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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7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318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王俊尧代表: 您提出关于规范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新宾县公安局成立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蒋长和任组长,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政治处、督查大队、法制室,十五个派出所一把手为成员。 对于流浪犬、无主犬警情按照《规范养犬通告要求》内容,及时推送至相关单位。同时,办公室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市民广泛宣传《关于规范养犬的通告》等内容,确保全面准确,不留死角;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媒体,对文明养犬进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开展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各辖区派出所做好本区范围内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紧紧依托当地党委政府,深入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配合做好养犬情况的摸底登记造册工作;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本辖区内犬只吠声扰民、犬只伤人等警情及违规养犬行为。 目前,新宾县内无收养流浪犬、无主犬场地等配套设施及管理人员,下一步,新宾县局将积协调并争取县政府经费支持,尽快规范完善新宾县犬只饲养相关规定,为创建文明县城做出应有贡献。
承办单位:新宾县公安局 承办负责人:马天冲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