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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887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尹虎委员: 你好!收到你在县十届一次政协会议期间,提出《关于下夹河明长城遗址开发的建议》,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文物事业发展的关心! 下面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对明长城文物保护问题。我县境内明长城主要集中分布在下夹河乡,其总长10780米,分10段,已知共计座敌台、烽火台11座,另有驻防遗址7、8处。明长城蜿蜒绵长,充分利用辽东山区的自然地形、地貌,在河谷地带用石块构筑拦截墙体封堵谷口,控扼交通线;在山坡上利用山险作为天然屏障形成山险墙,极具地方特色。“明长城新宾段”在2018年1月 26日,被辽宁省政府公布为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长城类)。我局于2021年初委托辽宁勘探集团抚顺“一0一”勘测大队对下夹河重点段(荒迫子村民组段明长城和小夹河村民段明长城)进行了实地勘测做了文物保护项目立项并通过省文物局专家组评审,按照专家意见拿出了项目设计方案纳入了辽宁省文物保护项目储备库。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2022年2月11日,我局又专门协调下夹河乡政府及相关村干部到现场进行了有关征地等问题调研,做好了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依照程序等省文物局批复后即可实施。 关于深入挖掘长城历史文化问题。在积极推进长城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同时,我局也在组织人员查阅史料,编创新宾明长城故事,力争创作出具有鲜明地域的作品,讲好新宾长城故事。 三、关于依托明长城深度发下夹河周围历史遗址、遗迹乃至整合地区资源拉动下夹河全域旅游,以丰富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问题需要当地政府积极配合,首先地方政府要编制一个整体开发规划。我们文化旅游部门一定会鼎力支持与配合。 希望我们的答复能让你满意,再次谢谢你对文旅事业的关心!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承办负责人: 任娟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