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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64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1390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潘永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提案后,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现将我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新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我局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辽宁省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扶持食品产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截止目前,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基本情况 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共计2905家, 其中食品生产单位194家,(企业共30家,小作坊162家),食品经营单位2711家。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职,落实责任,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业户主体责任 为了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和自查表。自查表统一明确了51项自查项目内容,包括自查具体标准、判定结论等,方便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开展自查工作。截止2021年11月,全县2905家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均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定期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2、严格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强化风险分级管理 2021年新宾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调整划分企业风险等级情况为:A级风险27家;B级风险56家;C级风险2800家;D级风险22家。按照日常巡查频次要求,2021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共5800余次,发现问题256家,现场下达责令整改256份,均于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3、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保健、婴配、特医食品诚信经营及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全县保健食品经营业户130家,公开诚信经营承诺130份。承诺经营诚信店A级1家、B级9家、C级43 家。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企业18家,督导检查36家次,公示婴配、特医承诺书合计18份,承诺诚信店B级2家,C级8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130家保健食品经营业户进行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诈销售、传销及违规直销保健食品坑老害老等违法行为,发现有个别保健食品经营业户存在保健食品警示用语使用不规范,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未分区摆放等经营行为,已进行整改,未发现面向老年人的体验店。 我局检查各类保健、婴配、特医食品经营店300户次,下达责令改正5份,在规定时间内均已整改完毕。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以全县5处农村集贸市场和12处乡镇大集为重点区域,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农村“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业户1688户次,抽检农村食品300余批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17件,罚款5.8万元,没收涉案食品830公斤,货值金额2.5万元。 4、检验检测工作 我局抽检工作主要针对食品流通及餐饮环节,采取食品监督抽验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合理安排抽检时间和区域,确保抽检顺利实施。至11月15日,我局已完成对新宾镇等15个乡镇的50余家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的抽检工作,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20批次,抽检品种主要包括畜肉、蔬菜、水果、水产品等5大类,现已收到检验报告220份,其中合格报告210份。预包装食品302批次,抽检品种主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水果制品、炒货、糕点、豆制品等15大类预包装食品,其中合格报告296份。产品抽检不合格3.1%。检验结果已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全部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二)巩固和扩大食品企业示范创建工作 1、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申报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天瀛宾馆等8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动态化监督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示范引领效应。2021年,再次申报世纪华联超市、南杂木中心小学、永陵满族中心小学、健晟星期天火锅4家单位参加了辽宁省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创建活动,依据创建验收标准,逐条帮助4家申报单位查缺补漏,一次性通过省局考核验收,现已在辽宁日报公示。 2、食品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 新宾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64家。去年按照设备设施、卫生条件、管理制度各方面标准,评选出了30家小作坊创建为“小作坊示范店”,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今年在保证原有示范店小作坊质量不降低的基础上,又继续鼓励和帮助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创建为“小作坊示范店”。有效的推动了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的转型升级。 (三)把控环节、从食品源头追溯,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业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全县290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进货查验台账、生产销售台账、不合格食品召回台账等食品安全追溯记录,有效的保障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运行的可操作性、可追溯性。 (四)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1、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扎实推进全县85所校园(包括私立幼儿园)、1家配餐机构、61家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春秋两季开学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责任制落实、食品(食材)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食材贮存、餐食加工流程、餐具清洗消毒、食物留样、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饮用水及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工作情况落实。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均能做到以下几方面食品安全工作:(1)食品安全制度健全,被检单位100%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2)95%的食堂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较好。(3)从业人员较以前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持有效健康证明率达100%,(4)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氛围浓厚。(5)校(园)食堂使用食材及器具的采购、贮存、加工、消毒、保洁及食品留样等环节符合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2、推动全县校(园)食堂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 39家公立校(园)食堂全部达到“明厨亮灶”相关要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正在建设中),其中我县唯一一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辽宁省惠民利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宾分公司达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县11家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已有4家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36%,剩余7家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 (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行政处罚和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建立了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案件信息通报制度、案件联合查办工作机制、案件移送工作机制、涉案物品检验检测与认定工作机制。 2021年2月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姜忠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案销售假“舍得”酒价值2万余元,不构成犯罪,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共受理食品投诉举报46件,办结46件。立案并办结食品生产经营案件17件,罚没款6.404万元,没收涉案食品货值金额2.7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守不发生新冠肺炎病毒物传人的底线。要按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控”的要求,全面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铁桶式防控、闭环式监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互联网+”智慧监管,形成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制度性创新工作成果,构建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进入首站到贮存分销、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数据通、全封闭、智能化、可追溯的管控体系。 (二)要坚持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舌尖安全。 严格过程监管,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制定更为严格的主体责任标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鼓励建设良好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强化对运输、仓储环节的监督。坚持日常检查责任网格化、内容标准化、行为痕迹化。 (三)要加强重点品种监管,开展监督抽检。 针对与百姓消费最为密切的米、面、油、蛋、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等重点品种,开展大型检查、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统筹用好检验检测资源,研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提高问题发现率,增强监督抽检靶向性,依法严肃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把问题消除和解决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四个最严”,进一步完善“行管衔接”和“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抗生素滥用及行业“潜规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大治理力度,坚决铲除“黑窝点”、“黑作坊”。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 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力度,指导其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要组织、引导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食品安全信息,现场跟踪报道食品安全检查,及时曝光食品安全隐患和不法行为,做好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鼓励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阵风更不是一阵雨,它是人民群众每天每时每刻都可能面对的问题,关乎民生更关乎幸福。我县各食品安全部门将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为地方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负责人:吴玉鼎 二0二二 年 一 月二十四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