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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321次'时间:2023年2月17日

王丽代表:

您提出关于统一新宾镇内出租车收费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出租车一直按试运行标准收费,近期又出现以油价上涨为由涨至6元起步的现象。执法部门非常重视,但由于没有正式的定价文件,不能认定擅自涨价,属违法行为,无法按照行业法规对不按规定收费的驾驶人进行处罚、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

我部门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申请对出租车收费的定价,收费规定出台后将依法整顿出租车市场,严格对待违规收费行为,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的经营秩序。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承办负责人:匡智略

 

    二0二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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