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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件号:    成文日期:2023-2-26 16:05:29
文件正文  

 

 

 

 

 

 

 

2017年度新宾团县委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新宾团县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宾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新宾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团县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县青联、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

(2)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促进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3)参与我县有关青少年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全县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组织和带领全县青年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承担全县青少年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青少年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教育活动和希望工程活动。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团县委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略)

第二部分 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

 

 

第三部分 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33.8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减少。     

收入主要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8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0等。

(二)支出总计33.8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减少。      

支出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29.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万元。

2.项目支出4万元,主要包括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经费;志愿者服务活动经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0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4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5.54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主要是包括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经费;志愿者服务活动经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主要是0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4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46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48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7年度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减少2.04万元,降低5.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决算绩效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4万元,主要包括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经费;志愿者服务活动经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等业务支出。已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预算,本年6月末已经进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本年12月末已经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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