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4日,县长陶承海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县九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谷凤威(参与政府分工),副县长杨东、杨吉国参加了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地方专项债券工程项目情况的汇报》,
审议了《东北亚人参交易中心及配套项目合作协议》和《<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农实(辽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享受政府补贴办法的请示》、《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农保遗留问题的请示》。现将会议研究和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地方专项债券工程项目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地方专项债券工程项目情况的汇报》。
(二)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谢大利、副县长孟庆光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负责,县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分局、自然资源发展中心(规划办)、永陵镇人民政府、南杂木镇人民政府、大四平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会议议定事项,尽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同时,成立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域配套工程地方专项债券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列出地债项目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限时完成问题销号,强化序时进度,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谢大利、副县长孟庆光牵头,县国资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发展中心(规划办)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抓紧推进大四平镇、南杂木镇土地规划问题及新、旧屠宰场资产处置等工作。
二、审议《东北亚人参交易中心及配套项目合作协议》和《<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农实(辽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东北亚人参交易中心及配套项目合作协议》和《<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农实(辽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二)由县委常委谷凤威牵头,县人参办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分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发展中心(规划办)等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东北亚人参交易中心及配套项目合作协议》和《<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农实(辽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三、审议《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享受政府补贴办法的请示》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享受政府补贴办法的请示》。
(二)由副县长杨东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负责,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办理审批工作。
四、审议《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农保遗留问题的请示》
会议确定:
(一)原则通过《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农保遗留问题的请示》。
(二)由副县长杨东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负责,相关乡镇配合,进一步统计类似的老农保遗留问题,做到应统尽统,尽快落实好老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保并户工作。
出 席:陶承海、谷凤威、杨 东、杨吉国
常规列席:江艳梅、关立辉、赵长龙、张 磊
列 席:贾 深、崔正勇、王星文、赵富岩
盖克鑫、晁先华、郝云龙、王振强
刘 锐、赵 伟、涛 冶、李兴哲
吕凤翔、李 扬、周 立、张 瑜
刘 东、栾福林、宁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