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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3396次'时间:2023年2月17日
张志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永陵镇前进村小流域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由新宾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承建的2019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2019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标段在永陵镇前进村实施,该项目属于侵蚀沟项目。2020年开始,全国水土保持项目已从侵蚀沟项目变更为50平方公里以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全县共126条小流域,根据省级要求,该项目仅可用于126条小流域范围内的治理,根据省遥感数据,确定前进村在范围之外,故暂时无法进行项目申报。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承办负责人:高艳宾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