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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563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刘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项目包装力度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关心,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项目包装力度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进一步制定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2020年,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2021年,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省市指示精神,联合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了《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立足我县农村实际,结合农村饮水工程、改厕工程,大力推广资源化治理模式,优先对生态敏感区村庄、试点示范区村庄、河道流域村庄、城镇周边村庄、人口规模较大村庄和长期保留村庄进行治理。 同时,突出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的原则,结合省市指导意见,采取“收集管网+市县镇管网”、“收集管网+终端式处理设施”、“收集管网+分散式处理设施”、“分户式一体化收集处理设施”等多种污水设施建设方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做到应纳尽纳、应收尽收。努力走出一条与乡村生态振兴相适应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计划2021-2023年完成6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方面,逐步开展以资源化治理模式为主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计划2021-2023年完成32个村,2024-2025年完成19个村。计划到2023年全县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全县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 二、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 2018年-2020年,县生态环境局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03万元,省农村环境整治资金57万元,推进我县上夹河镇古楼村、木奇镇下湾子村、红升乡南蜂蜜沟村、红升乡北蜂蜜沟村、北四平乡北四平村、北四平乡宝汤村,共计4个乡镇6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6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共计235吨/日,接入户数2399户,受益人口7348人。 2021年,县生态环境局积极筹措资金,对大伙发房水源保护区内上夹河镇河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有污水处理设施1处,处理能力20吨/日,治理户数277户,受益人口831人。 另外,县生态环境局策划包装了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针对县域内水源敏感区域周边重点村屯开展污水治理项目,计划对南杂木镇榔头沟村、上夹河镇南嘉禾村、红庙子乡长岭子村、响水河子乡响水河子村、旺清门镇东江沿汉族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对永陵镇赫图阿拉村老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总投2600.71万元。目前已争取市级资金448万元,正在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及中央资金。 三、建管并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争取上级资金126万元,用于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现已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第三方运维单位。目前,“十三五”以来,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采用第三方运维方式,解决了“重建设,难管理”的难题,大大减轻了乡镇运维的负担,同时提高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能力,为我县今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社会化运维奠定了基础。
承办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新宾县分局 承办负责人: 施小林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