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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药材一条街富江路两侧居民区道路安装路灯》(14号)答复
浏览:7800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4号提案的答复 刘春泽委员: 您提出关于药材一条街富江路两侧居民区道路安装路灯和至肇兴路62号楼硬化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药材一条街富江路两侧居民区道路安装路灯和至肇兴路62号楼硬化道路的建议”提案,已由县政府转与我们,在此,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 富江路27号楼通往南山的一条人行路及富江路29号楼至肇兴路62号之间属于旗袍小镇商业规划区内,该项目已列入3P工程施工范围,县政府正在组织3P公司招标,待招标完成后由3P公司进行施工。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