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永祥代表:
您提出《关于刘家村增设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现已将刘家村增设路灯工程列入乡村振兴项目当中,待有望实施。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人民政府
承办负责人:
二0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