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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2642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曹艳春、吴晓明、闫宏3位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及资源化利用的提案收悉,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乡村振兴的推进,也事关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我局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答复如下: 1、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2021年我县再次申请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制定并下发了《新宾满族自治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参与项目的主体及个人签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承诺书》,设立“临时存储点”标志牌。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秸秆的综合利用率,预计综合利用率达91%以上。 2、新宾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全县农业站站长召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会议,传达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逐级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悬挂宣传条幅30个,发放《秸秆综合利用倡议书》2000余份,提高农民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过上述措施,县域内减少了秸秆随意乱弃、乱焚烧等现象,提高了农作物秸秆的利用率,使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通过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促进农民增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争取项目资金,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五化”利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负责人:贺树新 二0二二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