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县长陶承海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九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谢大利、县委常委谷凤威(参与政府分工),副县长孟庆光、杨吉国、姜琳参加了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合作模式的请示》、《关于解决抚顺市马架子水泥厂采矿证延续的请示》,现将会议研究和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议《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合作模式的请示》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合作模式的请示》。
(二)由县委常委谷凤威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红庙子乡、木奇镇等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抚顺县模式”实施,完善相关手续。
二、审议《关于解决抚顺市马架子水泥厂采矿证延续的请示》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关于解决抚顺市马架子水泥厂采矿证延续的请示》。
(二)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谢大利牵头,副县长杨吉国配合,县国资局负责,县司法局、审计局、大四平镇等相关部门配合,一要进一步明确新注册国有企业与现承租者之间的关系和承租期内双方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二要与代办方签订协议,约定国有企业为马架子水泥厂采矿证延续办理主体,代办方不享有马架子水泥厂采矿证延续后所有权益;三要待所有前提条件成熟后履行发文程序,将情况说明函告市自然资源局,办理马架子水泥厂采矿证延续工作。同时,要做好在职和退休职工的政策解读、稳定工作。
出席:陶承海、谢大利、谷凤威、孟庆光
杨吉国、姜琳
列席:贾 深、赵富岩、孟宪宾、黄金富
战孝义、李兴哲、吕凤翔、周 立
张 瑜、赵 鹏、贾忠梅、张明东
马 英、石秀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