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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2020年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5272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尊敬的 王欧东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签复如下:

1、新宾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原就业局)培训中心现主要负责全县普惠制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根据抚人社发[2017]64号文件《关于开展择优委托市级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工作的通知》和新人社发【2017】16号文件《关于认定新宾职业教育中心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工作的通知》指示精神,所有政府补贴项目的相关培训现已由新宾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称职教中心或县职高)资格承办,新宾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原就业局)培训中心只负责监督管理。

县职教中心根据辽人社[2018]40号文件,关于印发《第一批辽宁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相关目录内专业开展培训。

培训人员范围为:抚顺市内户口,在劳动年龄内(年满18周岁,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都可以到县职高报名参加。

2、根据辽安监人事〔2016〕2号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针对提案所述,特种行业从业人员“未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不懂行业规程、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存在安全隐患” 等问题作如下答复:

1)“特殊行业”其实是公安机关的专业术语,由公安机关实行特殊管理规范的行业,其从业人员应由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监督与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秩序,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质量,促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2)新宾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原就业局)培训中心可根据需要依托县职教中心,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全县普惠制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以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安全操作意识,让学员能够真正地掌握其就业技能为目标,让他们能够和谐地融入社会、安全生产,提升生活质量和自身素质,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为实现自己独立创业,提高自身人生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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