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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加大对乡镇供暖站监管力度的建议》(08号)答复
浏览:7768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8号建议的答复 马贤伟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镇供暖站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在对各乡镇供暖企业监管方面,一直是按照《抚顺市城市供热条例》在监管,因为《抚顺市城市供热条例》是依照城市供热管理的模式下发的,即城市供暖的特点是低温长时间供暖,乡镇供暖的特点是间歇式供暖,在供热的细节上与我们乡镇的供热特点有很大的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拟定,在进行充分调研、听证的基础上,向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申请出台《新宾满族自治县供热条例》,在该条例的制定中我们将提出对各乡镇供热企业加强监管力度。充分体现乡镇政府对供暖企业的领导权,充分体现供热企业及用热(即采暖用户)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承办负责人: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