有人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占用林地种植人参。经核查,违法行为人叫郭明厚,无李姓明山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参与种植。经初步勘察,确有3处天然林被毁,被郭明厚用于种植帘子参,破坏林地面积约120亩。2018年10月31日,明山区林业局将案件移交至本溪市森林公安局。基本
属实
2018年11月9日,对郭明厚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立案侦查。诫勉2人,党内警告2人
17D210000201811140005郭家堡子的富新源铁精粉加工厂没有环保手续,无尾矿库,无环保设施,夜间偷偷生产,扬尘严重,污水直排,污染地下水。本溪市2017年8月东方集团从法院竞得原本溪市海德铁选厂、原南芬区惠工铁业有限公司和本溪市南芬区永鑫选粉厂三家企业后,进行合并重组,更名为本溪市富新源铁精粉加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取得审批手续,要求企业采用尾矿干排工艺,破碎车间封闭、危废防渗防漏暂存、干排堆场地面防渗等环保防治措施。
目前,该企业只是对破碎车间进行了封闭措施,其他环保措施正在完善中。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东方集团对原海德选矿厂留存的矿渣在原惠工铁业公司的磁选车间进行生产,尾矿浆排至永鑫选粉厂尾矿库经沉淀后循环使用。2018年1月富新源铁精粉加工有限公司取得环保手续后,要求该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改造。但在2018年2月至8月期间,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仍然采用原有工艺擅自生产,先后4次对该企业下达《环境监察记录》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停产改造,环保设施按照环评手续要求改造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并要求企业立即对厂区内物料堆场采取覆盖等措施抑尘。2018年8月8日对企业擅自生产和物料堆未覆盖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罚款11.2万元,企业立即停产,并对物料堆进行了全覆盖。企业在擅自生产期间,利用原惠工铁业生产磁选车间和永鑫选粉厂尾矿库进行生产,生产废水经尾矿库循环使用,无污水直排情况,但确实存在夜间生产现象。2018年11月19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地下水进行检测,30项检测指标全部达标。
基本
属实
18D210000201811160020一、无证经营的铁选厂,生产废水直排入河,严重污染环境。
二、无手续,破坏山林绿地采矿,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本溪市生态2018年11月19日,现场调查发现:
一、经查,岱金峪村原有无证铁选企业7家,因证照不全,于2011年至2012年分两批已经关停。被关停后未发现继续生产经营,因此不存在生产废水直排入河,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经现场核查没有发现无证铁选厂生产经营。
二、候屯村区域内没有采石场,信访举报应是相邻的岱金峪村有4处废石综合利用加工点,分别为沈阳金传建材有限公司、辽宁壹立方砂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仁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和龙腾碎石加工厂,这些加工点主要利用歪头山铁矿剥离废石进行碎石加工,没有破坏山林绿地现象。上述企业除营业执照外,无任何其他手续。
部分
属实
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根据法律法规对上述企业违法行为立案处理。通报2人。
19X210000201811160101牛心台下牛村泉眼头子附近的富佳白灰厂无环评手续,无降尘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白灰,污染大气环境。本溪市大气、其他2018年11月17日,现场调查发现,举报牛心台地区石灰企业粉尘污染问题,包括富佳白灰厂,按照2017年环保督察对该案的处理和整改要求,对该企业下达《关于对本溪市明山区富佳白灰厂落后产能进行淘汰的通知》,富家白灰厂停产,并开始技术改造工作。2018年2月8日完成了新建环保石灰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工作,2018年9月末,该厂技术改造完成,技术改造内容包括新建环保竖窑和回转窑生产设施,以及配套的除尘设施,处理后的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现场查看,富佳矿业有限公司处于试生产阶段,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两台雾炮,一台晒水车,对场地进行洒水。2018年11月19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企业产生的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但是通往企业的道路和企业院内没有硬化,存在扬尘问题。
基本
属实
要求富佳白灰厂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厂区和运输路的硬化;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加大洒水频次,杜绝扬尘。
20X210000201811170137郑家路福润净水材料厂,环保手续不全,生产时排放刺激性废气,影响周边环境。产生的废渣去向不明。环保检查时,白天停产,夜间偷着生产。本溪市大气、土壤、其他
污染
2018年11月19日,现场检查发现,郑家路福润净水材料厂环保等各项手续齐全,举报情况中“刺激性废气”为物料反应聚合过程中产生的盐酸雾,聚合反应采用封闭反应池进行生产,通过二级酸雾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11月19日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虽然符合相关标准,但由于该企业主要生产原料为盐酸,盐酸本身具有刺鼻气味并且易挥发,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气味。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主要成分是氧化铝,已按照环评要求加入生石灰中和处理后进行外销综合利用,销售给本溪满族自治县正义粘土厂。企业以销定产,间歇性生产,不存在环保检查时白天停产,夜间偷着生产问题。基本
属实
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1D210000201811190006中电投热电厂的粉煤灰委托葫芦岛众杰建材有限公司处理,众杰建材公司没有综合利用处理粉煤灰的能力,将粉煤灰倾倒在赫地村煜鑫采石场的矿坑里,产生严重的粉尘污染。本溪市大气,土壤2018年11月21日,现场检查发现,中电投热电厂将炉渣销售给本溪众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葫芦岛众杰建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众成公司拟在赫地村二组建设粉煤灰、灰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明山区发展局备案,企业正在办理规划和征地等前期手续。
由于该公司目前还无生产加工能力,把从中电投公司购买的炉渣销售给了煜鑫采石场,堆存在采石场矿区内,用于转销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炉灰渣经湿式除尘系统处理后运至采石场,炉灰渣中约含10%的水份,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属实2018年11月21日对众成公司和煜鑫采石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煜鑫采石场立即对矿区堆存炉灰渣进行清运,并在转运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控。并于2018年11月27日对煜鑫采石场依法立案处罚,处罚款1万元。煜鑫采石场已于11月23日将场内堆存的炉灰渣全部转运完毕,全部运往抚顺众翔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通报1人,诫勉1人
22X210000201811220052溪湖区东冈乡新兴村,本溪市恒辉金属铁制品厂,无环评等相关手续,在东岗湖景区内建厂,把大量废渣倾倒在企业后山的林地里,造成环境污染。本溪市其他
污染、
土壤
2018年11月23日,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位于溪湖区东风乡新兴村大青沟本钢尾矿库旁。2018年6月,对该企业《关于年产30万立钢渣硅酸盐墙体砌块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给予批复,该企业于2018年9月更名为本溪乾龙砖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还未正式投入生产。本溪乾龙砖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采购原材料钢渣,并把钢渣堆放在企业后山林地内,污染环境问题属实。基本属实针对该企业把钢渣堆放在企业后山林地内污染环境问题,2018年11月23日对本溪乾龙砖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公司法人孙兴华涉嫌破坏林地被立案调查,正在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溪湖区东风街道办事处已派专人进行二十四小时看守,防止企业再次堆放钢渣。
23X210000201811060037辽阳市辽阳县首山公园100亩林地被占用,用于建设达通农家院和万达市场,破坏生态环境。辽阳市生态辽阳市辽阳县达通农家院和万达市场为同一地块,位于辽阳县首山公园西南侧,主要经营项目为餐饮和市场,经营者窦会良。农家院、市场处于经营状态。有砖混结构建筑一处61.31平方米,房照持有人李广秋,另有轻体彩钢结构建筑面积大约1000平方米左右,无建筑、规划、占用土地手续。2018年11月9日,经核查,该地块占用林地面积0.7762公顷,无使用林地手续,其中2015年占用0.646公顷,辽阳县人民法院已经判处窦会良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五万元人民币。基本属实2018年11月27日,申请辽阳县法院强制执行,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没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对现场核查发现的新占林地0.1302公顷,2018年11月27日,辽阳市辽阳县林业局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6034元,责令限期六个月恢复林地原状。
24D210000201811120040西大窑镇下缸窑村附近有很多采石场破坏山体植被,采矿造成严重的粉尘污染,并导致附近水库干涸,地下水呈黄色。来往拉运石材的卡车噪声扰民。来检查时就停产,没有检查时就开工。辽阳市水,
噪声,大气
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下缸窑村共有采石企业8家,均有采矿权证及环保相关手续。其中灯塔市旺通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灯塔市安源矿业有限公司、灯塔市金盛白灰有限公司、灯塔市前兴白灰有限公司、昌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家正常生产;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灯塔市西大窑镇缸建综合有限公司、灯塔市晟达白灰采石厂3家采矿权证过期已停产。附近有一个小二型水库。该村使用集中式地下饮用水为全村百姓供水,不使用水库水做为水源。
针对山体植被被破坏问题,经调查,正常生产的5家企业中均编制了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报告,在2017-2018年辽阳市和灯塔市采石矿业整治中,发现3家企业(前兴、安源、金盛)有越界开采行为,灯塔市国土局对前兴白灰有限公司越界开采处罚23.1万元;对安源矿业有限公司越界开采处罚7.02万元;对金盛白灰有限公司越界开采处罚12.7万元。这5家企业均办理了林木占用手续,2011年至今,这5家曾发生过非法占用林地26.62公顷,均已被依法处罚,罚款缴纳完成,并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粉尘污染问题,从2010年开始,先后采取修建三条运输专用道路、依法取缔多家无证采石厂、政府和企业配备专门洒水车和清扫人员对运输道路及厂区进行洒水和清扫等方法,解决运输噪声、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对沿线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进行检查,对运输车辆未覆盖、飘洒遗落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求企业运输车辆冲洗车轮后净车上路。安排两辆大型洒水车对道路洒水抑尘,组织环卫工人对道路进行清扫。在生产环节,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爆破、破碎粉尘污染进行严格管理,现生产企业均爆破均采用湿式凿岩法破碎、在破碎过程中企业安装有收尘设施,在下料口安装水雾喷洒抑尘。。
针对地下水呈黄色问题,对西大窑镇下缸窑村地下饮用水进行检测,2018年11月16日,30项饮用水检测指标结果显示饮用水色度、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附近水库甜水峪水库,为灯塔市小二型水库,设计容量为73万立方米,近年来因降雨量减小、自然泉眼断流、地表径流减少等原因自然干涸,无法证明与采矿存在因果关系。
相关部门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检查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管,企业均正常生产,不存在“来检查时就停产,没有检查时就开工”现象。
基本属实本次检查中发现4家企业(旺通冶金、安源、金盛、昌庆)超占林地行为,对旺通冶金违法使用林地0.2公顷,处罚2万元;对安源矿业违法使用林地0.53公顷,处罚5.3万元;对展通白灰厂违法使用林地0.37公顷,处罚3.7万元;对昌庆矿业违法使用林地0.15公顷,处罚1.5万元(均已缴纳)。已停产企业没发现超占林地行为。
2018年11月13日,对灯塔市前兴白灰有限公司物料堆存未采取抑尘措施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18年11月24日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处罚4万元。同时要求其余4家正常生产企业加强料场覆盖、洒水抑尘。因企业现已季节性停产,无法实施监测,责令企业恢复生产后要立即进行监测,监测达标后方可生产。
针对拉运石材卡车噪声扰民问题,灯塔市修建的专用运输道路已绕离村民主要居住区,禁止车辆穿越村屯,在下缸窑村段安装了两块30公里/小时限速标志,减少运输车辆噪声扰民(国家规定不允许在低于50公里/小时的公里上设置影像拍照装置)。
25X210000201811130083鸡冠山乡詹家村存在47个矿点,7个选矿厂和40个黑矿点。非法开采多年,导致七、八千亩林地被破坏,开矿废水随意排放,致使地下水污染严重,村里百分之八十的水井受到污染,开矿留下的矿坑无人治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辽阳市生态,水1999年至2001年,詹家村曾存在47个采选矿点。2006年至2008年全国矿业大整顿后,詹家村经整合颁发了9家铁矿采矿权证,整合了30个矿点,其余不够规模矿点的被依法取缔,9家铁矿矿区面积5348.3亩;4家选矿厂因市场原因从2010年至今没有生产。
经调查核实:鸡冠山乡詹家村有采矿权铁矿9家,其中生产矿山5家,分别是西钢集团灯塔矿业有限公司、辽阳新兴矿业有限公司、灯塔市鸡冠山乡宏发铁矿、灯塔市鸡冠山乡保发铁矿有限公司、灯塔市易金矿业有限公司,手续齐全;2014年以来陆续停产矿山4家,分别是辽宁金昌矿业有限公司鸡冠山铁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鸡冠山乡桦兴铁矿、天宝矿业有限公司。
4家选矿企业为灯塔市鑫利选矿厂、灯塔市纵横选矿厂、灯塔市金洲选矿厂、灯塔市福利选矿厂,2010年至今没有生产。
目前詹家村矿业企业办理林业征占用地手续3803.5亩。2010年至2014年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共计查处占损林地刑事案件5起,面积157.2亩,处罚5人;查处行政案件15件,面积81.63亩,处罚15人。2014年以来,林业部门继续加强监管,又查处行政案件3起,面积5.67亩,处罚3人。
上述铁矿企业采矿井下水,主要用于企业厂区抑尘或建设蓄水池蓄水,其它生产过程无排水,没有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现象。2018年11月15日,灯塔市疾控中心在村民代表和村委会的组织下,选取詹家村5个区域,12个水井进行饮用水检测,30项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基本属实林业部门再次检查,共发现4家矿山企业超占林地3.17公顷,对西钢矿业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林地0.48公顷,下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拟处罚4.8万元(已缴纳);对保发矿业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林地0.29公顷,下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拟处罚2.9万元(已缴纳);对宏发矿业有限公司超占林地2.003公顷,下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拟处罚5.9万元(已缴纳);并限上述3家企业三个月内补办占用林地手续,否则恢复林地原状。对新兴矿业有限公司超占用林地0.3996公顷,因现场已恢复植被,免予处罚;
历史遗留开采矿坑已大部分整合到现有有证铁矿企业采区内,目前9家采矿企业均已自行编制了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在灯塔市国土部门备案,并严格按照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依法实施开采和治理。
针对其余遗留矿坑,根据《灯塔市全市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到2020年全市生产矿山将恢复治理765亩,部署闭坑、废弃、关闭矿山共计11座,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恢复治理面积797.6亩。
26D210000201811150022八会镇下华村二组孙某某在村中经营大型养牛场,粪便臭味扰民,并污染地下水。辽阳市水,
大气
该牛场由孙连波及其儿子孙宝石父子俩经营。2018年新建仓房568平方米,新建牛棚2707.2平方米,现存栏肉牛260头左右,为规模化养殖场,无环保手续。牛场周边有5户居民,距离不到10米。经核查,该牛场属于封闭式牛场,建有粪污防渗设施,现场检查无明显臭味,污染地下水不属实。但该牛场涉嫌占用耕地和山洪沟违规建设牛舍和仓房,对其依法拆除。2018年10月23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牛场立即停止在行洪沟道内修建妨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基本属实2018年11月29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牛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占用的2008.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2008.2平方米基本农田的行为罚款60246元(诉讼期六个月)。2018年11月29日,该牛场存栏260多头牛已全部清空。
27X210000201811110034铁西街部分倒闭的大型企业院内出现很多小工厂,无环保手续,污水直排,刺激性气体扰民严重。铁岭市大气,水经铁岭市环保局银州分局现场调查,铁西街倒闭的大型企业共有4家,其中倒闭的铁岭市水泥纸袋厂、铁岭市化工机械厂院内无生产加工小工厂。倒闭的铁岭市化工厂院内有2个小工厂,铁岭市有机胺厂于2010年停产,机械设备已拆除;铁岭市银州区润泽化工厂于2017年5月停产至今,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倒闭的铁岭市精工机械厂院内现有4家小工厂,分别是铁岭市宏远伟业橡胶密封件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益权实木加工厂、铁岭市和瑞达机械厂、铁岭市银州区佰辉机械加工厂,现场检查时均处于生产状态,均无环保手续。在对铁西街4家倒闭的大型企业院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直排、刺激性气体排放的现象。基本属实目前,倒闭的铁岭市精工机械厂院内4家小工厂主要负责人去向不明,无法联系。为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已对铁岭市宏远伟业橡胶密封件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益权实木加工厂、铁岭市和瑞达机械厂、铁岭市银州区佰辉机械加工厂实施断电措施。要求倒闭的铁岭市精工机械厂留守人员,在此4家存在违法问题的小工厂未配合调查,接受处理前,不得恢复供电。
28X210000201811220050晓明镇晓明村刘某某非法占用林地和集体土地开设煤泥场,现有北住宅一处堆有几千吨废油品,煤场煤泥水、油水全部流向东边跃进沟再流入大青乡水库后入辽河,污染水源地和土地庄稼。铁岭市生态 , 水 土,壤举报反映的刘某某为刘加伟,反映的煤泥场位于晓明镇老晓明村北住宅,未进行工商注册,无环保手续,未采取三防措施。场地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属于林地。
2018年5月刘加伟未经任何部门同意,私自临时占用,用于煤泥晾晒和煤炭堆存。检查当日现场存放煤炭近30吨,未采取任何有效防扬尘措施,现场未发现废油品,未见煤泥水、油水流淌痕迹,未见庄稼地受污染情况。煤场东侧紧邻晓明镇至大明镇公路,该场地距离正东方向的跃进沟直线距离1100米左右,中间有一条公路为铁煤集团大明矿专用线(小大线),一处住宅区(晓明新村),距离晓明水源地最近的水井1000米以外,不在晓明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基本属实11月30日,经营人刘加伟已将该处堆存的煤炭全部清空。
针对刘加伟堆存的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处罚决定。
29X210000201811180094大连海友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大连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鞍钢矿渣开发公司(鞍鲅)两地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台四、东沟、西沟、春柳北、弘实、民悦、桃山、北海热电、嘉宏、和通、台安供暖锅炉房在线监测项目中,存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大连市其他2018年11月22-25日,对大连弘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台安县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供暖锅炉房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一、在线设备运行情况检查。12家锅炉房在线监控设备均稳定运行,现场未发现篡改、伪造在线数据等监测数据造假的情况。
二、在线数据准确性检查。大连、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分别对符合监测条件8家锅炉供暖企业进行了现场比对监测,其中台四等6家企业均存在CEMS数据比现场手工监测值偏大的情况,比对监测不合格。经调查,主要是上述6家企业均是大连市非重点污染源,运营单位在11月5日供暖期开始,在线设备重新启用后,未及时对上述供暖企业开展在线设备运维工作,导致在线数据误差较大。
台安县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台安锅炉房、大连和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嘉宏供暖公司等4家企业,由于现场存在直爬梯、企业负荷较低等原因现场不具备比对监测条件,分别由大连、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标准气体质控测试,在线监测数据符合相关标准的误差要求。
三、在线数据比对监测检查。大连市10家供暖企业除北海热电1家委托辽宁北方环境保护公司进行在线设备的运行维护,其余9家均委托大连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在线设备的运行维护,现场均有设备运行维护记录。上述企业在2018年1-4月供暖期内,均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了比对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比对结果合格。鞍山市2家供暖企业自行委托沈阳益友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在线设备的运行维护,现场有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在2018年底完成在线监控设施联网及验收后,拟按照相关规范,自行开展在线监控比对监测等工作。
不属实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通过比对监测。
30X210000201811180110大连海友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大连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给污水处理厂运维在线监测设备时,存在数据造假问题,涉及春柳河二期、付家庄、柏岚子、二涧堡、马栏河、泉水、寺儿沟等污水处理厂。
大连市
其他2018年11月22-24日,对春柳河二期等7家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一、设备运行及参数检查。7家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备均正常运行,数据稳定联网传输,现场未发现修改数据的情况。查阅2018年各企业在线数据,未出现“顶量程”监测数据的情况。
二、在线数据准确性检查。用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配置的高低浓度的质控水样分别对7家污水处理厂的COD和氨氮分析仪进行测量校验,现场工况正常,各在线监测数据均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 》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等技术标准规定的数据误差要求。
三、在线数据比对监测检查。7家污水处理厂均委托大连海友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在线设备的运行维护,现场均有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大连市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每月对企业进行比对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2018年1-10月,各污水厂比对监测结果合格。
不属实
31X210000201811180113胡台镇王家河套村辽宁永润石油制品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自身无危废处理能力,接收的焦油残渣随意倾倒入周边农田,污染农田和地下水。沈阳市土壤、水自受理该企业许可证办理申请后,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审查,严格履行了各项规定程序。沈阳市环保局出具了对该企业日常监管意见,未发现环境违法及超标排放行为。经专家审核,认为该企业具备处理所申请危险废物的技术装备及管理能力。
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公示后,为其发放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同时在原省环保厅网站进行公告。审核过程未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问题,也未发现不符合办理程序的情况。
2018年11月19日,对辽宁永润石油制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有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生产工艺是将原料油调和成重油。已取得《辽宁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和精(蒸)馏残渣(HW11),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和利用。该公司每两年对油罐清理一次,残留物(焦油渣)交由有环保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并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截至11月18日,原油购进量、接收危废量、成品量、库存量及委托处置量等台账及数量相符。清理台账与转移联单数量相符。经走访王家河套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均反映未在农田发现过焦油残渣;经对该村农田周边巡视,未发现有焦油残渣。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接到2901号信访案件,举报内容相似,当时调查结论为不属实。
不属实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
32X210000201811090081、D210000201811110097一、关宝山选矿厂厂区离村子较近,开采放炮造成建筑物破坏,房地基下沉;生产用水管道多次破裂,造成居民生活用水被污染;翻土线位于村民居住地上面,易塌方,危害村民生存安全。
二、该厂日夜施工,车辆和生产粉碎机破碎声,噪音扰民,翻土时灰尘弥漫,扬尘污染。
鞍山市生态、噪声、大气一、关宝山选矿厂只从事选矿作业,不存在开采放炮的问题。而山印子村东侧鞍钢矿业集团公司关宝山铁矿分公司(以下简称关宝山铁矿)存在采矿和爆破作业,经专业测量后确认,山印子村最东端的5户民房无人居住,在300米爆破作业安全距离之内,但破损程度较重,现确定动迁,其余居民的建筑物均距离爆破作业点400米之外,符合《爆破安全规程》标准。2018年11月14日,经监测确认关宝山铁矿在爆破作业时产生震动符合国家标准。经现场走访目测,不存在房地基下沉现象,但有十余户房屋存在破损现象。关宝山矿离居民较近,虽然符合规范,但对居民生活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二、关于翻土线位于村民居住地上面,易塌方,危害村民生存安全的问题。经实地测量,符合该排土场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为安全。另外,关宝山铁矿排土场距离山印子村最近距离约750米,并且该排土场和山印子村之间隔着一条山脊。鞍山市安监局从以上几个方面判定,关宝山铁矿排土场对山印子村无安全威胁。
三、经调查,关宝山铁矿由于管线故障,分别于2016年8月25日、12月21日、2017年10月14日、2018年7月27日共发生4次跑水事故,保险公司已对63户村民的受损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四、该企业24小时生产。2018年11月14日,经监测噪声、粉尘均达标。
部分
属实
虽然核查时监测达标,但矿区生产还会有震动产生,非正常情况下偶发尾矿管线跑水事故,影响到附近百姓的日常生活。今后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企业加强尾矿输送管道巡检,严格按爆破操作规程作业,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影响。
33X210000201811110063铁西后英集团夜间生产气味扰民。鞍山市大气经现场勘查,后英集团2条镁质系列耐火砖生产线正常生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有轻微的异味;2条铝硅质系列耐火砖生产线,停产。查阅2018年8月4日辽宁环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报告》,该企业排放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海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进行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包括氨气、硫化氢、臭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不属实
34X210000201811130019海城市开发区后英集团企业生产造成空气污染,臭味扰民。鞍山市大气经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没有臭味,且附近居民距离约1000米,不存在臭味污染、扰民。海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该企业进行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包括氨气、硫化氢、臭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不属实
35X210000201811130037偏岭镇一百三十二家石粉厂无经营手续,占地、占河、占道、占林,扬尘污染严重,生产废水流入河中,污染水源。当地政府在“回头看”期间要求它们停产,存在虚假整改问题。鞍山市大气,水,
生态,其他
污染
2018年11月15日,现场调查发现,已取缔的41家企业中部分存在无经营手续情况,但纳入整改的91家企业全部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不符合整改标准的41家粉体企业已经基本拆除或扒毁,目前已不存在占地行为。纳入整改的91家中,有5家有合法用地手续,有71家存在非法超占土地行为。取缔的41家企业中,涉及违法占用林地6家;91家中有17家占用林地,办理林地征占手续1家,违法占林地16家。132家石粉厂都在公路路肩以外,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不属于占道;132家企业中有31家粉体加工企业紧临河道。
经查,取缔的41家企业已断电停产并拆除料台和设备,不存在污染问题。91家企业中79家环保手续不健全的企业断电,正在停产整改;12家企业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正在生产的企业经监测,达标排放。12家生产的企业,因其生产工艺不需用水,所以不存在废水排放。
企业断电停产是按照整改工作标准和整改进度执行的,在9月6日前已全部完成,且12家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的企业一直在生产。
基本
属实
对于无用地手续和有合法用地手续但存在非法超占土地行为的,已对70家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有1家正在查处;对于拒不接受调查的,下一步将纳入取缔名单。对于占用林地的,取缔的41家中占林地的6家已全部处罚。纳入整改的91家中违法占林地的16家已全部处罚。对于紧邻河道的,正在编制规划和实地放线,郭家堡河预计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大洋河高速公路桥至包家堡桥段预计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三间房河预计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36X210000201811130040、X210000201811130041、X210000201811130045、X210000201811130062、X210000201811130089、X210000201811150111、X210000201811150112、X210000201811150140、X210000201811160003千山镇山印子村关宝山选矿厂存在水、粉尘、震动和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2017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整改措施未得到落实。鞍山市生态、噪声、大气举报称“关宝山选矿厂”实为鞍钢矿山公司关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鞍山市高新区千山镇境内,为采选联合体,企业环保手续齐全。
经现场核实,企业无生产废水外排现象,生产废水通过封闭管道排放至风水沟尾矿库,沉淀后循环使用。但企业由于管线故障,2016年8月25日至2018年7月27日间发生4次跑水事故,保险公司已对村民的受损情况进行了赔偿。2018年11月12日,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山印子村井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除两个样点中大肠杆菌群指标不达标外,其他指标均达标。从监测结果看与企业管道破裂跑水无直接关系。
经调查企业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皮带通廊全线封闭,生产厂房门窗关闭,道路洒水抑尘,牙轮钻机湿式作业,潜孔钻设置干式集尘装置,粗破站车辆翻土时水喷淋抑尘等措施控制噪声及粉尘污染。11月14日,对关宝山选矿厂产生的噪声、粉尘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达标。2018年11月14日,经监测关宝山铁矿爆破作业产生振动的最大值达标。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辽宁省期间,接到投诉该企业“放炮产生震动和噪声扰民”问题的举报件,企业的整改方案主要是降低露天爆破振动效应,包括采取合理孔网参数、合适的单位炸药量、控制单次爆破药量、选择合理作业时间和大块岩石破碎等爆破振动、噪声控制措施。企业于2018年1月至8月共自行监测爆破振动29次,爆破振动均在合理范围内。去年5月至今,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企业厂界噪声共进行了6次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部分
属实
要求关宝山矿业加强内部管理,履行企业环保义务。2018年5月,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运输道路未及时洒水,产生明显扬尘。责令关宝山矿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今后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企业加强尾矿输送管道巡检,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粉尘、噪声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影响。
37X210000201811130053站前青年街四隆蒸汽锅炉房,无脱硫设备,无环保验收手续,铲车上煤时噪声扰民。该锅炉全年运行,其地下输热管道将自来水管线内的水加热到60多度,影响居民正常饮用。鞍山市大气,其他污染,噪音鞍山四隆热力有限公司站前锅炉房有一台20吨燃煤蒸汽锅炉,一台40吨燃煤蒸汽锅炉。鞍山四隆热力有限公司站前锅炉房于2015年10月份安装了脱硫设备,该脱硫设备已于2015年11月份投入使用,脱硫监测数据符合排放标准。
该锅炉房没有环保验收手续。 据第三方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出具检测报告显示,该锅炉房噪声符合排放标准。
经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调查,青年街3栋用户出现自来水发热现象,现场测试温度为42℃。经对自来水管道进行排查,确认供水管道完好,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经现场采样分析,认定没有其他水源进入供水管道。在管道排查过程中,发现四隆锅炉房供暖管线与供水管线有同沟并行和交叉的情况,而且室外地面温度达到40℃,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认为该地区供暖管线可能存在泄漏点或管道外壳脱落的问题,导致供水管网被加热,自来水温度过高。
基本
属实
针对该锅炉房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问题,曾于2014年对其下达鞍环罚决字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现该锅炉房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
针对地下输热管道将自来水管线内的水加热问题,四隆供热有限公司也表示会及时查找处理漏点,并于2018年11月17日对该楼住户的自来水逐楼门测温,温度为18-22℃。
38X210000201811140035八里镇范玉村华宇集团非法采矿,开采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噪声扰民。鞍山市生态,
大气,
噪声
未发现海城华宇矿产品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采矿行为。
由于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开采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噪音扰民进行鉴定。据调查了解,该企业在正常凿岩开采、矿石装卸、道路运输过程中有一定的噪声、粉尘或扬尘产生,对周围群众有一定影响。
基本
属实
加强环境监管,控制环境污染。
39X210000201811140130、X210000201811150001、X210000201811150064、X210000201811160004、X210000201811160077东响堂区响堂村江波造纸厂三台造纸设备手续不全,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夜间将生产污水偷排海城河(此排污口在仓库门下至东墙外,海城河为饮用水水源地)。该企业生产时噪声、恶臭气味扰民。该企业擅自购建6吨锅炉,手续不全,已投入使用。 鞍山市大气,水,
噪声
江波造纸厂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另查,在该厂仓库门口至东墙外的地面下,有一条厂区院内排雨水管;平时,厂区内下雨积水进此管排进东响社区雨水沟。
检查发现污水处理车间内有洗衣机用水及工人洗手池用的生活水,通过厂区内的雨水管排放到厂区东墙外沟内,锅炉车间有锅炉软化水排放到厂区东墙外的闲置地中;经检测该企业生产噪声达标;锅炉噪声排放达标。
基本
属实
针对该厂污水处理车间内有洗衣机用水及工人洗手用的生活水通过厂区内的雨水管排放到厂区东墙外行为,依法对该企业下达《环境保护行政告知书》,责令该企业封堵排污口,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2018年11月20日,该企业自行将东墙雨水口封堵。
由于该企业锅炉未通过年检,2018年11月16日,要求该企业锅炉不得投入使用。2018年11月17日,该企业自行将锅炉烟囱拆除,该企业已停产。
40D210000201811170041工业园区内的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科顺防水卷材料厂均没有VOCs治理设施,且科顺防水卷材料厂偷排沥青烟,味道刺鼻;奥鞍耐火材料厂脱硫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硫磺味气体。鞍山市大气2018年11月19日,现场调查,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油气回收装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及处理(臭气及回收处理)设施等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鞍山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防水卷材车间沥青烟气净化系统、仓顶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鞍山市奥鞍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正常生产,有三条隧道窑,正在生产两条,1号与3号。1号隧道窑有脱硫除尘、RH组合车间有18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6米烟囱排出。3号隧道窑有废气在线监测,粉碎车间有7台布袋除尘器,原料库有两台布袋除尘器,都正常运行。
2018年9月10日,辽宁缘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正常。2018年4月18日,鞍山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中下风向监控点非甲烷总烃、TSP、苯并[a]芘日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标准。
检查未发现“科顺防水卷材料厂偷排沥青烟,味道刺鼻”的现象。2018年7月28日,鞍山市奥鞍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达标。
基本属实环保部门将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影响。
41X210000201811170070举报牌楼镇镁制品工业企业,几百座烧结窑烟尘、粉尘污染大气环境。鞍山市大气海城市牌楼镇共有镁制品工业企业76家,各种窑炉969座。据统计,共关闭未整改窑炉67座、关停(含停业整治)窑炉252座,其余650座窑炉有组织排放治理和厂区内无组织扬尘治理已基本完成。虽然各企业各种生产窑炉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但若辖区内企业同时进行生产,叠加后极易导致个别点位环保监测数据超标。2018年8月,对析木新城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海城市牌楼镇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整个区域达标,虽然TSP(总悬浮颗粒物)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最大值超标,但日均值接近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基本
属实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巩固整治成果,严防污染反弹。同时加速推进镁制品窑炉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进度,实现智能化监管全覆盖。加大公共区域无组织扬尘、交通运输二次扬尘等管控力度,持续整治扬尘污染。
42X210000201811180032台安县的污水处理厂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河流。鞍山市现场调查核实,2018年9月12日、10月9日现场监察记录显示,台安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正常,粗格栅、细格栅、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单元正常使用,出水口排水正常。根据2018年10月29日检测报告显示,台安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厂界环境噪声达标。不属实加强环境监管,控制环境污染。
43X210000201811180059一、偏岭镇有粉体企业140家,其中无环评手续139家,无征地手续128家,无规划手续139家,检查时停产,走后恢复生产。偏岭镇包家村徐忠仁粉厂和夏玉东粉厂,常年生产粉尘污染严重,无人监管。张永彬粉厂无任何手续非法采矿。
二、偏岭镇丰源村有泉宇镁矿(丰源镁砂矿)、喜宽镁制品有限公司、富源矿业公司、刘恩义镁制品厂、张涛镁制品厂等5家企业,粉尘污染几十年无人监管,如有检查都能接到通知,临时停产躲避检查。三是泉宇镁矿和喜宽镁制品有限公司无任何审批手续,占用耕地200多亩,占山场500多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鞍山市生态,大气一、经查,举报反映偏岭镇有132家石粉厂,其中12家通过环保审批、验收;14家有合法用地手续;3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针对手续不健全的企业均已被相关部门处罚。企业断电停产是按照整改工作标准和整改进度执行的,纳入整改的120家已断电,12家有环保审批验收的企业一直在生产。不存在检查时停产的问题。偏岭镇没有名称为徐忠仁、张永彬石粉厂的企业,夏玉东石粉厂企业名称为岫岩县兴东矿产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4日通过环保审批,经检查正在建设中,未发现有违规生产情况。
二、经查,岫岩县丰源镁砂厂、岫岩县富万鑫矿业有限公司、岫岩县富源矿业有限公司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岫岩县喜宽镁质材料有限公司雷蒙机及其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正常使用,经监测四家企业粉尘全部达标排放。刘恩义镁石筛选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料堆用防尘网覆盖。
三、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岫岩县偏岭丰源镁砂厂(泉宇镁矿)厂区企业用地持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偏岭丰源镁砂厂和岫岩县喜宽镁质材料有限公司所占用的土地地类并非耕地;两公司占用林业共10亩左右,且已经处罚。
部分属实针对无用地手续和有合法用地手续但存在非法超占土地行为的71家石粉企业,已有70家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有1家正在查处;对于拒不接受调查的15家石粉厂,下一步将纳入取缔名单。申请办理规划手续37家石粉厂因紧邻河道需确定临河一侧征地红线后规划部门再确定征地范围。
喜宽镁质材料有限公司占用宜林荒山及未成林地4.95亩,已于2018年11月6日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44X210000201811190079王石镇代千村附近,海城市垃圾填埋场味道呛人,渗滤液严重污染地下水;夜里焚烧垃圾异味刺鼻。鞍山市土壤,大气,水垃圾填埋场作业场区由垃圾处理中心每日对作业面进行压实、覆盖并喷洒除味药剂,使垃圾臭味得到最大限度的控制。垃圾场产生的沼气通过收集导排、火炬点燃的方式处理。
2017年9月,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垃圾填埋场区已进行防渗处理,铺设防渗膜和土工布,渗滤液收集后,所有渗滤液先期排至容量为1.6万立方米下部具有防渗层和上部隔味层的调节池中,经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然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场再处理。第三方公司4月至10月份的每月水质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均为合格。
2018年11月15日再次对垃圾处理场周边地下水检测,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该垃圾场5月6日发生自燃,短期内将火扑灭。经消防大队认定,起火原因非人为焚烧垃圾行为,更无“经常半夜不定时焚烧垃圾”的事实。海城市接件后于11月15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垃圾场的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进行颗粒物、硫化氰、氨气、臭气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基本属实海城市政府已在牌楼镇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改变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使有机垃圾再生利用,杜绝大气及地下水污染。目前,已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项目已经全面开工,计划2020年8月投入使用,现有垃圾处理场将进行覆膜封场,不再接收城乡生活垃圾。
45D210000201811050117鞍山市海城市牌楼和英洛镇有后英场子、中昊耐火、锋驰、隆鑫、宽祥、林丽、国耐矿业、红旗矿等公司生产镁砂,举报人称各企业环保设施都不合格,当地政府要求企业停产但仍在生产。鞍山市大气11月6日,现场核实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镁砂企业均对窑炉有组织污染源安装了治理设施,对原料、燃料和产品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均建设了封闭库房,对厂区进行了绿化硬化,同时配备了清扫车和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经检测,各企业各类窑炉有组织烟尘、SO2、NOx达标排放。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海城市中昊镁业有限公司、海城市国田矿业有限公司存在部分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基本属实已立案处罚,各罚款1万元,共计罚款2万元。现已整改完毕。
46D210000201811110039感王镇楼峪村有腾龙等4家铁矿石加工厂,都没有环保治理设施,扬尘污染严重,存在噪声扰民;其中一个铁粉厂改为养鸡场,产生粪便、污水异味扰民;4家工厂各有一个尾矿库,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曾多次举报无果。鞍山市扬尘,废水,噪声现场核查,海城市隆泰选矿厂厂区内厂房破旧,生产设备已经拆除;海城市聚隆选矿厂和金宏选矿厂,破碎设备处于封闭车间内,物料输送廊道均为封闭状态。海城市龙波选矿厂厂房和生产设备都已拆除,平安保于2017年12月建起了养鸡场,鸡场采用干清粪方式,日产日清,不在鸡舍外堆存,不存在污水异味扰民现象。养鸡场无环保手续,环保局已责令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环保手续。4家铁矿石加工企业均停产一年以上。现场调查,养鸡场无异味扰民现象。尾矿坑废水已经干涸,表面已长杂草,未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不属实
47D210000201811120005千山风景名胜管理区古道关与小金沟交汇处的小金沟被印某某堆满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药垃圾,造成附近地下水严重污染,且破坏经济林。举报人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未得到解决。鞍山市生态,
水,
土壤
2018年11月13日,现场调查核实,现场存在建筑垃圾和少量的生活垃圾,不存在医疗垃圾。2017年3月,风景区实施村屯环境整治,已将其列为整治对象,责成上石桥村整治,生活垃圾送至市废弃物处理中心,残土和建筑垃圾就地填埋、平整场地,并覆盖了新土,栽植了部分树木进行绿化和固坡。经对下游水井进行取样化验,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经实地勘测,认定该地块地类属性为非林地,不存在毁林问题。2018年9月接到投诉后,已责成上石桥村加强日常巡查,之后再无倾倒现象发生。基本
属实
已聘请了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生态恢复设计和治理,已完成了招投标工作,12月下旬完成设计后组织实施。
48X210000201811120016海城市牌楼镇、析木镇采矿区的企业环保手续不全,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反映无果。鞍山市其他
污染,大气
涉及采矿区的企业共计33家,其中环保手续齐全11家,有环保审批手续、无验收手续12家,无环保手续2家;注销矿山企业4家,正在办理注销矿山企业1家,储量报告显示开采量为零的有2家,资源枯竭型矿山1家。作为矿山开采集中区,扬尘现象在一定气候条件下存在,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基本
属实
将按照《海城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整改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企业环保手续,全力推进矿山企业粉尘和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由于矿山整合和复产工作复杂,此项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
49X210000201811130033、X210000201811140069海城市弘丰建筑石开采有限公司法人周某大规模盗采矿产资源近百万立方米,毁坏林地上百亩,破坏山体植被。曾到鞍山市公安局举报无果。鞍山市生态海城市弘丰建筑石开采有限公司法人周玫,在2013年和2015年越界开采建筑用花岗岩被处罚,企业依法履行了法定义务,经核实2015年至今该企业未发现盗采行为。
2014年左右曾有举报人举报海城市弘丰建筑石开采有限公司越界开采建筑石,相关部门立案查处并移交鞍山市检察院,经海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
海城市弘丰建筑石开采有限公司开采矿石地块森林类别为商品林。海城市弘丰建筑石开采有限公司开采矿石地块在80年代就是老矿区,经过多次转手开采,是历史遗留矿山开采问题。2010年3月周玫接手海城市弘丰建筑石开采有限公司经营该矿区前,就存在林地被破坏的事实。
基本
属实
下一步海城市林业局将聘请司法资质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与国土资源局数据比对,利用测量定位进行卫片比对鉴定,确定历史遗留破坏面积和扩大开采面积。
50X210000201811140048后英集团下属的兴海耐火材料和特新耐火两家企业生产时排放恶臭气体,污染环境。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问题未得到解决鞍山市大气现场调查时, 兴海公司4条生产线、特新公司2条镁质系列耐火砖生产线正常生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有轻微的异味; 特新公司2条铝硅质系列耐火砖生产线,由于市场原因于2017年10月份停产至今。 海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第三方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对两家企业的有组织、22日对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包括氨气、硫化氢、臭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时,曾接到投诉上述两企业周边有异味,2017年5月28日的监测表明,两家企业生产时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不属实
51D210000201811150002后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利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荣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镁矿耐火材料总厂等4家企业环保设备不达标,生产时烟气含有大量粉尘污染环境。白天检查时不生产,晚上一直在偷偷生产。鞍山市大气2018年11月15日对案件中涉及的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4家企业现有允许生产的窑炉均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采取了封闭库房、硬化绿化厂区地面、购置清扫车和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等控制无组织扬尘措施。检查时发现海城市荣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部分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据调查了解,镁砂窑炉生产企业属于连续生产状态,昼夜生产负荷无差别。2018年11月,除海城市荣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因停产尚不能监测外,另外3家企业经检测,各类窑炉有组织烟尘、SO2、NOx达标排放。基本
属实
针对海城市荣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部分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罚款已缴纳,企业现已整改完毕。
将按照辽宁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镁制品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审核,同时按照辽宁省《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力推进镁制品窑炉提标改造,达到新排放标准要求。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巩固镁砂整治成果,严防污染反弹,同时加速推进镁制品窑炉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进度,实现智能化监管全覆盖。上述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2X210000201811160010齐大山镇鞍钢矿山公司违法开采齐大山铁矿,在无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扩容尾矿库;尾砂扬尘污染极其严重,破坏耕地和植被。鞍山市大气、其他
污染、土壤、生态、
鞍矿公司齐大山铁矿厂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土地批复、《国家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审批手续,不存在违法开采行为。
鞍矿公司齐大山铁矿风水沟尾矿库扩容工程在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土地批复等相关手续后进行扩容,不存在私自扩容行为。
关于扬尘污染问题,2018年11月17日,对风水沟尾矿库进行了现场检查,干滩上采用了多管放矿、水喷淋、喷洒抑尘剂、水罐车洒水等方法降尘。11月21日《检测报告》中数据显示风水沟尾矿库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标。但尾矿库由于面积大,在一定条件下有扬尘现象,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另外,该尾矿库所在区域土地已由国土部门征用。因此,破坏耕地和植被不属实。
基本
属实
考虑到风水沟尾矿库干滩是主要的产尘源,为治理扬尘,企业在主坝、1#坝、2#副坝干滩区域安装了水喷淋系统,面积达50余万平,春秋季节又在干滩上喷洒抑尘剂150余万平。同时,采用了多管放矿、水罐车洒水等方法遏制无组织扬尘污染。
环保部门将会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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