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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成立和平家园物业的建议》(13号)答复
浏览:7833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刘春泽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和平建议物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在对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管的同时,对新建小区也非常重视尤其是和平家园小区属于旧城区改造的回迁小区,城建局将积极协调业主代表成立物业公司或协调县内信誉好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做到小区管理完善,改变现状,让业主满意。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承办负责人: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