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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延伸至100个行政村
浏览:4760次'时间:2013年4月22日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关于印发民心网抚顺地区诉求办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抚纪发﹝2013﹞1号),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13﹞4号),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于年末对各单位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总分,保证政府工作阳光、透明,打造廉洁、高效、法治型政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2013年4月15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181个行政村选出重点村开展村务公开活动,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促各乡镇确定开展村务公开活动重点村数量。2013年4月19日,各乡镇已将村务公开活动重点村数量及名单上报至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县15个乡镇的100个行政村被列为重点村开展村务公开活动。

此项工作的开展既体现了新宾满族自治县与时俱进,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的诚心,又为今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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