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美丽的新宾欢迎您!
网站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要闻

政务要闻
县人大视察《条例》执行情况
浏览:2117次'时间:2015年10月19日

      日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连舜、常务副主任姜丽萍带领县人大代表视察《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执行情况。副县长张文新陪同视察。
      为了加强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新宾满族自治县县城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于2014年5月30号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4年10月1号起施行。
      本次视察主要对东南公路沿线的南杂木、上夹河、木奇、永陵、新宾镇五个乡镇,镇、村两级《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乡镇负责人情况汇报。
      代表们听取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人工作情况汇报。自《条例》实施以来,县综合执法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保证执法程序严谨。并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依据《条例》对县城“六乱”开展了为期半个多月的集中整治,成效显著。但在《条例》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阻碍,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差,相关责任部门履职不到位等原因,今后县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宣传、加强城管专项治理、执法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管理。
      参加视察的县人大代表对视察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及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连舜对近一时期全县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总结。指出在县委县政府及全县环境卫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县城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环卫队伍建设得到普遍加强。设施、队伍、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为环境卫生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六乱问题有了明显改善,县城仓房拆迁工作取得实效。
      但《条例》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各别乡镇环境卫生设施不足,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站等没有建设齐全。部分乡镇、村、巷道出现无人管理,无人过问现象。有法不依,有规不用问题比较突出。环境卫生落实不到位。公民公德意识欠缺。这些问题的存在为《条例》的执行造成阻碍。
      赵连舜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媒体做好正反典型曝光。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和督促检查力度,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将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基础来抓。同时人大代表也要发挥代表职责,做好监督工作。
      副县长张文新就下一步《条例》执行工作做表态发言。

Copyright © 2014 XinBi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抚顺市新宾县政府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建议分辨率:1440*960以上 最佳分辨率为:1920*1080 推荐浏览器:IE浏览器
主办单位:新宾县政务公开办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兴京街28号 电话:55080000 邮箱:xbzwgk@163.com 网站标识码:210422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