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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 1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099次'时间:2021年12月26日

李炳旭代表:

您提出关于红庙子乡长岭子村红鲜组修建水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领导非常重视并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就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由于机构改革,县水务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职能划归到我局,但是省、市并没有相关配套资金。所以您提出红庙子乡长岭子村红鲜组修建水渠的建议(估算投资45万元)可用县、乡财政资金解决。如县、乡财政无法解决,我们会继续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尽快解决您提出的问题。

在此,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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